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曾是惊鸿照影来(42)+番外

“我没说你外公亲日,只是不想节外生枝罢了。

进屋的时候爸爸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他的眼神在我和沈煦之身上扫视而过,淡淡开口:“你外公还好吧?”

“嗯。你和沈煦之慢慢聊,我有些困了。”我走上楼梯。

也许爸爸永远都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有另外一个女儿。外公是不会主动把挽衣的事告诉任何人的,要不是妈妈留给我的信,恐怕我也绝对想不到,我竟然是双生子。挽衣——我的孪生姐姐,我们注定参商永离。

回到房间我把姗妮送我的洋裙“花语”从衣柜里拿了出来。这本是妈妈送给姗妮的母亲的,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我的手上,现在我又要把它送出去。

我唤来小桃,吩咐道:“把衣服抱起来,明天送去夏公馆给七夫人。”

“好好的为什么要送人啊?”小桃不解,“这可是小姐你最喜欢的一条裙子。”

“不管是人还是物,只有遇上了对的人才能绽放出应有的光彩。”我低语。

爱丽丝是沃尔森的女儿,我也是刚知道的。我生病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人都来探病了,爱丽丝自然也来过。我整天在床上躺着很无聊,爱丽丝就坐在我的边上陪我聊天。见到她的第一次我就纳闷她何以会落到给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当姨太太的地步,她告诉我,因为她是私生女。

十几年前沃尔森是英国名噪一时的服装设计师,他的每一件作品都会被上流社会的名媛贵妇高价抢夺。而沃尔森的多情和他的才华一样出名,我在约克叔叔那里听说过他的事迹。除了正妻所生的两个孩子,他和外面的情妇还有好几个私生子女。“花语”是沃尔森的遗作,刚完成它沃尔森就意外落水而亡了,“花语”的价格也因此被抬得很高,机缘巧合之下被留洋在外的妈妈买了下来。

爱丽丝说,沃尔森留下的财产本来就不是很多,她们母女身份尴尬,没有拿到一分遗产。她和母亲过了十几年清苦的日子,直到遇上夏雨珊的父亲。她的中文这么好也是夏老爷教的,可见夏老爷对她还不错,于她来说也算是一个好归宿了。

既然“花语”是爱丽丝父亲的遗物,理应留给她。

“小姐,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还病着啊?”小桃问我。

我摇摇头:“我没事,你先回去吧,明天记得把东西送过去。”

“嗯,小姐你要好好休息。”小桃刚打开房门却停住了,回头看向我,“小姐……”

“还有事?”

我狐疑地往门口看了一眼,却看见念乔眼睛红红的站在门外,脸色很难看。

“小桃你回去吧,这里没你事儿了。”

房里一下子安静了,我走过去拉念乔进来:“怎么了?受谁的委屈了?”

念乔没有回答。

我马上反映过来,声音也提高了好几度:“是不是乐心梅那个女人?你在这里等着,我找她去!”

“姐——不要……”念乔死死拉住我的手,眼泪嗖嗖往下落。

她只比我小一岁,从小到大她都喜欢直接叫我的名字挽素,然而此刻她喊我姐姐,我喉咙紧紧的,差点就要和她一起哭起来。

我轻轻转身,一边替她拭去眼泪,一边说:“我们好久没有一块睡了,今晚就在这里陪我说说话吧。”

今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夜空如泼墨。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凝视这无尽的黑色,念乔一句话都没有说,只能听见她轻微的呼吸声。刚才不管我怎么问,她始终不肯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劲儿地说没什么,让我别问了。

在这个家了能让她如此委屈的,除了梅姨还能有谁。念乔的性子我最清楚不过了,她从小就这样,因为不想让我为了她和梅姨闹得太僵,每次受了气她都自己默默地承受。

“你和挽衣的性子是两个极端。挽衣像你妈妈,本分安静;而你跟你的外婆年轻的时候一样,拗得很,从来不肯吃半点亏。”

外公的话再一次回响在我耳畔。原来念乔的性子像极了挽衣,以前妈妈那么疼她,或许是从她身上能看到挽衣的影子吧。

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我渐渐能看清楚房间里的一切。念乔翻了一个身,说话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挽素,你说真的会物是人非吗?”

“也许吧,”我说,“物是人非事事休……”

“是啊,你有没有发现,自从回到上海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无话不说了。有时候看你感觉很陌生,这段时间你我还不如沈煦之亲近。”

念乔的话说得非常平静,她越是波澜不惊,我的心越是乱。

“念乔,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和沈煦之,我们……”我期期艾艾地说,“我爱他。”

念乔没有如我想象中的那般吃惊:“那他喜欢你吗?”

“是的,他爱我。”

一语结束,我们都沉默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以为念乔已经睡着了,想起最近发生的种种,不由叹了一口气。念乔说的没错,我们的确生分了很多。

“挽素,你也没睡着?”

“你也没睡?”我惊讶,“有心事吗?”

至今我还没有弄清楚她和高蒙奇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说散就散了。想了很久我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睡不着,是不是想高蒙奇了?如果你还是喜欢他的,为什么要离开他?”

“你怎么知道的!”念乔的身子猛然颤动一下,“是他告诉你的?”

“是。为什么?”

“不爱了,所以分开了。

她的回答很理所当然,听不出有半点留恋。我不禁为高蒙奇惋惜:“可是当初你们……”

“那只是当初,”念乔急切地打断我,“有谁会想到以后发生的事呢,或许前一刻还恨不能生死相守,后一刻就会参商相离。挽素,你比我聪明,有些事我都能看透,为什么你会不明白呢。”

“认识艾蒙的时候我只有十五岁。还记得那是一个大雾天,你被杰西卡邀请去看画展了,我没有去,一个人在伦敦街头漫无目的地闲逛。雾真的很大很大,只能看清金在咫尺的人和物。我沿着泰晤士河往上走,艾蒙往下走。”念乔像是陷入了回忆,她娓娓道来,“如果那个时候我们没有相遇,我的命运可能会完全不一样。偏偏当时有一只牧羊犬跑到了我的身边,我发现它长得很像姗妮家的洛吉,忍不住蹲下来摸它的毛。我感到旁边有人,沿着那双黑亮的皮鞋往上看,艾蒙正对着我笑,他说:‘小姐你好,这是我的狗。’在四季差不多都是雨天或雾天的伦敦,艾蒙的笑容就像一道阳光,我感到自己就快被他融化了。心里有个很强烈的声音不断地提醒我:‘就是他了,就是他了!’”

随着念乔的话语,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雨雾朦胧的城市。英俊的男子和美丽的少女在白雾茫茫的泰晤士河边邂逅,唯美得很不真实。而我见到他是在那个充满腐旧气息的小巷,我一身狼狈坐在地上,倔强地拒绝他伸出来欲扶我的手。一切都是注定的,怎样的开始就注定有怎样的发展。只是结局,却是我们谁也不曾想到的。

上一篇: 佛恕 下一篇: 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