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83)+番外
奚桐月见她这副样子,心里的那股气早就消散地一干二净了。
她有什么好生气的?
宋归鸦从来都是这样的一个人,肆意张扬,离经叛道,却又正直善良,热血赤诚,她拥有哪怕是铁血沙场的军中男儿都自愧不如的胸怀。
家国蒙难,身肩大义时,她为了守护身后数万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不被屠戮,宁死不弃城。
只因她知道身后的百姓个个都有家,个个都有妻有夫有子有孙,她不愿看到他们因战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可她却从来都没想过自己。
她也有家人,有兄弟姊妹,有父母宗亲。
也有,她啊。
奚桐月虽为一国之君,身负江山社稷,却宁愿不要这大胤盛世,也只想让宋归鸦好好活着。
从弑兄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骨子里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若非局势所迫,她也不想当什么皇帝。
她只觉得,这天下谁都可以死,独独唯有宋归鸦不可以。
许是因为这一点,重活一世,奚桐月见宋归鸦又为救他人性命而枉顾自己性命时,只觉得那千百年来如坠冰窟冷然彻骨的寒意再次裹得她喘不过气来。
可现在想来,救人无错,何况以宋归鸦的本事,面对那般险境也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化解。
她又能怪她什么呢?
她只是自己怕,怕失去她。
可她清楚的知道,即便今天宋归鸦对她保证绝无下次,她也知道下次若还是遇到这种情况,宋归鸦顶多会在涉险之前多想一下其他更为保险的法子罢了。
所以她不能怪她。
因她心中所爱之人,便是这样的人。
奚桐月轻叹一口气,神色一敛,看向宋归鸦的目光专注而认真,“宋归鸦,你现在所处的世界已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这里的国家有强大的军队,不会再有战乱,这里的百姓经济富足,大多数人都不会吃不饱饭,我们生活的环境也算得上是弊绝风清。”
“你不再是肩负护国重任的大胤朝宋将军,而是一个有能力可以获得潇洒肆意生活的平常人,所以,你能不能惜命一些?”
“就当是,为了我。”
说到最后一句时,奚桐月的声音依旧如无风的水面平静无波,水面之下却透出一种近乎哀恸的悲色,幽深的眸子里仿佛有一摊化不开的浓墨,流转其中,久久不散。
奚桐月原本是个实打实的天之骄女,她向来高高在上,骄矜自持,目空一切,即便登上大宝,也从来都是孑然强势,盛气凌人,何人何时何曾听过她用这般语气说话。
宋归鸦神色一动,倾身将她拥入怀中,内心泛起一阵复杂难言的酸软柔涩。
“奚桐月,我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
第061章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
绵绵细雨洒落在宽大的落地窗上,坠落在青草间,不同于海岛下起雨来狂风肆虐,而是多了些南方的朦胧醉人。
宋归鸦和奚桐月面对面随意坐在窗边的地毯上,在一夜夏雨中聊天。
奚桐月红唇一张一合,语调散漫而耐心,慢慢地为宋归鸦讲述着上一世的事情。
讲镇北王府闭门三月,举国哀悼,追封宋归鸦为招远大将军,牌位供奉于太庙,北境亦有百姓自发为她修祠。
讲十年后,敌国休养生息,新王继任,联合临近四国进犯大胤,镇北王府再度披甲护国,那一次,宋家满门倾巢而出,但凡成年的都上了战场,一路势如破竹,将边境五国打得落花流水,险些亡国,连年纪最小的宋昭蓉也立下赫赫战功。
自那以后,宋字旗成为边境各国谈之色变的存在,庇护了大胤朝上百年的安宁和稳定。
听到这些,宋归鸦抿了抿唇,神色沉敛,语气淡然:“宋家儿女,当如此。”
即便是这样,她眼底一闪而过的笑意,眉宇之间久凝不散的骄色,一一都被奚桐月分毫不差地收尽眼底。
奚桐月唇角微勾,也没戳穿她。@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奚桐月知道宋归鸦不在意那些虚名,这一刻眉间的得色不过是为至亲之人感到骄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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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知道宋归鸦嘴上不说,心里却一直惦记着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们。
“后来,你兄长娶了威远侯之女,第二年生下一女,取名宋念蘅,你的幼妹宋昭蓉嫁给了清河顾氏嫡系家的小儿子,生下一子,名顾言归。”
“蘅”取一字于她的表字“昭蘅”,“归”取她的名字“归鸦”中的一字。
亲人的惦念让宋归鸦内心感动不已,同时也为他们过上安稳幸福的生活而喜悦,除此之外,她还有些许的诧异,“兄长娶了贤妻,嫂嫂才不介意用我的名字为子嗣取名,可清河顾氏是世宗大族,极重礼教,怎么会愿意?”
奚桐月神色慵懒,却在听到世宗大族这四个字后,眼底流露出一丝不屑,随后看向宋归鸦的目光透着认真,“能冠招远将军之名,是他们顾氏的荣幸。”
在奚桐月眼里,顾氏虽为名门,却空有清名,天下大乱时,守着顾氏族人不得入仕的死规矩龟缩一隅,从不曾为国家和百姓做过一件有用的实事。
而宋家百年簪缨,家风清正,出过三朝文臣,五代武将,自从宋归鸦战死后,宋家后代虽然皆弃文从武,但也招远大将军的武将风骨传承了下去,被她们那个时空的后世所称赞,宋归鸦的名字也在史书上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顾家那样的门第,能有幸娶到宋归鸦的胞妹,本就是因为相貌出众的顾家子在遇险时,被路过的颜狗宋昭蓉救了一命,所以才走的狗屎运。
否则,哪轮得到他们攀高枝?
宋归鸦被奚桐月理所当然的霸道之言弄得有些郝然,心里却抑止不住地高兴。
兴许就是那种被思慕已久的人夸赞的高兴。
但她怕被奚桐月发现会取笑自己,便收敛了笑意,连忙转移话题,“那我爹娘他们可好?”
奚桐月漫不经心地用纤长的手指揉了揉宋归鸦发红的耳垂,语调轻松,缓缓叙说:“镇北王六十岁便悬车致仕,趁着身子骨硬朗,带王妃去周游各地,累得你母亲多次写信给我,让我寻个由头召你爹回京,救她于水火。”
宋归鸦忍不住低笑一声,语气中多了一丝少年气,“我以为那臭老(头)……咳,父王只会练兵打仗,没事就喜欢回家拿鞭子抽我,想不到他还懂得这种闲情雅趣,不过就是辛苦我娘亲了。”
奚桐月见她在自己面前装乖,撩起眼瞥她一眼。
宋归鸦被一眼看穿,摸了摸鼻子,讪讪道:“口误。”
说起少时,宋归鸦自小就不同于其他世家小姐那般被束于闺阁之中,而是从三岁开始就展现出不寻常的习武天赋,五岁人就开始就拿枪,人还没枪高,七岁就随父出征,见识过杀戮,却不哭不闹,冷静淡然的不像是一个孩童,再长大些,变得不服管教,整天女扮男装四处厮混,要不是她是女儿之身,恐怕是一个妥妥的纨绔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