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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幻)女骑士与男公主(33)+番外

“……虽然有意见但是泰勒你好帅啊嘤嘤嘤……”

这家伙没救了,蓝薇薇扶额:“马修,你为什么不想去特兰西公国?我听说,那是个很美丽的国家诶。”

泰勒冷笑一声:“你没注意到特兰西公国王室的姓氏吗?”

“呃,王室的姓氏……”蓝薇薇连忙翻阅手边的《安布雷齐帝国贵族家系》,这本书是泰勒送给她打发时间,老实说,内容太无聊了。她顺着条目找到特兰西公国,“特兰西公国……王都里恩城,王室为瓦伦家族……瓦伦家族?”蓝薇薇愣住了,她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目光打量马修,“那个,马修,你好像姓瓦伦吧?”

马修无所谓地点头:“是哦。”

“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就是你想的那样。”

这这这……这家伙是王室出身?蓝薇薇顺着瓦伦家族的谱系查下去,现任亲王斯科尔三世,有一子,名马修。瓦伦。

妈蛋,还是个王子!

“火鸢之战结束后,斐迪南大帝把当时的特兰西赐给了吟游诗人格雷尔。瓦伦,这就是特兰西公国的由来。“泰勒啪的一下阖上手中的书。

“哼,谁和特兰西公国有关系啦,我才不是那的人呢,我是从兰努大陆渡海过来的!”马修孩子气地大声嚷嚷。

还有不想承认自己是王子的!蓝薇薇觉得自己受到的冲击过大,马修平日里的表现,压根就不像个王子好吗?除了出手很阔绰,这家伙根本就是个居无定所的浪子啊。

“可是我还是没搞懂马修为什么不愿意去特兰西公国。”

泰勒的笑容十分不怀好意:“你问问他。”

然后,马修就向蓝薇薇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平民姑娘菲丽斯,无意间结识了出门游历的王子。他们相爱了,两人如胶似漆。王子很快向菲丽斯求了婚,菲丽斯幸福地答应了。于是,王子带着菲丽斯回到王宫,恳求父亲的祝福。

谁知,国王大为恼怒,他十分反对儿子和菲丽斯的婚事,甚至以囚禁儿子相威胁。菲丽斯不愿爱人为难,在一个夜晚偷偷离开了。

王子伤心欲绝,不论他如何努力地寻找,都找不到心爱的姑娘。父子间的关系彻底破裂了,王子恨透了父亲,因而义无反顾地离开了王宫。随后,他便开始自己的游历生涯,他不停地找啊找啊,却始终找不到那个自己想要寻找的人。

马修吸了吸鼻子:“怎么样,是不是很感人?”

经过泰勒的洗礼,蓝薇薇已经完全不会被立马感动了:“既然你说你是在寻找菲丽斯,那为什么还要和许多姑娘勾勾搭搭?”

“呃……”

“而且,如果要找人的话,动用国家力量不是更快吗?”

“这个……”

蓝薇薇一脸鄙视:“拜托下次忽悠我地时候编个像样点的故事。”

“诶?不是啊,这个真的不是我编的啊。”马修扯住蓝薇薇的袖子。

蠢货的智商有所提高吗?不愧是我看上的……不对,不愧是我的手下。泰勒心中得意,他把蓝薇薇的袖子从马修手里解救出来:“这个故事是真的。”

“不是吧。”蓝薇薇觉得不可思议,马修?凄美的爱情故事?好违和有木有,“那你父亲真的是因为菲丽斯的平民身份,所以反对你们在一起吗?”

“其实也不是这样啦。”马修挠头,“老头子反对,是因为菲丽斯是受。虐狂被他知道了。其实,他后来同意了。”马修耸肩,“不对我那时候已经和菲丽斯分手了。”

“那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待在家里多无聊啊。”

“……你真的爱菲丽斯吗?”

“当然啦。”马修露出一个“别小瞧我”的表情,“我以前是虐。待狂的,为了纪念菲丽斯,我把自己变成了受。虐狂,怎么样?伟大吧。”

天国的妈妈,请带这个逗比走吧,我不认识他……

第24章 骑士与里恩

就像吟游诗人口中唱颂的那样,特兰西公国是个十分美丽的国家。王都里恩城就坐落在国境不远处的广袤平原上,这座城市没有高高的城墙,围绕着护城河的环形地带,种满了鲜妍的花朵。沿着长街进城,入眼所见,尽皆是绿树葱茏、繁花似锦。流浪猫慵懒地躺在路边,即使有陌生人接近,也不会被吓得跳起来逃走。

如此的一座城市,无怪乎会养出马修这样的王子。浪漫是刻在里恩城灵魂里的因子,带领着子民建起这座城市的格雷尔,可以说是韦斯特大陆古往今来最著名的吟游诗人。里恩,意即古精灵语中的自由。即使不想承认,马修从骨子里就和里恩城无比契合。

马车驶入城门的那一刹那,一直恹恹地马修立刻精神了起来。他把头探出窗外,兴奋地东张西望:“哦哦,那家酒馆还开着啊,薇薇,快来看,那是我以前最爱去的一家酒馆。”

“那不是老约翰吗?好家伙,他看起来更壮了。”

“詹姆?那家伙又胖了。”

有年轻的姑娘结伴从马车旁路过,看到英俊的灰发青年,纷纷抛出一连串媚眼。马修坏笑着吹了声口哨,姑娘们轰然大笑,随即红着脸跑开了。

“这可真是座奔放的城市啊。”蓝薇薇感叹,她好奇地问道,“马修,城里的人都知道你是王子吗?”

“当然知道。”马修面带得意,“大家都说我是整个安布雷齐帝国最浪漫的王子,拥有吟游诗人的灵魂。”

泰勒嗤笑:“你怎么不说居民们还说你是整个安布雷齐帝国最喜欢鞭子和蜡烛的王子。”

“可恶的伯特,如果不是他乱说,大家也不会都知道。”马修忿忿,“老头子知道了后大发雷霆,喊着要揍我,我只好跑到老沃克家里躲起来。”

“老沃克?”还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违抗国王的命令,蓝薇薇表示很佩服这位勇士。

“就是刚刚那家酒馆的老板。”马修开始回忆自己过去的壮举,“老头子派巡城队去老沃克家抓我,老沃克没办法,只能让我逃到老约翰家。”

那时候,年轻的王子被暴怒的国王追的满城乱跑。居民们使尽各种手段帮王子隐瞒行踪,他们把王子藏在酒窖里,米仓中,在巡城队上门的时候故作不知的摇手。巡城队疲于奔命,整座城市陷入了一种滑稽的鸡飞狗跳中。有经历过那次事件的人现在回忆起来,都认为那是里恩城的一次大狂欢。

马修脸上的笑容怀念又温暖,从少年时开始,他便经常溜出王宫在市井厮混。这座城市的一草一木,一家一户,甚至连每只猫,在他记忆里都是如此鲜活。他像个普通的混小子一样,在酒馆里喝酒,冲着路过的小姑娘吹口哨,一言不合就捋袖子打架。

马修还记得那次,他被一群人按在地上狠狠地打了一顿,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地从鼻子里涌出,少年根本懒得去管。

“喂。”一块手帕被轻轻地丢在马修脸上,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双手环胸,“把血擦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