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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家攻掉了gl(186)+番外

不过大概不是同一具,也不知道这片沙漠里到底埋葬了多少生命。

难怪刚才他觉得背后磕的慌,原来是压到白骨老兄身上了。

“阿弥陀佛,我可不是有意的,老兄你见谅,我给你挪个干净的位置当做补偿啊!”胖子双掌合十对着骨架拜了拜。

虽说平时他并不敬畏这些骨架,可毕竟人家一具好好的身体被自己撞断了好几根肋骨,也不知道到了地府后阎王爷会不会因为它死无全尸而不给个好胎。

在这样一个陌生的,阴冷的地方,一个人的夜里总是不免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胖子碎碎念着,拖着白骨的身体往旁边挪,免得上面再掉下来什么东西又撞碎了,谁知才拖了两步,骨架彻底从沙子下暴露出来,胖子略微一低头,就看到本来光洁到没有一丝肉的脊骨上方,竟然连着一个血肉齐全的脑袋,那张脸上,有着一双硕大的,没有瞳仁只有眼白的眼睛,此刻,这双眼睛正死死的瞪着他。

“啊啊啊鬼啊!”胖子吓得大叫,哪里管这白骨老兄,举起来就砸在墙壁上。

才刚出场就被这死胖子压得半死,才刚露脸就被彻底砸死,该酱油半尸表示死不瞑目。

别说是同样掉入地底的胖子、冯袖和于琮,就连没有掉下来的许同学,都陷入了同样的危机中。

半天的时间,没有了队友们的照拂,许同学真正成长起来,仅仅半天的时间,就用自己所学的所有知识开始测量流沙坑最后消失的地方。

被上面选中的选拔者,并不仅仅是学校里的知识学得好,更重要的是,这些人课外知识渊博,各种杂学都看过一些,甚至对一些杂学能够灵活运用。

而许同学,从小似乎就对地理非常精通。甚至许爸曾经说过,在她才三岁的时候被人贩子拐卖,那时候还没学习过地理,甚至没有上过学,意识还十分懵懂,但她就是能够在逃出来后,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躲过许多人贩子的追踪和各种意外,准确找到家的方向。

那时,三岁的小许同学为此伤痕累累,几次差点送掉性命。许爸许妈不敢被几个打扮奇怪,鬼鬼祟祟跟踪他们的人找到,抱着小许同学躲在草垛子里,看到女儿无数次停止呼吸,又重新恢复生机,从绝望到希望,几近麻木。

最后,小许同学在没有治疗的情况下恢复正常,许爸许妈带着女儿在医院里看了好久,医生都说只有皮外伤,没有任何问题。

从那以后,他们就知道,自己的女儿非常特殊,这种特殊,不能被任何人知道。而那几个路上遇到的怪人,也许正是为了自家女儿这种特殊而来。

许同学从小就特殊,而随着身体自愈能力越强,她的人缘就越差,在学校里,其实喜欢她的人并不多,一部分人是为了她那长的过于美.艳,显得十分不正经的脸,而大部分对她的讨厌,却来得莫名其妙,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

她坐在沙地上,用简单的树枝,月光,以及自己天赋般的奇准方向感,许同学压抑着腰间的痛楚一点一点挖开沙子,好几次差点被埋在沙子里的蛇咬伤,被蝎子蛰伤。

这种天赋输出越大,她的霉运也就越大。

许同学不知道的是,这个时候,她的后方有不少人正在向这里赶来,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已经证实了的活着的她。而她的前方,一只半尸,正慢慢从被许同学挖的越发松动的沙子里向上爬着。

第107章 12|5

“到手了!”

宋阮盟正在把这个洞口撞开更大,让肥呆能够出入,乍然听到系统惊喜的尖叫声,一开始还有些懵然,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什么东西到手了?”

系统:“就是我说的,这里有你们要的宝贝,到手了到手了!”

宋阮盟:“……到手了?”

是谁,又是怎么拿到的?难道……

系统理所当然的语气:“自然是于琮,除了你,就只有那个人才能拿得到这个东西。因为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你们的。”

宋阮盟:“这个宝贝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

系统有些犹豫,才支支吾吾含糊道:“碎片,是属于于琮的碎片,她的受益最大,但对宿主你来说,也并不是没有用处的。”

碎片?

宋阮盟皱眉。

另一厢——

胖子的情况相对冯袖和于琮来说较好,他刚掉下来,就把这里唯一一只站在通道中等着攻击他的半尸压成残废,又在惊慌之下摔死了这只半尸。

而冯袖从刚掉下来就非常清醒,在所有人中,他的身体状况最好,意志力坚强,因此在掉入一个地下河流的时候,非常迅速的躲过了一只飞扑上来的半尸袭击,并用石块狠狠砸死了它。

由于一直以来没有对比,他们能面对的就是自己的小队,自己的队友,每个人都在变强,反倒无法发现自己的改变。而一旦分开来,冯袖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弱,如果是以前,他根本想象不到自己能够在短短两分钟内,靠着黑暗中模糊的视线沉着冷静的杀死一只手下触感奇特的怪物。

他坐在岸边,掉落流沙坑时为了护着自己的头部,他的双手被擦伤了好几个口子。

鼻尖是一阵令人作呕的腐烂海腥味,强忍着胃部不适,不仅是这里的空气,还有自己的手上,身上,被那个怪物粘液沾到的地方,到处都是这种味道,强烈到让人窒息。

甩甩手,但手上的毕竟不是水性液体,那种黏黏糊糊的感觉怎么都甩不掉。

在身上摸了会儿,平日里大多数都是他生火,想要找个打火机或打火石都不难。他找出一把打火机点起,冯袖才发现自己竟然身在一条河流旁,而那个被他杀死的怪物,竟然长着一张人脸,人脸之下皆白骨,异常可怖。

一种荒谬感在心头升起,这种生物的存在,完全颠覆了他十几年来的唯物主义学。

一阵风吹起,打火机上的火抖了抖,微微向大拇指倾斜,忽的,大拇指上一阵滚烫,一看之下,火苗竟然迅速点燃拇指上的粘液,火势在风里的催动下短短一息之间将整只手覆盖。

冯袖哪里见过这个阵势,忙用衣摆扑火,但衣摆上竟然也跟着燃起,他冲到河边,低头正要把手放进水里,然而,扑面而来的是从河里传来的,是更加让人窒息的腐烂海腥味。

他连连后退几步,咬咬牙把燃烧的外套丢到一边,河岸上有很多沙子,他的原意是用沙子扑灭手上的火,然而那件着火的衣服掉在沙子上后,“轰”的一声,沙子上燃起一阵大火,火势绵延而起,迅速引入河流,“哗”的一片,火势竟短短几秒间占据了小半条河流!

本来地底下低达十一二度的气温,被这巨焰吞噬,冯袖手上还在着火,疼得他额头上满是冷汗,在恶心的海腥味中,他甚至还能闻到自己皮肤烧焦的味道。

如果是遇到几只,甚至十几二十只半尸,他都不会这么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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