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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105)+番外

作者: 漫空 阅读记录

多久了,从朝闽绝望地从胸口里掏出自己的心脏,一点一点,竭尽全力地塞入叶宇虚无的胸腔里时,他就一直在期待叶宇能醒过来。

心脏在剩余的天池圣物,还有他的金色莲花里慢慢复苏,终于在叶宇的胸口里扎根。

朝闽根本无法保证,叶宇能活过来,他只是在赌而已,这一赌就是十六年。

这十六年来,他每日都用自己的的真元给叶宇疏通经脉,温养身体,不让他因为沉睡而肌肉萎缩。期间多少次,叶宇都曾经心跳停止过,每一次都让朝闽以为自己死去一次,那种煎熬,硬生生将他的头发给熬白了。

叶宇一定不知道,能再次看到他睁开眼,笑着对他说话,对朝闽而言是一种怎么样的救赎。

“睡了这么多天,我肚子都饿了。”叶宇看到竹楼,一点都不客气地抓过朝闽手里的鱼篓,就噔噔地跑上竹楼的楼梯,他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竹楼里有炊具能煮饭,现在的他肚子空得要命,活似十年八年没有吃饭那样夸张。

朝闽跟在他身后,脚步不快也不慢。

叶宇跑到楼梯上后,猛然回头对朝闽笑着说:“朝闽,虽然才睡了十六天,可是我还是想对你说一句,我想死你了。”

朝闽脚步停滞一下,抬头却看到叶宇已经提着竹篓大大咧咧地跑到竹楼里,接着就传来他到处翻锅子炉子的声音。朝闽僵硬的动作才慢慢松懈下来,他的脚步再次放慢,一步一步往上走,十六年的时光,对朝闽而言只是停止的时间,他的生命还停留在十六年前,叶宇没有闭上眼的时候。

叶宇睡了十六年,他的一切也停滞了十六年。就如同一具没有动力的木偶,只能毫无生气地躺在尘埃里。当初他将自己的心脏掏出来后,又直接翻开了南川阳的尸体,将他体内的机械心脏快速拿出来,填补了自己的胸口。那个过程太过惊险,也太过疼痛,可是对朝闽而言,他那时候的脑子只有救活叶宇的念头。

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就算是付出自己的所有,也要让自己的爱人再次睁开眼。

机械心脏是南川家研究的半残品之一,它能维持住一个人的生命,可是也剥夺了这个人的生命。因为这个半残品的心脏只能简单地模拟心跳的动作,这会导致朝闽从此以后只能维持现在的模样,直到心脏坏掉而死亡。

总有一天,叶宇会发现他不会老,也不会有任何变化,就跟一具木偶一模一样。可是对朝闽来说,就算变成一具真正的木偶,他也要待在叶宇身边。明明心都没有了,他却照样爱着这个男人,并且会一直爱下去。

“朝闽,你想要吃红烧鱼还是水煮鱼?”叶宇好像终于翻到锅,在竹楼里大声喊道。

朝闽听到他的声音,嘴角的笑容加深,他终于迈上最后一层阶梯,看到叶宇背对着他,手里拿着块布正在擦拭铁锅,他边擦,边时不时吹了吹锅上的灰尘。朝闽看了一会,突然加快脚步走过去,他听到自己停止的生命开始在流动,时间开始在前进。

“都好。”朝闽来到叶宇身边,笑着回答。

他笑容里的宠溺不变,脸孔也不曾有变化,爱意浓烈依旧,就好像时间不曾过去,他跟叶宇没有分离过。

“家里有没有米,我想吃竹筒饭。”

“有。”

“吃完饭我们就去练练武,总觉得身手都生疏了。”以后仇家找上门,可是还要打回去。

“我教你。”朝闽眼神清澈,满满的都是叶宇的影子。

叶宇觉得朝闽的语气真是太过黏糊糊了,不过这个家伙谈恋爱一直这样,叶宇也见怪不怪。他将锅架在炉子上,然后开始加水,开着的窗户外,白雪压窗,更远处的地方一切都模糊了,只有若有若无的声音一直从竹楼里传出来。

“我们先在这里过一段时间,等到开春了再去找个更好的地方。”

“好,你喜欢南方的繁花吗?”

“南方?你那里的仇家多不多?”

“不多,差不多都死了。”

“那我们就去看看吧,如果气候宜人,在那里找个隐居地也好过天天看雪。”

“好,我带你去看南方的奇景异士。”

……

似乎只是一些简单的唠家常,带着几丝温暖,落到竹楼外的雪地中。

不久后,有些炊烟从窗户飘出来,不断飘远,最后消失在高空。

一切都没有变,大概相似的竹林,大概相似的竹楼,大概相似的雪天,同样的两个男人,过着平静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从此以后,王子与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直到一方死掉一方殉情,结束。

好了,我终于填完这个坑,一路跟到现在的小伙伴你好,一路跟到现在的小伙伴再见。

摸摸,晚安

第85章 三年后·杏花烟雨旧人归(1)

那年杏花初绽,他背剑负雨而来。

——

大雨磅礴,雨水从黛色瓦片的廊顶上飞刮而下形成水帘。余霖站在飞凌楼的曲廊上,长衣宽袍,他看着来自天峰上的泉水往下飞溅,似乎在深思什么。

曲廊外有一株老杏树扎根在山石中,杏花被激烈的大雨带离枝头,冲下山崖。

突然余霖侧耳,面无表情的脸上出现波动,他倏然转身,袍子盛满了凉风。

曲廊前面,一段转折处的暗廊上,一盏发着微弱黄光的廊灯摇晃了几下。而后他耳朵里的水滴声响,越来越明显。不是大雨溅落在山石上的那种响动,而是水珠顺着布料,一滴一滴,摔碎在走廊上的声音。

而随着声音而来的是,杏花的香气。

余霖看到一大束杏花从暗廊晕黄的灯光下,就这样乍然而出,那半红粉白的颜色连成一片锦霞的光,竟有些刺人眼目。而那枝桠的杏花下,却是一张神情疲惫,却嘴角含笑的脸孔。

他立刻愣住,似乎一下子就被带入时间的洪流中,那张早已经模糊褪色的脸,竟然再次鲜明清晰起来。

他声音带着一丝不确定,“叶宇?”

叶宇扬起一个久违的笑容,眼角眉梢的疲惫一下就散开,说不出的柔和温暖,“余霖,你变老了。”

余霖目光颤动几下,眉间的褶皱更加深了。“你倒是……神采依旧。”

确实,眼前这男人穿着一身僧袍,袍子破烂,东缝西补,一角袍子还塞在腰间。一双草鞋上满是细碎的泥尘,沾着几瓣碎裂的杏花。而他后背是一个竹编的背篮,篮子里插着一大束绚烂的杏花枝,将他这张脸衬托得更加年轻俊秀。

已经过去十九年,叶宇却丝毫未变,最锱铢必较的时间对他倒是无比的慷慨厚道,该落的尘埃落不到他眼里,该割的皱褶割不到他脸上,简直妖异得让人觉得不自然。

叶宇不在意地摸摸自己的脸,“大概是吃了不少素,所以皮肤变好就显得年轻了吧。”

余霖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觉得不仅仅是面孔,就是这走火入魔般不着调的性格也没有变多少。“你来干什么?叙旧或寻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