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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救世主[基建](402)+番外

陆希不禁摇头。蛇麻确实有消肿利尿的作用,也能治疗失眠多梦,当然,是跟其它药物配伍一同服用才有明显效果。但是教会这种“凡女巫用的草药都是邪恶”的干法,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东西跟蛇没什么关系,叫蛇麻不过是因为它盘曲的藤蔓像蛇而已。而且,用这东西来酿麦酒可是别有风味,比现在的麦酒好喝多了。”

光明大陆的麦酒其实就是啤酒,只不过这种酒只有平民才喝,口感并不爽快,还因为发酵程度不一质量相差甚远,有些甚至粘乎乎的一股子刷锅水味儿,真是浪费了那些粮食。

正因为这玩艺儿不好保证质量,所以贵族们才不喝,只能由平民们消费了。现在陆希一说这东西能够增加麦酒的风味,科林第一个念头就是——伯爵小姐又在为平民谋福利了,怕他们喝的麦酒太难喝,所以要把它变得好喝一些。

这么一想,科林就激动得想立刻跪下来向伯爵小姐行个大礼。他活了几十岁,从祖父那辈儿起,换了好几位主人,哪里有像伯爵小姐这样,总是替平民着想的领主啊!他竟然能碰上伯爵小姐,一定是光明神垂怜——呃,伯爵小姐好像不喜欢大家提起光明神,那还是算了吧,他只要感谢伯爵小姐就好了。

总之科林对于陆希的话那叫一个深信不疑,既然陆希说教会的宣传都是骗人的,那就肯定是骗人的!所以在看见又一样被教会称为邪恶之物的东西时,他立刻就向陆希指了出来。

那也是一种藤蔓植物,喜欢缠在小灌木上,但是与蛇麻不同,这种植物往往把缠住的小灌木包裹得严严实实,造成对方因为缺乏阳光而死去。

“教会说,这种植物叫做血草,跟白丝藤一样都是堕落的植物。”科林说的白丝藤,其实就是菟丝子,因为会将寄生植物缠死,也向来被恶魔化。但是血草另有一种特点,就是它的根茎被水一泡,就会渗透出一种暗红色的液体,仿佛不新鲜的血液一般。

科林老老实实地重复:“以前我的家乡就有这种植物,生长在坟地上,牧师说它根茎里的血就是从死人的尸骨上吸取来的。”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但是有些不长在坟地上的血草,根茎也一样是红的……”

诶,这么一想的话,牧师说的肯定不对啊,这血草里的血,根本就跟死人无关吧?

科林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个谎言,陆希却看着眼前的藤蔓苦苦思索起来——怎么科林的这种形容,她又觉得有点儿熟呢?

上回何塞跟那个商人换回来的种子她就觉得熟悉,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想起来,现在看着这种藤草,又仿佛似曾相识,真是急人……

不管了,先挖几棵,带回去慢慢研究。

科林已经看透了牧师的鬼话,当然不会再觉得血草邪恶可怕,立刻就动手,全须全尾地挖了一大捆才停下。他刚想问问伯爵小姐这些够不够,就听见伯爵小姐在前方发出了一阵怪叫:“哈哈,好东西!”

陆希确实是发现了好东西——猕猴桃!

说起来这座山原本植被相当茂密,不得不说伯爵夫人的父亲给女儿挑陪嫁的时候也是有眼光的,就长云领附近,能像这座山一样绿油油的地方,那也不多。

但是这十几年,伯爵夫人压根没管过,更没有好好照看,而她派来的管事又顾着捞钱,把这山上最高大的树砍了不少,还只管砍不管补种,要不是他胆子还没那么大,说不定再过几年山都要被他砍秃了。

不过现在嘛,最高大的那些树砍伐之后,阳光便从缺失的地方照了进来,倒是驱散了一些密林的阴湿,误打误撞的倒是让某些地方特别适合喜欢半阴环境、既喜水又怕涝的猕猴桃生长了。

这些藤本植物你挤我挨的成块分布,此刻正是结果的时候,叶片下面垂着一挂挂的果实,因为是野生的,大概只有鹌鹑蛋大小,棕绿色的外皮满布细毛,并不像越桔或蔓越莓之类的浆果那么鲜艳可爱,以至于何塞看见这东西,首先发出的疑问就是:“能吃?”

“当然!”陆希笑嘻嘻地摘下一个,“尝尝?”

何塞拿在手里,更觉得这东西毛茸茸的不像好吃的样子,但这是陆希递过来的,哪怕不好吃他也打算捧场的,只能硬着头皮咬了一口。

“先剥皮——”陆希一句话没说完,就见何塞已经咬掉半个了。

这个外皮确实很败口感,但果肉的味道却出乎何塞意料之外,入口先是有些酸,但之后就泛起了淡淡的甜味,还有一种清香——总之,竟然是一种还不错的浆果!

“当然了。”陆希自己也捡了一个熟透的,剥去皮,露出了里面绿玉一样的果肉。野生猕猴桃啊,这要是在她那儿,价钱可不便宜。这里的真是纯野生,虽然个头小,但香味却很足。

不要以为光明大陆的平民有多少吃到水果的机会。就陆希在黑莓镇那些日子,妮娜能摘到十几颗浆果都要当宝贝一样揣回家,“贡奉”给全家的小皇帝班杰明。要是那时候妮娜能碰上这么一片猕猴桃,怕不要高兴坏呢。

想起妮娜,陆希就不由得叹了口气——她说要回去,究竟是要做什么呢?还有,她自己承诺会去救她,可是究竟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去把双塔大教堂掀了呢?

算了,这个问题现在想也没有用,等回去跟海因里希商量一下吧,只要是对教会不利,那家伙一定能有好主意的。

“小姐?”何塞发现陆希走了神,试探着唤了一声。

“哦,没什么——”陆希笑了一下,把剩下的半颗猕猴桃塞进嘴里,“把这些都摘回去!”

“味道的确还不错,但不好卖吧……”何塞多机灵的人,当然看得出来陆希刚才其实是“有什么”的,但她不想说,或者说,她不想跟他说。

对于这一点,何塞很有些怅然。当初刚到长云领的时候,他和陆希可以算是关系最亲近的了——那时候冯特伯爵对陆希来说都只是个陌生人呢,反而他们俩一起采蘑菇,一起想办法赚钱的经历,让两人联系得格外紧密。这也是他之后果断决定将整个雇佣兵团都拉来长云领的原因之一,并且对陆希承认身份,又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一分。

但是在陆希去往王都参加社交季的时候,他因为要盯着煤矿,只能留了下来。这一分别就是两个月,再见面的时候不免就有了几分生疏——不,也并不是说生疏,而是——何塞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但他总觉得,如果是在社交季之前,陆希一定会告诉他,她刚才在想什么。

可是这话无法出口,何塞最终也只能有些涩然地说:“这些果子看起来不像能久放的样子,如果做成果酱的话,我们没有足够的糖,恐怕……”有钱的人大概是不爱吃的。

“这个果子的用处可大着呢。”陆希没发觉何塞的心思,笑嘻嘻地说,“自己吃也行,还可以酿酒,酿醋——嗯,我是说一种酸味的调味汁,比柠檬汁更好用。另外,做成果酱的话,可以卖给那些海商,这东西,多吃点能够预防远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