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若是仙界大能醒着的话,这颗宝贝珠子也不会便宜林清泉啦!
这时的林清泉也意识到她犯了什么错误,竟将珠子里的那位前主人给遗忘了!
没想到小宝口中的主人竟如此厉害,只是一抹意识就能把她逼到如此地步!
哼!
大不了拼个你死我活!
林清泉一点也不后悔她血契珠子的行为,俗话说富贵险中求,高风险才有高收益。
此时血珠的主人正是最虚弱的时候,她若是不抓紧时间把宝贝抢过来,那等这位主人苏醒过来,珠子还有她的份么?
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也是以,林清泉后悔的只是没有做好万全准备就冒险了,却并不后悔冒着灰飞烟灭的高风险血契珠子,只要成功了,她便能够拥有一件高阶仙器,若是失败了,大不了便是一死。
至于灰飞烟灭神马的,林清泉一点都不在乎,反正她都活五百多年了,早都赚够啦!
林清泉明白这种遗留的精神力攻击最强的便是刚开始那一瞬间,只要甫一开始时能够抵抗住,那么后面的攻击便会越来越弱,直到消失。
这比的就是耐力了,只要能够挨得住这种锥心之痛,胜利总是会来到的。
林清泉便是抱着这份信念,咬牙坚持着,才恢复的筋脉和内腑又被撕成碎片,比之前伤得还要厉害!
坚持这词说起来往往是很容易的,可真正能够做到的少之又少,否则世上也不会只有少量的杰出之人,而大都是碌碌无为的平凡之人了。
像刚才血珠的第一道攻击,林清泉若是稍微软弱一秒钟,那这本书老羊也就不必写下去了,因为女主已经没了呀!
随着时间的流逝,血珠上的精神力攻击越来越弱,林清泉一边运足精神力抵抗,一边不断运转丹田内的灵力修复身体内的伤口。
期间小红来过三回,都只是在门外站了会儿便离开了,好在她已被林清泉下了精神烙印,不会对外人说出林清泉的古怪之处。
只是有一人却发现了林清泉此刻的奇怪之处,此人便是林府的管家,他奉了林松之命,派人关注着林清泉的动静,自然知道林清泉在房间里呆了三天三夜之事。
让人奇怪的却是,这位管家竟没将此事告知林松,反倒还帮着林清泉隐瞒了此事。
林清泉并不知道这些,她还在与那道大能的精神力作斗争,而阿力也仍然在修炼,他似是到了要紧关头,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全身颤抖,竟已经引气入体,正在洗髓伐筋呢!
此刻的阿力也是最关键之时,若是林清泉清醒着,还能在一旁提点他,让他保持清醒,不能晕迷过去,只是林清泉此刻自身都难保,自然也无暇顾及阿力了。
好在阿力虽然心智单纯,可往往这种人也最执拗,而且阿力因为自小受人欺负,耐痛性也比常人要强很多。
是以,此刻的阿力虽然痛得很,可他却记得了林清泉之前对他说的话:好好修炼,不能怕痛,也不能怕苦!
这个大孩子有好几次都要痛得晕过去,可每次都咬牙忍住了,暗暗告诫自己,不可以让姐姐失望,阿力不怕痛,也不怕苦。
凭着这份单纯的执拗,阿力竟足足坚持了一天一夜,直到最后再也受不住才厥了过去。
厥过去前他还难受地想着:阿力真没用,姐姐肯定会失望的!
只是阿力却不知道,像这种洗髓伐筋之痛,玄荒大陆的修真者坚持时间最长的也不过是六个时辰,也就是半天,而林清泉当年则也和阿力一样,一天一夜。
这一天一夜的好处让林清泉得以凭着五灵根之资修炼到金丹长老,而阿力却是隐性单灵根,再加上坚持了如此长的时间,可想而知,他将来的修炼速度会有多么惊人了!
林清泉与那道精神力的拉锯站一直进行着,越到最后,林清泉也越轻松,她甚至还能够有空闲开始修炼,一点也不耽误时间。
终于,血珠发出的红光越来越微弱,直至红光消失,在红光消失的那一瞬间,林清泉轻呼一声,再度逼出心头血,将珠子重又放回了眉心,这回她的契约没有受到任何抵挡,顺利完成。
总算是契约成功了,林清泉长吁一口气,将精神力透入血珠中,倒是要看看这颗珠子是个啥宝贝?
与此同时,某处冰雪笼罩之处,一具镶嵌满了极品仙石的玉棺内,一位相貌俊美的年青男人安静地躺着,似等着王子前来献吻的公主一般。
只可惜,年青男子不是公主,这么个冷死人的地方也不会有王子出现。
所以,这位睡美人自然是不会苏醒的,只不过,没有人注意到,睡美人洁白如玉的手指竟微微地弹了弹,只不过却是真正的弹指之间,瞬间即逝。
029 血穹(1100推荐+)
林清泉以虚幻的意识进入了血珠之中,一进去便见到了一只毛茸茸的桔红色小猫,只是那尾巴却是纯白色的,似狐狸一般,毛茸茸的竟比身子还要长,两只耳朵却尖尖的,也像狐狸耳朵一般,而且脖子上那一圈也毛茸茸的,毛发特别旺盛,让人看着就想摸一摸。
不过不包括林清泉,因为她平生最不喜欢的便是毛茸茸的东西,尤其是小猫小狗这些可爱的小动物。
这一点整个应天宗的人都知道,是以宗内的女修在养宠物的第一天便会告诫自家宝贝,千万不要去清泉长老的洞府,否则你便会去清泉长老的肚子里睡觉觉啦!
为神马呢?
因为林清泉一旦发现自己的洞府里出现了带毛动物,那她便会命令侍女将这些小动物收拾一顿,或烤或炖或红烧,统统吃进肚子里去也!
此刻林清泉与地上的四不像小猫大眼瞪小眼。
这是个什么东西?
又像狐狸又像猫?
难道是狐狸和猫跨越种族相恋而生下来的杂种?
“我不是杂种,我是腓腓,是神兽!”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赫然竟是先前那穿肚兜的小宝。
“你是小宝吗?”林清泉讶道。
“是啊,我是小宝,这是我的原形。”小宝甩了甩那道毛茸茸的长尾巴,像扫帚一般。
腓腓?
林清泉觉得这个名字好熟,似是在哪里听过,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这才想起来眼前这小家伙是什么品种了?
《山海经》有云: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榖。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腓腓,养之可以已忧。
这说的就是眼前这玩意儿,听起来是挺高大上的神兽,其实就是仙人们养的高级宠物,用来排解忧愁带来乐子的,战斗力甚至还比不上一只高阶灵兽。
没想到血珠的器灵竟然是位战斗力渣属性的废物,好看不好用,养来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