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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穿书女配(33)+番外

可怜如她,也就只能用一用蛤蜊油了。

没想到李玉凤居然肯拿出来给她用?

“那……那我可抹了?”女人没有不爱美的,虽然王爱华长相一般,但皮肤还不错,她肯定也想好好保养的。

“这东西可真香,柳知青身上也经常香喷喷的,也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好东西。”

在他们生产队,柳依依就是潮流的代表,男的暗恋她,女的羡慕她,很多人背地里都说,也幸好李国基已经上了点年纪,家里还有这么个厉害老婆看着,不然像别的大队,看见漂亮女知青想要往炕上拐的干部,只怕还不少呢!

“这也算不算什么好东西,你以后兴许还不爱用呢。”李玉凤随口说了一句,又想起等将来大牌云集、各种小X瓶风靡一时、某东某宝叱咤风云的时候,王爱华也不年轻了,纵口袋里有了钞票,也买不来青春年少了,“你一会儿拿个蛤蜊油罐子来,我分你一半。”

“啥?”

王爱华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她没有听错吧?小姑子说要把这么香香的面霜分她一半?她这张脸可没她那么白嫩白嫩的,这样的好东西给她抹脸,岂不是糟蹋了?

“不用了不用了,我试试就行,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你二哥都说我是个黄脸婆了……还惦记这些做什么?”王爱华有些不好意思,小姑子原来是这样好相处的人,她以前却在私底下说了她不少坏话。

“嫂子还年轻着呢,哪里就黄脸婆了,这话是我二哥说的吗?等他回来我帮你骂她!”李玉凤说着,高高兴兴的回到灶房里去,她今天心情好着呢:“嫂子,记得那罐子装点走哦。”

陈招娣已经把蒸好的馒头放在了竹子编成的饭篓子里,正站在灶台跟前炒一盘咸菜,里面依稀还能看见几根肉丝,是昨天从大棒骨上剔下来的。

咸菜、肉丝配上胡萝卜,用菜油炒了,夹在馒头里吃最香了。就连一向对美食没什么兴趣的李玉凤,也觉得特别好吃,尤其是老李家不差菜籽油,陈招娣每次烧菜油水都不少,就算是一盘简单的素菜,她也能炒的黄澄澄的,看上去油水十足。

“妈,你说你做菜怎么那么好吃呢?”李玉凤掰开大白馒头,夹了一筷子的咸菜放到里面,大口咬下去。那咸鲜的味道从舌尖上弥漫开来,有一种特别的满足感。

“就一破咸菜,瞧你说的,以前也没见你觉得好吃。”陈招娣已经把咸菜装了起来,看着吃得一脸满足的李玉凤,觉得这闺女是真的越发懂事了。

“我去给你爸你二哥三哥送饭,你在家把屋子看好就成,别乱跑。”陈招娣走到屋外,门口竹竿上晾着一排的衣服裤子,可她就算记性再差,也记得今儿早上自己才洗过的东西吧?

那一条洗的泛白的棉布裤衩,尺寸还这么大?他们家也就老大有这尺寸了吧?可他现在没住在家里呀?

揣着无限的怀疑,她上前摸了一把,发现那裤子还是潮的!这一下子顿时让陈招娣警觉了起来,家里咋会莫名其妙多出一条潮了的男人的裤衩呢?

“我知道啦,妈……”李玉凤哪里知道陈招娣那么火眼晶晶,竟然一下子就被发现了,她还在尽情的享受自己手里的大白馒头呢!

“玉凤,那我可走咯?你爸你哥都在晒谷场上,你要有事儿就过来找我们。”陈招娣心里狐疑,却也不敢直接发问,毕竟姑娘家脸皮薄,万一问急了,反倒得不偿失,但是……从最近李玉凤的表现来看,要不是有着某种力量的催化,她怎么能一下子就从一个娇娇女,变成一个乖乖女了呢?

第30章

油坊里今天的伙食不错, 大盆的红烧肉、刚从田里摘下来的菜椒炒豆腐干子、还有一碗青菜豆腐汤。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 这样的一顿午饭, 已经是豪华级别的了。

李国基向来善待在油坊上工的社员, 拿了大队的分红补给他们, 只有他们吃饱吃好了,才能为整个大队的老百姓们榨出最香最清冽的菜籽油出来,这是他们一整年赖以生存的油水。

“拜师礼肯定是要的,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 学徒三年, 你有一半的工钱都是师傅的,就是你拜师的东西少一些, 那徐二狗看你能干,也不会跟你计较这些的。”

陈永发扒了一口饭, 夹了一大块浓油赤酱的肥肉咬下去,吃的嘴里滋滋冒出油水来, 才慢慢道:“马上小熟的分红就要发下来了,你可以挤一些钱出来, 置办个几样, 意思一下也就成了。”

赵国栋听得很认真, 要是真的能学到一门手艺, 平常农闲的时候, 他就可以出去找一些小工做了。投机倒把的生意政府是不允许的, 但用自己的体力劳动来换得钱票, 这就没什么问题了。

他心里一下子意动了起来, 但这件事对于他来说,其实并不容易,赵家没有壮劳力,要是他出门当学徒,那么赵家在生计上,肯定会存在问题的。

他现在拼了命一样的劳动,也不过只能让家里人不至于饿肚子而已。

想到这些实际问题,赵国栋又涌上了愁云。他低头扒了两口饭,看见饭上盖着的红烧肉。像他们赵家,这样大块的肉一年到头也不可能在桌上出现几次。前几天刚托了李玉凤的福,让他买到了别人排队都等不到的猪油和油渣,他都觉得已经非常幸福了。

可这样艰难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陈永发看见赵国栋拧起了眉心,也知道他们家的难处,叹了一口气道:“我就是跟你提个意思,毕竟你还年轻,又是个大老爷们,不能一辈子就让这一亩三分地给困住了。”

赵国栋点点头,陈永发是他很敬重的长辈,年轻时候也有些作为,可后来遇上那么一场风波,家里的老底就被掏空了,如今他年纪大了,也懒得折腾,便做起了他们家老本行的榨油生意。只不过以前油坊是他们陈家的,现在是大队集体的了。

“我回去跟我爹商量一下。”赵国栋其实也很想走出农村,他年纪小的时候,赵家还在县城开药铺,是后来才搬回来的,虽然县城的记忆在他的脑海中已经有点模糊了,但他骨子里对那里还有亲近的感觉。

更何况这几年来到生产队的这些知青,哪一个不是文质彬彬,身上连的烟火气息也没有,也难怪李玉凤会喜欢那样的人。同样的男人,一个白白净净,身上带着肥皂香;一个又黑又脏,浑身都是臭汗……

赵国栋想到这里,忽然想起今儿一早李玉凤送给他的那个鸡蛋,他伸手在口袋外头一模,那鸡蛋放在他贴身穿着的褂子口袋里,上头还留着他的体温……

“你说……我现在都不喜欢刘振华了,那我该喜欢谁呢?”

李玉凤的话再一次在赵国的耳边响起,那一双水汪汪的杏眼中有着自己忐忑不安和窘迫,像他这样一个浑身除了有点力气啥都没有的男人,怎么配得上人家李玉凤的喜欢呢?

赵国栋的心情有些烦闷,他扒完了碗里饭,连休息都没休息一下,又继续干了起来。

……

大姨妈在的日子不好过,李玉凤坐也不是躺也不是,索性就站了起来。

外头的太阳很大,棉布在阳光下曝晒了几个小时之后,已经蒸发了上面所有的水分,成为一块干干的布料了。

原来的李玉凤是什么家务都不爱做的,下雨天收个衣服大概就算是勤快的时候了,但现在的李玉凤没有那么懒散,她觉得她穿越到这个年代,能遇上这么一户好人家都是老天开眼了,心里自然是抱着感恩的态度,因此连手脚也勤快几分。

李玉凤把衣服都收了下来,放在自己床上一件件的叠好摆放整齐,最后才把赵国栋的那条裤衩拿到手里。

这个年代的人穿衣服不讲究什么款式,男人的裤子都是松紧腰的,在前门襟那里开一道缝,方便他们那个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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