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病娇男主拯救行动(295)+番外
岑修之习惯性地倚着椅背,温吞的视线在陆清凝上下打量片刻,偏头对陆寒之道:“有一难处。”
“什么难处?”
岑修之摇了摇头:“只怕皇帝不欢心清凝这一类型。”
纵使陆寒之在岑修之进门后闭口未提,岑修之自己也能察觉得出来。
——陆清凝与自己有几分神似。
不仅仅是因为五官的轮廓和眉心的那一枚痣,还有她身上的某种气质,令人无法言说的,只能凭感觉觉察出来的某种气质,与岑修之是十足十的像。
连岑修之本人也不得不承认的像。
其实这么多年,岑修之也时常会想到,当年景乐山平的杀人放火之夜,为何只单单救了清凝,后来他想,也许是因为在和清凝对上视线的那一刻,他透过那双属于女童的特有稚嫩恐惧的瞳孔,看到了许多年前曾经的自己的脸。
作为家里最大的儿子,因为家境过于贫穷,为了能让弟弟吃上饭,而被生父母卖进宫当太监。
那时候的洛云笙也是这么小,父亲要拉他到王门户家去势,洛云笙刚到门口,便听见从那房子里发出的豪猪般的惨叫,门沿的地面被溅起了圈圈点点的鲜血,还有被扔在废旧马车里那一桶桶堆积起来,从男子身下切下来的血肉模糊的肉团,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难闻的腥气。
年幼的洛云笙边哭边喊,恐惧之下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挣脱开了父亲的手,他像老鼠一般四处乱钻,最后将自己瘦骨嶙峋的身子塞进了一方石洞里。
可是他不是陆清凝,没有好心人来救他,只有嘲讽冷眼旁观的路人,和凶神恶煞的父亲。
最终他痛哭流涕地被父亲从石洞里拖了出来,塞进了那个绝望而充满哭喊的小房间里。
被去势后的阉人们,为了止血和防止伤口发炎,会在身下洒香灰,被人将四肢绑起来后扔在草堆里,躺在那里,直至伤口不再流血为止。
躺在草堆里时的很长一段时间,洛云笙每天晚上都会做梦,梦里的自己还没有被切掉属于男人的器官,他们仍然在那个破旧的房屋前面,而自己不停哭喊着钻进了那个小洞。
梦里不同的是,他哭着哭着,父亲便心疼他了,后悔了,带着他回了家。
可是梦醒了,伤口依然疼得让人想哭。
这一切终究只是梦。
现在,他认真看着陆清凝,看着那双漆黑纯粹的眼眸,和眉心那一点鲜红的痣,说出了这番话:“清凝与我太过相似,恐怕会让皇帝生厌。”徐景奚憎恨洛云笙的残忍和血气,更厌恶他不男不女的身体,最深的一点,他杀了林冕,就算林冕是青莲教众之一,但人无一不被情感支配,难免会将情绪带入到自己更厌恶的人身上,林冕死在他的手中,徐景奚无法接受现实,自然就会将所有的负面情绪尽数灌入到他的身上。
听到这句话,陆清凝咬了咬下唇,道:“就算无法讨得圣上欢心,能入宫也是好的。”
毕竟是陆寒之送去的人,皇帝目前后宫尚缺,收下去的概率很大,再退一步讲,如果徐景奚真的拒收,也能如了岑修之的愿,让陆清凝放弃进宫效命的想法,好好地在宫外过日子,以她的样貌和才气,再加上陆寒之的显赫官位,给陆清凝找个完美的人家,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看着陆清凝倔强的双眸,岑修之不由得按了按眉心。
岑修之比起上次陆寒之见到他时,更加瘦了许多,露出袖口的手腕细得仿佛连他都能一把握住,十根手指指尖都泛着淡青的白,那是相当不健康的颜色,陆寒之知道岑修之这具身体不好,不由得担忧地皱了皱眉:“我听邨王说,当今圣上相当歧视阉人,你现在没了太后娘娘庇护,又处置了林君人,万事可得多加小心,千万莫被皇帝抓住了把柄,要了你的人头。”
岑修之点点头,不动声色地想,徐景奚若是真要他的人头,从太后离开皇宫那天起,自己的人头早该落地好几次了,这也是岑修之直至现在也无法理解徐景奚的原因之一。
说着,他又问道:“常听起你说邨王,你自邨王那儿得来的消息,确定切实可靠?要知道他可是皇帝的亲弟弟。”
陆寒之摆摆手,笑道:“这个无须担心,我自然有鉴定的方法。”
陆寒之和岑修之不一样,他来这个世界时自带了系统,说不定有某种可以测真实度的机器,岑修之只能选择相信他。
“那我便不在此地久留了,”岑修之从椅前站起身,“我毕竟是慈寿宫总管,虽然太后离开后少了许多要务事,也难保不会出些问题。”
陆寒之点点头:“好,你要多小心。”
回皇宫以后,岑修之还未进慈寿宫殿房,远远地便看见一行人站在门口,为首的那名穿了身紫纹曳撒,看来是正三品的掌事公公。
扫见他掌上那明黄的折子,岑修之便大致能预料到这是不好的兆头。
果不其然,待他进殿后,掌事公公便扯着嗓子,高声宣布皇帝要以私刑一事之名削去他的慈寿宫总管一职,限制出宫,即刻搬出司礼监单房,宣完便带着下官扬长而去。
岑修之站在原处,未做表示,周遭的宫女只得假装没听见,各自做着自己的事务,只有后方跟来的新公公不耐烦地催促他,让他赶紧收拾东西搬去新屋子,要给新总管腾房间。
其实在岑修之预期里,这个结果也算最好的一档了,握有总管身份,万众瞩目,又事务繁忙,唯一的好处是出宫方便,现在削了职位,说不定能更好的躲过徐景奚。
因为还得做职位的交接,岑修之收拾好东西搬去司礼监新寝时的时间已经很晚了,低级太监是二十人住在一间,一同睡大平房,提供的饭菜吃起来也又硬又干,岑修之已经好多年没有体会到这样的生活了,在太后的身边活得很滋润。
回平房后,岑修之在镜前取了发上的簪子,放在桌边。
“这不是慈寿宫的洛公公吗?”一个经过他身后的小太监发出讥笑的声音,对旁边的同伴道,“以前那般趾高气扬,现在沦落成这副德行,真是活该!”
“平常使唤人使唤惯了,现在来咱们这儿怕是要适应不了,晚上可别让耗子给吓死了!”
洛云笙心高气傲,又得太后的宠,当时晋升太快,被不少人在背地里偷偷眼红,现在被削了职,沦落到低级太监住的地方,他们平常被上官压榨,现在看洛云笙得罪了皇帝,便存心想把气撒在他身上。
岑修之只当没听见,脱了衣裳,刚打算坐上床边,碰到床榻的前一秒,鼻尖敏锐地动了动,当即便觉不对,立即退开几步。
吃饭之前来铺好的床,现在中间一大块已经湿透了,还泛着一股难闻的尿骚味,显然有人在他床上搞了破坏,存在不想让他睡好觉。
岑修之冰冷的目光往四处一望:“是哪条狗在这里撒了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