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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下妇(6)

第五章 烟瘾

他几乎不抽烟,这是章雅瑞对他的印象,但显然,那是错误的,她所认识的李信毅只是片面的,并不是完整的。

他不但抽烟,而且还有烟瘾。

这是一顿看上去并不怎么愉快的晚餐,因为餐桌前除了他们俩,半路还加坐了另外两个人——孟夜卉、崇明,

孟夜卉确实是个精干的女人,不但拥有强悍的精力,而且观察入微,她似乎对他很了解,甚至于连他何时想抽烟,她都能预测到,因为她总能很合时地递过打火机,而且动作丝毫不显得张扬。

不妒忌,不生气,那是不可能的,即使已经不是自己的东西,可因为曾经的拥有,心里还是会产生类似不平的怒气,无名的,就是想生气。

但,她现在已经不再有生气的权利,只能将不忿暗暗压进内心深处,一层层的叠好,储藏,发酵。

有那么一刻,她甚至有点后悔,她真该做一次泼妇,在离开他之前,彻底把心中的不忿发泄出来,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的憋屈。

还好,在她最难过的时候,手机响了,让她有借口离开这个折磨人的现场。

“若玫?在机场?!要去哪儿?”倚在栏杆上,顺便看窗外的夜景

[见你跟大哥都睡了,我就没叫你们,小迪的设计想拿到巴黎试试行情,让我帮忙引路,怎么?跟大哥一起吃晚餐啊?]

“是啊。”

[怎么样?你们俩还有可能吗?]

“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见面。”

电话那头静了半刻,继而一声浅笑[也好,反正他那么没情趣,也省得你下半辈子继续守空房了,男人这东西,还是要挑个合适的,要不要我回来陪你两天。]

“你怕我想不开啊。”笑,手指在栏杆上滑行。

……

挂上电话,望一眼餐桌位置,低眼苦笑一下,招手叫来一位侍者,对他说了几句后,随即朝电梯口走去,并顺手将手中的电话塞进了垃圾桶里,既然要告别,就一次来个彻底吧,拖拖拉拉的伤谁最深?除了自己再伤不到任何人,既然没本事一哭二闹三上吊,那就干脆一点,结束吧。

电梯门关上之际,李信毅也正好瞥过来一眼,不过很巧,什么也没看到。

等了很久,直到这顿晚餐吃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李信毅终于再也耐不住,抬头在餐厅里搜寻一圈,没有,待他起身时,一位侍者急忙上前,“章小姐让我告诉李先生,她有事先走了。”

“……”看一眼桌上她的餐盘,只微微动了两三口,会有什么事这么急?想到她刚才离开是为了接电话,不免拿出手机拨通号码。

电话那头反复奏着Westlife的I Lay My Love On You,却始终无人接听。

“怎么了?”孟夜卉放下餐具,低声询问。

他没答,只是再次摁下重播键,一种不好的预感慢慢升起……

就在这时,餐厅的侍者听到垃圾桶里的声响,捡来了那部一直唱着I Lay My Love On You的手机。

她不是个没有交待的人,但显然这次出了他的意料,站在空旷的套房里,屋里整洁地就像不曾有人住过。她早就打算好了要这么离开?不做任何交待,就像当年乍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一样。

白色的手机面,与他的黑色的正是一对,是去年圣诞节前夕堂妹若秋寄给他们俩的礼物,摁下按键,她的手机里除了数字的来电号码,什么信息也没有……

黑色的手机陡然在手中振动了起来,是孟夜卉的来电,因为他刚刚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没有理会手机的振动,继续摁着她的手机,翻来翻去,里面只有两首曲子,一首被用作铃声,另一首依旧是Westlife的,歌名叫love can build a birdge,她似乎很喜欢Westlife的音乐。

摁下按键,音乐溢满室,顺手关了灯、打开窗,风瞬时撕开窗帘,席卷而来,两只手机并排摆在床上,一只振动,一只唱着歌,偌大的房间只有两只手机的键盘亮光交相辉映。

李信毅居高临下地望着脚下的灯火,点上一根烟,不知道在想什么,或者该想什么,脑袋里有点空白。

烟头忽明忽暗,烟雾被风撕成碎丝,屡屡消散,love?

他不爱她,他不爱任何人,或者说他根本就不知道爱到底是什么东西,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爱是男人追求女人的时候最常用、最深情,也是最有效用的一个字,然而最容易说出口的,不一定是最容易明白的,男人到底是怎么确定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仅仅只是生理上的吸引,异或还是动物天生的求偶惯性?

李信毅开始踌躇自己在这三十多年的生命里,是不是忘记了什么,女人、爱……或许他真该试试看那是个什么样的感觉?

只是——要爱谁呢?

第六章 小镇

雪很大。

当初雪来临之际,人们还在为能下雪而欣喜时,谁成想它会下得五十年不遇!

这是座普通的南方小镇,青葱的竹林、浓密的绿叶,每一处都昭示着对大雪的意想不到,每一户小楼的周围都被积雪覆盖,四季常青的绿野就这么成了北国的颜色,让人措手不及。

“高速还没有通车,估计赶不回去了。”

[我等你。]

“你先回去吧,到时我可能会直接飞温哥华。”

[……好吧,那——你注意安全。]温哥华,她还不能触及的地域,还要等多久,她才能站在他的身侧……

阖上电话,从床边的衣架上拿过风衣套上,中午了,要出去寻觅些东西吃。

这是个只有五六间房间的小旅馆,虽然小,但很干净,主人家也很热情,可能是语言与皮肤都相同的原因,这里并不让他觉得很陌生。

外面依旧下着大雪,厚度甚至已经可以没脚。

冬天是个很冷清的季节,尤其下雪的时候。

吃饭的地方并不少,但是他更喜欢靠镇南路口的那家,因为可以很方便地看到高速公路上的动静。

车轮在雪地上稳稳地停下,打开车门下车,然后碰的一声关上门,听到这声音,餐馆的老板便知道是那位外乡人来了,他喜欢他的车,大气而不张扬,因着爱屋及乌的原因,也连带喜欢起这个外乡人来。

位置还是老位置,菜色也照旧:一碗大馄饨。

坐下来,边吃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或一家老小进来,或三三两两的朋友相聚,新年快到了,是个相聚的好时节,只有他一个是形单影只的,这让他想起了温哥华祖父的那栋宅子,每年这个时节祖父总会将散居世界各地的儿孙们聚集起来,一个都不能少,以前总不明白祖父的那种心情,现在身居异地,看着别人的团聚才开始明白那种心有归属的感觉。

“现在还不能通车,嗯——我打听过了,明天可能通车……明天?明天什么日子?哦——我忘了,我会尽快的。”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让李信毅停下一切动作。

慢慢放下筷子,穿过两道门,大雪之中,一个红色身影正轻跺着脚,轻声细语地回电话……那一刻,他没发现,他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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