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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丫头:我的霸道监护人(633)+番外

1.2.2,上述合作项目利润所得70%归乙方所有,甲方其他经营项目另向乙方每年支付10%的利润。

1.2.3,作为上一项的补充,甲方亦可选择每月支付借款额15%的利息,更改偿付方式前需经乙方同意,且合作项目分成改为五五分。

1.2.4,基于友好合作的原则,乙方无条件为甲方其他经营项目提供支持,并负责培养五名高级管理人员。

......还有好多......

第二条,乙方。

第一款,乙方权利。

2.1.1,就借款所使用各项目,乙方均有权无条件介入,进行任何操作,甲方不得无故阻挠。

2.1.2,关于1.2.1项下合作项目,乙方有权就甲方做出任何决议提出质疑。

2.1.3,甲方拖欠利息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行动,并按每日1%加收利息及相应的讨息费。

2.1.4,乙方可以派出不少于甲方的相关人员进入合作项目,他们将获得相应的报酬。

2.1.5......

2.1.6......

2.1.7......

靠,绝对霸王条款无数。

.

绝对霸王条款2

第二款,乙方义务。

2.2.1,乙方于三年内分批视情况向甲方提供资金八亿元RMB。

若合作项目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资金。

2.2.2,乙方负责为甲方维护治安......2.2.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配合。

若干条。

第三条,附加婚约。

为加强双方的友好合作,在适当的时候,甲方代表殷亦桀与乙方指定人员范彡彡结为连理,自宣布订婚之日起三年内,乙方免除甲方一半利息,作为嫁妆;同时甲方当提供相当金额的资金或实业作为聘礼。

具体结婚日期由乙方决定,聘礼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违约。

4.1,1.2.1项下合作项目利润低于5%时,仍按月息15%向乙方支付利息。

4.2,到期30日内未能支付利息,甲方需以相关实业抵付。

4.3,甲方经营人员无故排斥乙方派出人员的,按双倍薪酬作赔偿。

如此等等......等等,最后,4.10......4.10,关于本合同第三条的违约规定:4.10.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婚。

4.10.2,如甲方确需解除婚约,需于本合同外另付不少于殷氏20%的资金,以示双方诚意。

4.10.3,相对上一项,甲方亦可选择,赔付身体任何一可单独使用的部分,具体部位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五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第六条......

最后:有效期,乙方决定;合同一式六份;附件若干;合同署名:殷亦桀、雍和、范银库、范彡彡,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名字;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的鉴证机关:雍和大律师。

......甲乙明堂x精品保证......

为了这个条约,俺花了好多时间再弄,汗汗的!

朋友说小言就是拿来玩的,用不着这么认真的。写不来合约来随便弄二句话告诉读者有这么回事就成了。

俺哭,你说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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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霸王条款3

厚厚的一摞文件资料中,这一份不算很显眼,也只有十来页,分量也不重,可是......

我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四五遍,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丧权辱国!

我手中拿着的绝对是丧权辱国之典型!

《辛丑条约》之翻版!

“九七国耻”之再现!

“耻!”就一个字,

“耻!”实在不明白,殷亦桀为什么会签下如此屈辱的条约,那时候,他十八岁。

十八岁,看来我们的十八岁,都是从屈辱和血泪中爬出来的!

或许我该去史馆查查,殷氏当年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沦落到这种地步,以至于三年前殷亦桀舍不得殷氏20%,所以割地求和,他割的是什么,是什么呀!

“双方诚意!”

去他妈的双方诚意!

我看范氏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妈的,什么事儿!

难怪,哈,难怪!

难怪殷亦桀总要给他们面子,又不惜一切的想推翻暴政!

绝对的暴政!

这比高利贷还高利贷的暴政!

不知道殷氏到底有多大,不过想来绝不止百亿的基础,范氏竟然用十亿要控制他全部,还要获得......不对,这还不对,上面的违约,还不是最彻底的,我再看看......

“4.8,若甲方以欺诈为目的骗取乙方资金,或届时乙方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乙方有权对殷氏全族提出赔付要求。

族灭,债烂。”

不平等条约,还是这个词,我找不到新的字眼来表述。

拒婚是一个惩罚,拒绝还钱是另一种惩罚。

现在看来,殷亦桀甚至还没有全盘否决该合同,他不敢,不能,不......他没这个能力也不能冒全家性命的险。

范氏是闯黑社会的,挣钱不会,杀人会。

十年前的十亿,或许能值现在上百亿吧,就我学过的经济学知识看,当年的钱,可是非常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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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霸王条款4

可是,为了这十亿,竟付出这么大代价,殷亦桀,我搞不懂了。

或者,他一直都是神经病,比如现在为了我的三亿,就愿意去坐牢?

他......

或许,我猜到了,殷氏或许那个时候即将崩溃,殷亦桀,为了老爸,就咬牙撑起全家;为了家人,一直忍辱负重;最后为了我,解除婚约。

其实,就整体来看,如果其他条款还将继续,那这一条就亏太大了。

或者说,那两家合作的已经都给了范氏,剩余的每年10%的利润,按说也不算太多,真的,不少,但也绝对能承受。

可是......

他这个大傻子啊,不想娶范彡彡,为了我......他......

好像也不全对,我记得他和宝宝说过,合同解除了,是不是有别的缘故?

或许是,或许要找到解除的协议,才知道准确情况。

毕竟,现在有四少插手,殷亦桀不会再那么无力,虽然他又给四少让利,但我相信四少不会像范氏,人品看着就不像,更何况在企业经营一途他们并不比殷亦桀差。

或许,我猜测,殷亦桀为了解除合同,将四少拉进来。

但四少也不能太偏颇,因此采取了这种折中的方式,或者,殷氏除制药厂外其他部分大量收缩,是不是将资金给了范氏做赔偿?

他最终还债了?

那么那一阵的资金紧张,是不是......

啊!

好绕人的问题,我搞不懂了。

反正,挺复杂挺复杂,都是殷亦桀天天搞的事儿。

唉,他成天不见我,真的好累哦。

只是没想到,范氏竟然还想咸鱼翻身,想尽办法要将殷亦桀挖出来,不让他好过。

殷亦桀将范氏挖空了,呵,好啊,如果我能让范氏破釜沉舟啥也没有了,是不是更帅?

哼,竟然敢欺负殷亦桀,让他割股,哼......

冰箱里那玩意儿,难道真是殷亦桀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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