“不,我不买刀。”姜梅怔了怔,估摸着那人是向自己推销商品,忙笑着摇了摇头。
哪知那名青年并不肯离去,只固执地把刀继续往她面前推,大有她若不接就要跟着她到地老天荒之势。
不但他如此,身边好几个男人都拨出随身带着的匕首,无比热情又无比虔诚地盯着她。
姜梅转念一想:算了,不过是一柄匕首,又能值几个钱?买下来一算是纪念,二也算是帮人家一个忙。
“多少钱?”她一边接匕首,一边低头去兜里掏钱。
青年男子见她肯接匕首,大喜过望,旁观众人亦都跟着欢笑了起来。
姜梅正茫然间,“啪”从人墙外飞进来一块石子精准地击在她的手背上,她吃痛,蓦地缩手,匕首掉落地面。
青年面色一变,弯腰去捡匕首,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一只手穿过从墙,忽地拽住姜梅的手腕,拖了她就跑。
安静片刻之后,呼喝声四起,一群人在身后叽哩瓜啦地追了过来。
“喂~”姜梅又惊又诧,身不由己被他拖得跑了半条街,终于甩脱他的手,愤然怒喝:“你是谁啊,想干什么?”
“傻丫头~”那人忽地回头,倏然一笑:“刚才要不是我,你差点就把自己嫁了~”
“煜~”听着这熟悉的嗓子,看到的却是一张陌生之极的面孔,姜梅不由掩唇退了一步:“是不是煜宸?”
“不是我还有谁?”李煜宸挑眉,一只手撑着城墙,将姜梅禁锢在身旁,潇洒地挑了挑眉。
正文 第240章
第240章
“真的是你?”姜梅错愕地张大了眼睛,指着他忽地狂笑了起来:“我的天,居然真的是你!”
“有什么不对吗?”李煜宸被她笑得心慌,反复检视着自己的着装——没有问题啊,她干嘛笑得象个白痴?
“不是~”姜梅好容易止住笑,看到他莫名其妙的眼神,噗哧一声又笑了出来:“印象中的李公子永远一身白衣胜雪,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穿得五颜六色象棵圣诞树的样子,实在不多见。”
“哈~”李煜宸不自在地拉了拉衣摆,笑道:“入乡随俗,咱也得应应景不是?不过,你说的圣诞树是什么?我似乎没见过。”
“咳~”姜梅轻咳一声,以快打快扰乱他的思绪:“反正有那么一种树就是啦,你不必管那么多。对了,你既然早到了,为什么一直不跟我联络?还有,我不过买一把刀而已,你干嘛说得那么严重?”
“首先,”李煜宸极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我昨天刚到日桑,所以不存在早到不跟你联络的问题。其次,那些男人把匕首递给你,可不是希望你买下,而游牧民族未婚男女在纡兰会上双方定情的信物。”
“等等,”姜梅一脸糊涂:“你说你昨天刚到?那张药方是谁放在我的书里的?”
“药方,”这下轮到李煜宸吃惊:“什么药方?”
甩 姜梅沉默,忽地醒悟:莫非那药方是墨染写的?他常年带兵打仗,这点治马的常识应该也有。
“什么药方?”李煜宸还在追问。
“没什么~”姜梅含糊地道:“就上次商队的马拉稀,有人在我的书里放了张方子,我以为是你。对了,你说这破匕首是干嘛用的?”
定情?这玩意会不会太不吉利了?
李煜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你特地来赶纡兰节,不知纡兰节的重头大戏吗?”
“说来听听?”姜梅饶有兴致地追问。
“赛马,叼羊,纡兰相会。”李煜宸淡淡地笑:“不问即知,纡兰相会才是重中之重呢!”
要知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四季都在流浪,几乎没有固定的居所,也就没有机会去结识异性。纡兰节把各部落的人集中在一起,其实也就是给了大家一个相互交流,相互结识,相互流动的机会。
在纡兰节上,青年男女若是看中了对方,男的赠匕首,女的送鞭子,如果相互交换那就算达成共识,可以相携回家,喜结连理了。
“不过,用刀子来表达爱意,好象有点……”姜梅想起自己的误会,不觉哑然。
不过细想一下,相比现代的玫瑰,这种方式的确够粗犷放达,有浓郁的民族风情,也十分的符合民情。
“嘿嘿~”李煜宸上下打量她一遍,冲姜梅吹了个响亮的口哨:“看不出来,咱们的梅子到了这蛮荒之地还挺受欢迎。”
“去你的!”姜梅一拳击过去。
敢拐着弯嘲笑她是个下堂妇,在中原无人问津,只能到这蛮荒之地来骗骗无知的游牧民族?
“梅子~”李煜宸没有闪避,兜住她的拳头包在掌心轻轻地摩挲:“能再次看到你的笑容,真好!”
姜梅呆住,红晕漫上脖颈,正欲挣脱,李煜宸已牵了她往城外走:“到了日格桑,成天呆在城里哪能看到塞外风光?走,咱们去看赛马和叼羊大会去!”
在游牧民族里流传着一句俗话“摔跤见力气,叼羊见勇气!”
剽悍的游牧民族们最爱叼羊的活动,因为他们常年在草原上驰骋,经常要同恶劣的天气和凶猛的禽兽们搏斗。这种娱乐即能增加生活的情趣,更能锻炼骑手的本领。
赛场设在城外不到五里的一片开阔的坡地上。此时已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群,大家笑着闹着,议论纷纷,对参赛的队伍评头论足,看哪个小伙子长得最帅,哪匹马儿最雄壮,哪个人最勇敢…… 参赛的两支队伍,各选出十名选手,分别着红色和蓝色的袍子,头戴鲜艳的花帽,一个个显得精神抖搂,生气勃勃。
随着领队一声令下,二十匹骏马向场中急驰而去,一名蓝衣青年一马当先,冲到了场地中间,弯腰抄起羊就要往马鞍上放。
“伊力亚!伊力亚!”人群里不断地响起欢呼。
这时,斜刺里杀出一匹黄马,马上青年一身红色袍子,英姿飒爽,一个蹬里藏身,人已翻到了马肚下,冷不防拖住了羊的后腿,将羊拽到了自己的怀中,再猛一个翻身跃上了马背。
人群里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格桑!好样的!”
格桑打马疾行,百忙中还不忘回过头来冲大伙抱拳一笑。
姜梅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却听不懂他们在叫嚷着什么,远远望去,只觉那人的笑容有些眼熟,一时不知在哪里见过。
李煜宸与她并肩而立,这时忍不住出言调侃:“哟,梅子你运气真好,随手就挑了个维族第一勇士呢!”
姜梅这才省起,那人只怕是刚才在大街上向自己递短刀的青年。
“胡说什么呢?”她俏眼一瞪,抬腿轻踹了他一脚:“不说话没人当 你是哑巴!”
“呵呵~”李煜宸微微一笑,再把目光投向赛场,已然悄然发生了变化。
伊力亚失了羊,伙伴们纷涌而至,将格桑团团围住。格桑的同伴也不示弱,冲上来,有的前拽马疆,有的后推马背,配合得妙到毫巅,护卫着格桑冲出重围,向终点进发。
眼看格桑就要冲到终点,伊力亚忽地大喝一声,身子离开马鞍,腾空跃起如一只巨大的苍鹰盘旋着落向了格桑的马背,顺手将羊抢在了手中。
这一下异军突起,格桑回身一手夺羊,一掌击向他的胸膛;伊力亚长笑一声,一个后翻,成功地跃回自己的马背。
格桑哪里肯放?轻夹马腹,驱赶着跨下骏马在马队里左穿右插,急速前进,很快地逼近了伊力亚的马儿:“把羊留下!”
场上数十匹骏马一忽儿往东,一忽儿往西,追逐着,奔驰着,卷起阵阵黄尘,伴随着人群里不时暴发的阵阵喝彩声浪,气氛热烈到不得了。
姜梅哪里见过这种场景?把巴掌拍得通红,嗓子也快喊嘶,一会儿嚷“伊力亚加油!”一会儿又叫“格桑快跑,他要追上来了。”
李煜宸听了不觉好笑:“喂,你到底帮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