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花为煞(77)

她抬头迷眼看去,一轮明月高高挂在天际。

寒凉的光晕,有浅浅的迷蒙。

有点不太喜欢了,这样的夜晚,只让人觉得孤单,不设心防。

------------------------------------------------------------------------------------

次日,奉安府得味酒楼,门口贴了一张大帖,上面写了七个大字——糖醋莲藕、桂花酒。

逢人问起,老板只说,那是特价菜。

这事儿,自然是花小姑奶奶吩咐的,她一早用了饭,便出门去了,临走之前说吧这几个字挂门口,越大越好。

旁人自然不解,可她想,他若看到,一定会进来,便是没有看到,听说了,也一定会找来。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他引来,至少引进这奉安府。

她一路走,一路想,在城中闲晃了一天,晚上才回。

回来之后,便问了大胖二宝一句话。

“听说奉安府尹的公子,后日迎亲,你们可知道这事儿?”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奉安府府尹的公子,姓程,名少安,这位程公子年不过二十有一,生的那叫一个面如冠玉,英俊风流,一表人才,他自幼拜名士为师,琴棋书画亦有所长,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更写得一手好字,奉安府的才子就属他最为拔尖,凡结诗社、踏青出游、集会等重要社交活动,尽出风头。

其实,程公子有才有貌不假,但风头得未免过了些,无非是这等出身,不是一般人敢挑衅的,因而众人奉承来,奉承去,倒真的名声大噪,炙手可热了起来。

不过总的来说,此人也没啥大毛病,唯有一点点的小瑕疵而已。

但凡是男子有他这样的,也难逃些许自命不凡,多情风流的毛病。

这一日,程公子在出发去迎亲的路上,头戴冠帽身挂红绸,器宇轩昂的骑着高头大马,一路而过,不知有多少秘密来往的红粉知己跺脚含怨,暗暗揉碎了一颗芳心,更有那烟视媚行的青楼女子,在迎亲队伍而过时,倚在楼上正好飘下一方香如桂蜜的丝帕。

程公子乃是风度翩翩的男子,虽然对方为青楼女子,也不舍得让其难堪,便伸手接了,却故意不看那女子,只交给随行的送过去。

一来嘛,他如此顾了那女子的颜面,可显得他温文尔雅的风度,二来,管好自己的眼睛,不与她四目交接,以免勾出天雷地火,也是顾着今日乃是他大喜的日子,不好举止逾越,让未过门的妻子面上无光。

程公子神情自若,心中到底还是对自己的魅力颇为得意的,只见他目光“淡淡的”扫过街道两旁看热闹的人,其间“不经意”的扬眉一笑或“不经意”的蹙眉微叹,正待扬起下颚,摆出一个美好侧面之际,天上飘下无数香帕,原来有方才女子的效法者,令香帕跟雪片儿似地飘下来。

程公子又是讶异又是得意,突然——

“哎哟”程公子捂住后脑勺,往地上一看,刚刚砸过来的哪是香帕,分明是一颗石子儿。

……

说来秦楼楚馆里,除了莺莺燕燕,还有不少恩客,指不定哪个胆大妄为的恩客正躲在角落里暗忿,你丫的,叫你得瑟!

程公子回头看不出是谁砸自己,心中有气,面上却还保持着温文尔雅的笑容,夹紧马腹,抽了一鞭子,让马快点走过这一段。

却不知在另一边,有人正磨着牙,等着他呢。

花鸢骑马藏于路边,通身黑衣男装打扮。

她如今不过十三岁上,十四岁下,但身子骨底气足,发育得甚好,个子在女娃当中算高的,扮成男子,总还是有些瘦瘦小小,一张面皮已经被她自己涂得黑黄黑黄的,另外加粗了两条蜈蚣一般的眉毛,左脸上一块青色胎记,右脸上一颗带毛黑痣。

老实说,这模样难看是难看了点,但让人瞧不出年纪到底如何,看得人只想快点找处水源,洗洗眼睛。

不过她要的便是这效果,横竖不是拿自己的名号出来丢人。

到底这小妮子打的是什么主意?

她所为的,不过是引沈青愁前来罢了,与其她人海茫茫去寻他,不如让他自个儿找来。

既然要引他注意,就非得做出点引起轰动,引人流传的大事不可。

花丫头那日在街上晃荡,就为这事琢磨了一天,而这一天,她听人谈论最多的便是奉安府尹家公子的婚事。

也无非说些府尹家如何大操大办,新妇家置了如何如何多的嫁妆,另还有程家公子的传闻韵事,包括引的多少多少女子芳心大动,这回成了亲,只怕城里要泪流成河了云云。

起先花鸢没注意,后来灵光一现,望着围在井边洗衣服拉家常的三姑六婆阴阴一笑。

果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问世间什么最快?

是沾花飞雪的刀?还是气贯如虹的剑?又或者是银光一闪的枪?

错了,那不过是寻常杀人的利器,而真正杀人于无形,又够快的,其实是市井之间,三姑六婆上下两瓣儿的嘴皮子。

花鸢知道,她若是站在奉安府至高处,使出浑身解数耍出上乘剑法,哪怕是以一战百,都绝不会有以下她做的事情,更轰动,流传性更广。

她要劫亲。

程公子不是人气高吗?就是他了。

这程公子要娶的是同城柳家的小姐,柳家有人在京中做官,也是高门大户,程柳两家都是当地望族,可谓门当户对。

程公子进了岳家,在奏乐炮鸣声中,叩拜岳父岳母,及向祖宗牌位和其他亲友行礼后,已经被琐碎的习俗,和絮絮叨叨的婚后叮嘱,闹得是头昏脑胀了,好容易接了柳小姐出来,才呼出口气。

因娶亲不走回头路,又择其他路绕了城半圈,经过明珠湖畔竹林旁时,正遇上了等得不耐烦的花鸢。

花鸢一人一马,背后负着一根烧火棍,正正挡在路中央。

为何要背着烧火棍?这不是她怕弄出人命么,不敢动真家伙,而得味楼里,就这东西勉强能上手。

另一头来迎亲队伍见路给挡住了,便停止了锣鼓,纷纷探头看,排头的程公子见了花鸢这架势,皱了皱眉,侧过头去也不看她,朝着身边一随人使了眼色。

原来这程公子根本就没把挡在路上的花鸢当回事,只觉得此人相貌太丑,有些不堪入目,才皱眉不去看她,只等随人将其喝走。

可是花鸢却说:“啥?叫小爷让开?小爷不让,实话告诉你们吧,小爷今天是来劫亲的!”

话音一落,迎亲队伍里的人先是一怔,环顾四周,见林中竹影稀松,不似有人埋伏其中,当场只有这瘦瘦小小的黑小子一人立着,都哈哈笑了起来,心里琢磨着,这人傻了吧,府尹家的儿媳妇也敢劫?还单枪匹马的来,也不怕我们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他。

虽然如此作想,但许多人还是谨慎的把新娘子的花轿围了起来。

不过程公子闻言却来了兴致。

人家来劫亲,还是劫的他媳妇,他理应生气才对,可是对方与他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他生的高大俊朗,英姿勃发,对方却瘦小猥琐,不堪入目,这人的存在,简直是为了衬得他更加器宇不凡而生,他突然觉得这事儿或可扭转成为一段佳话,比如俊郎君擒拿宵小,护娇妻安然返家等等。

上一篇: 山下的男人是老虎 下一篇: 九鬼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