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动静,钟浅立即抬头。
一晃又是几天没见。钟季琛面色平静地走过去,“怎么不跟公寓管家要钥匙,在这等多久了?”
“我喜欢这样。”钟浅慢吞吞起身。
钟季琛用密码开了门,她随后跟进去,放下包,状似无意地问:“你吃晚饭了么?”
“还没。”
“我也没有。”
他正想说出去吃,就见钟浅熟门熟路跑向厨房,很快又跑回来,语气埋怨:“我就知道,你这里又什么都没有了。”说着一阵风跑到沙发边,拎起大包,“幸好我早有准备。”
她打开包,拿出一包塑封装的青菜晃了晃,郑重宣布:“今晚我们吃火锅。”
钟季琛都看傻了,所以她那一大包里装的是这些?他还以为是故事书。
“我这里没有锅。”
“有的。”钟浅得意道,“上次我在网上买的,还没拆封呢,我刚看到了还在厨房柜子里。”话音未落,人就拎着东西再次冲向厨房。
钟季琛缓缓坐在沙发上,轻轻呼口气,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此刻心情。
没多久,扎了围裙的钟浅又出来喊,“过来帮忙。”
钟季琛叹气,起身,脱了西装,摘了袖扣,认命地过去。
餐桌上已经摆的满满,青菜肉类菌类豆制品还有海鲜,钟浅端着装了水的电火锅进来,他忙接过,放在中间,听她吩咐,“把这些包装都拆开,我去拿盘子,先拆青菜,我要洗。”
等两个人坐下时,火锅已经沸腾,香辣扑鼻。
钟浅一边念着好饿好饿,一边勤快地往里添菜,顺便支使一下某人,“那个那个也放一点。”
隔着雾气缭绕,钟季琛看对面,生动的小脸,头发扎成马尾,额角有些浅淡微卷的茸毛,在灯光下纤毫毕现,鼻尖还有亮晶晶的汗。
钟浅用勺子捞了一点肉,蘸了酱尝一尝,“熟了,可以吃了。”
见对面人不紧不慢、很斯文很有型地夹了一点送进嘴里,她问:“好吃吗?”
钟季琛点头。
“那就多吃点,多吃点牛肉。你都瘦了。”
最后四个字声音极低,几乎淹没在火锅翻滚声中,他却听得心里一热,又听她问:“最近很忙吗?”
“还行,一直都这样。这些都是你自己去买的?”
“嗯,我现在是买菜小能手。”
他赞许一笑。
被这暖意和光亮熏陶着,浑然忘了此时是寒冷的冬夜。无论未来如何,有这一刻,都是值得的。
终于吃完,钟浅捂着胃站起,“你负责洗碗。”
钟季琛看一眼狼藉的一桌,“等明天阿姨过来弄。”
“不行,今天的事情今天做,你也要享受一下劳动的乐趣。”
钟浅大义凛然说完,来到客厅,懒懒往沙发一靠,随手拿起遥控器。见钟季琛随后踱过来,她抬眼:“这么快?”
“等会儿再洗,我先歇歇。”
钟浅笑,又说:“你去那边坐,我要躺着。”说完抱着一只靠枕躺下,霸占一张长沙发。完全一副鹊巢鸠占状。
某人在角落哀怨地坐了一会儿,在电视散乱的杂音中,忽然听到幽幽响起的三个字:“钟季琛。”
最熟悉的三个字,却听出了最陌生的感觉,带着点拖音,带着点懒,像是自言自语,他第一次听人把自己名字念得这么随意,这么的……千回百转。
他回头,眼神奇怪地看她。
钟浅却仍然看着电视,“你该不是没洗过碗吧?”
“……”
她扭头,捕捉到他脸上一丝不自在,立即笑出声,“还真被我猜中了。”
十分钟后。
钟季琛站在厨房水槽前,扎了一条充满违和感的碎花围裙,在某人监工下“享受”劳动乐趣。沾了洗涤剂的碗盘变得格外滑,啪,泥鳅一般从手里溜出去,壮烈了。
钟浅咬着酸奶吸管,蹙眉:“第三只了。”
“……好贵的。”
“又不是没钱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某人语气也不怎么好,毕竟接二连三失手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他捏起碎瓷片,毫不客气地丢进脚边垃圾桶。
钟浅心说,洗碗水平不怎么地,这丢东西动作还挺帅,有股子败家的帅气。
再一看人,肩宽背直,今天穿的白衬衣,款式修身,衣领挺括,下摆内扎,黑色西裤显得腿更修长。因为干活,袖子撸到手肘,随着手中动作,小臂肌肉线条一跳一跳……
钟浅想到白天秦雪说的,男人好身材的标准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她忽然觉得,今天火锅底料有点咸了。
等钟季琛洗完所有碗盘,钟浅总结,这人要是多进几回厨房,大概要破产了。钟季琛则想,这种破事儿最好不要再有第二次。
时间不早,两人各自洗漱,进入今晚的正题。
钟浅穿着自带的睡衣,乖乖躺在床上。睡衣毛茸茸的料子,白色底子缀满黑色梅花型小狗脚印,所以她呆呆看向天花板时也像极了小狗湿漉漉的眼神。
钟季琛推门进来,他今晚也特意换了一套保守的两件套睡衣,俨如慈父,走到床前说:“起来。”
钟浅不解看向他,看到他手里的吹风机,心里一暖。坐起,却不伸手接,“你给我吹。”
她的头发很长很厚实,托在手里沉甸甸,钟季琛第一次做这个,动作生疏,却又耐心至极,又像是怕弄断一根头发,所以就很慢,很慢。
钟浅背对着他,感受着他的手穿过自己发间,感受到那她不知该如何定义的感情聚在五指,经由每一缕发丝传递给她。泪水静静流下来,像虫子爬过脸庞,很痒,她抬手悄悄擦去。
整个过程只有嗡嗡的电动声。
钟浅带来的书名字是《夏洛的网》。
书很新。却能看出年头不少。
钟浅轻声解释:“那会儿学校很流行这个书,我就让人买了一本。你不许偷工减料哦,我现在可不是容易糊弄的小孩子。”
她说得轻松,钟季琛却喉咙一堵,暗自调整,轻轻翻到第一页——
“爸爸拿着那把斧子上哪儿去?”摆桌子吃早饭的时候,弗恩问她妈妈。
“上猪圈去,”阿拉布尔太太回答说,“昨天夜里下小猪了。”
“我不明白,他干吗要拿着把斧子去,”只有八岁的弗恩又说。
“这个嘛,”她妈妈说,“有一只小猪是落脚猪。它太小太弱,不会有出息。因此你爸爸拿定主意不要它。”
“好残忍的爸爸。”钟浅小声说。
钟季琛抬眼,只看到她扇动的睫毛,无辜得很,他低头,继续。
落脚小猪没有被杀死,父亲把它作为礼物送给小女孩,小女孩每天抱着它亲吻它喂它牛奶。小猪每次喝牛奶时,都会用深情的眼睛看着她。
听到这一句时,钟浅会心一笑。
他的声音真好听,低而不沉,有种独特的清朗,有点幼稚的故事在从他嘴里讲出来,别有一番味道,如果她现在是个七岁小女孩,这必然是一种单纯的享受……她翻了个身,背对他,嘀咕一句,“这样躺着比较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