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军,你应该知道我信任你的。」
唉,他真情愿宋怀心别这么信任他。
先前因为他过于年轻,宋怀心又喜欢大哥,他多少有点绑手绑脚,不敢表露真心,现在情况好多了,他最大的情敌已经死会,自己又是即将大学毕业,前途无量的高材生,说什么他的机会都很大,理所当然该懂得把握。
「妳应该知道我永远不为伤害妳。」
对宋怀心来说,莫少军的这句话像是个束缚,让她挣脱不开。
也不知怎么回事,她跟其他亲戚也没这么亲密,独独喜欢跟莫少军相处,那时候他们相识不久便默契极好,久而久之就常在一块了,但莫少军对她的感情变了质,让她措手不及。
「少军,我们感情这么好,一辈子当朋友不是更好?」
「打从我认识妳的那一天,就没打算当妳是普通朋友。」
宋怀心突然咯咯笑了起来。「拜托,少军,我们第一次见面,你那时候才国三吧,会不会太早熟了点?」
「我的初吻在国一,妳觉得呢?」
「你长得这么高、这么帅,会有女生喜欢你是应该的,所以你该喜欢跟你同年纪的女孩子,犯不着找上我啊?」
见她嫣红的小嘴一开一闭,莫少军禁不起这种勾引,迅速封住她的唇。
宋怀心闪躲不及,只能以手臂试图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无奈莫少军力道极大,双手固定住她的头,下动如山。
吻着心仪已久的人儿,莫少军不由自主的伸出舌尖,灵活的在她的嘴里探索。
因为宋怀心是第一次感受如此缠绵的热吻,险些忘了呼吸,要不是莫少军很快的找回理智,结束这个吻,她或许是第一个因为接吻时缺氧而昏厥的人。
宋怀心立刻大口大口呼吸,看着莫少军,一时之间神情有些迷蒙。
比起上次蜻蜓点水的一吻,这个热烈的吻真教她无法招架。
莫少军略带邪气的舔了舔唇。
「不讨厌我的吻吧?」从她的表情看来,他挺有自信的。
宋怀心马上板起脸。「不讨厌也不代表喜欢。」
「那我们再试试。」他立刻打算行动。
「少军!」她随即双手握拳准备抵抗。
莫少军举高双手作投降状,轻轻一笑。「好啦、好啦!不闹妳了。」他替她拉上被子。「盖好,要是着凉我会担心的。怀心,我是真的喜欢妳,别再将我当成那个国三生,都那么久了,我已经大了。晚安,好好睡,明天我上午没课,送妳去上班。」
当宋怀心沉浸在莫少军的温柔中,他又成功的在她额头上偷得一吻,之后才关上门离去。
宋怀心这才抓着棉被,将身子一蜷。被莫少军这一搅和,她睡意全消,心里堆满他的身影,唇上则残留那片刻的余温。
她明明不喜欢莫少军的,因何心头却怦怦跳不停呢?
分明很想睡,可是她精神却好得不得了,难道这次她无法再像上次婚宴时那样替自己找理由了吗?
咦,怎么不行?
这是她首次体会传说中的舌吻,因为惊吓过度,心脏又不是死的,当然会跳得很剧烈了。
没错,肯定是如此,反正只是个吻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
宋怀心又替自己找了个完美的理由后,闭上眼,脸上带着笑容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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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你的爱》的第三校呢?」李秀秀站了起来,找寻她失落整整一个礼拜的稿子。
「十分钟后给妳。」张佳云头也不抬地回答,她正在跟第十章决斗。
「《白纱情缘》的封面校稿在哪里?」李秀秀再问。
「在我这里,马上给妳。」刚要起身倒茶的新进责编连杯子也没放下就连忙举手。
玫瑰出版社待遇是不错,相对的工作压力也大,无法承受的很快就会阵亡,上一个责编就是这样走掉的,这个月总算来了个新人。
「《纤纤小娘子》排好了吗?」
小美奋力大喊:「还没,下午给妳。」她手上还有三本等着厮杀,现下连呼吸的时间都嫌浪费。
又是忙得鸡飞狗跳的截稿期,每个人都战战兢兢,校稿的校稿,排版的排版,就怕赶不上送印刷厂的时间,就算办公室里萦绕着悠扬的音乐,众人也充耳不闻。
哒哒哒哒……
在一连串敲键盘的声音结束后,宋怀心转过头问小美,「有哪几本很赶的,先丢给我吧。」
小美双眸含泪,恭敬地奉上一本稿子。
「怀心,麻烦妳了。」如果做不完,今天又得加班了。
宋怀心点头接过,准备继续工作时才发现杯子空了,于是起身去茶水间倒茶。
李秀秀刚好也去茶水间喘口气。
「呼,每到截稿期,都快人仰马翻了。」
「妳们责编比较辛苦。」
凭良心说,编辑不仅要审阅稿件,还得校稿、做企画,甚至得替懒得取书名的作者想一个最适合作品的名字,工作既多且杂。
反观她们美编,也不能说工作不重,只是比较处于被动的位置,像排版、审阅图稿、为每一本书安排适合的封面等等,如果没稿子过来,她们真的闲到必须自己找事做,不然还真对不起总编大人。
李秀秀喝了口茶,道:「还好啦,彼此彼此,都是兴趣嘛!」
「是啊。像我,不会画画,就觉得做最接近画作的美编工作也不错,至少每天有赏心悦目的图可以看。」
当初会跟莫千堂认识,也是因为他会画画的关系,而她不知道是不是生来一双笨手,莫千堂教了她一年,她还是只能画出四不像,真应验了朽木不可雕也这句话。
结果猪不肥却肥到了狗身上,那时跟在他们身边打转的莫少军,反倒尽得莫千堂真传,甚至和莫千堂一样走上插画这一途,真是令人难以预料。
后来,她终于死心了,确定自己没有画画的天分,转而走向美编这行业,至少电脑跟她就没仇,在她面前乖得很。
「对啊,他们画的封面的确赏心悦目,看了总让人心情很好。对了,妳比较喜欢哪一个啊?」
「两人各有所长。」
李秀秀用手肘推了推她。「总有个比较喜欢的吧?像我就比较喜欢日冬的,他笔下的女孩子就像出水芙蓉,美丽得不得了。」
比较喜欢的啊……
「春光的吧。第一次看见他的图就有种着魔的感觉,主角特别传神,好像随时会从画纸上跃出来跟妳说话,直直勾着妳的心,让人有种无法呼吸的感觉。」
日冬的画中人美得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而春光的就比较接近实在的人了,似乎能从他笔下看出画中人物的七情六欲。
李秀秀听了大叹一声。「哇,怀心,我今天才知道妳这么喜欢莫少军耶--」
有吗?「我们不是在讨论作品?」
「不会有人将讨论作品说得像是一见钟情的样子,妳都不晓得,妳刚雕在说明的时候,就好像形容自己喜欢的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