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波回到大学后依然每天给任馨送饭,但任馨再也没和他开过房,哪怕只是去看韩剧。我曾经无数次猜想他们的关系会走向哪里,但从来没想到他们会快速地回到无比正常的状态,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
大三下学期,宋波办了休学,据说从此背着家里长期混迹网吧,抽烟喝酒玩游戏,成为第一个从大学朋友圈子里消失的人。而任馨依然留在大学的朋友圈里,谈了几次恋爱,毕业四年后嫁给了现在台上站着的这个陌生人。
这个陌生人,长得并不比宋波帅多少,个头也和宋波差不多,讲起话来温温吞吞,看起来也是个和宋波一样的肉脾气。听说好像在做茶叶生意,不是大富大贵,刚刚在武昌买了一套三居室,开一辆老款的破马六。
任馨和所有的年轻姑娘一样,最终过上了完全合格的普通生活,不算太好也不会太差,身边的男人既不是当年那举着蛇皮袋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的㞞包男,也不会是曾经幻想中踏着七彩祥云的至尊宝。
生活就是这样,最后难免归于平淡的柴米油盐,只是任馨不知道,台下坐着的那个大㞞包,曾在某一时刻,是她独一无二的盖世英雄,骑在怪兽身上,冲着镜头,大喊一声:“茄子!”
我以前常常不能理解爱情里出现的诸多问题:为什么她和他相伴七年,她却说了分手?为什么我对你一见钟情,你却对我好感平平?为什么你暗恋着我,我却毫不知情?后来才发现道理原来那么简单,遇到谁、爱上谁、和谁纠缠不清,全都是无法预估的偶发事件,爱情里付出与回报永远保持着奇怪配比,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一件㞞事情。
当全世界叫你㞞包的时候,你却依然还在苦苦坚持做某个人的英雄。在爱情里,谁又没心甘情愿做过一两次大㞞包呢?
宋波终于看到了我,端着酒杯走到我旁边落座,脚步像得胜的大将军。我看着他笑,他也看着我笑,我们碰杯,一饮而尽。
“老宋,你包了多少红包?”
“八百八十六。”
“哈哈哈,㞞包!”
预谋邂逅
文 / 阿肆 音乐人 @炸鸡少女阿肆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来得及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到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于是上课、睡觉、预谋邂逅构成了我的每天日程。
他住得比我远,去学校又恰好和我乘同一趟公交,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在车站等好,东张西望,来一辆就用我的近视眼凑近车窗看个半天。他通常坐在后排,如果瞧见他在上面,就蹿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不过,更经常发生的事情还是看走了眼,在错过了好几班车后上学迟到。放学时我就在车站对面的小吃站蹲点,一看到他和同学上车就赶紧吃完鸡柳或者肉串追随其后。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个女同学的后脑勺很眼熟,走上前来问我抄英语作业,然后我狡黠一笑说:哈,那你的数学也借我抄一下。然而没有。
有时是在早晨出操,和同学换位置,就为了能看清楚他新剃发型的鬓角;有时是在两个班级一起上体育课,女生们都在花坛边围成一圈聊天,我出没在他打篮球的场地四周压腿、踢毽子或者扭腰,为“最好能被球砸到然后背我去医务室”而祈祷。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注意到我。然而没有。
写过情书想过表白,但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去冒被拒绝的这个风险。当时的我特别不希望在枯燥乏味压力山大的高中生活里,还亲手断送掉这仅有的一份美好。
于是在大雨的傍晚路过他身边不打伞,想着也许他会因为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结果第二天发烧病了一个礼拜。
于是在早放学的周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画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边,时刻准备着假装没带钱然后跟他搭讪拜托他帮我买单。结果那天他压根儿没出现,我倒是胃痛得又进了医院。
我却仍然这样乐此不疲,这样频繁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想如果他喜欢我,大概会觉得这是缘;如果他不喜欢我,自然也就不会注意,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觉得讨厌。这似乎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时光又倒流到那天。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来得及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到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脏跳到嗓子眼儿,脖子僵着抬不起头来;特别特别意外。
在卡机了三四秒后,我飞也似的冲下了车,顾不得书包拉链还没拉上,面红耳赤,向学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静下来安慰自己说:我逃跑是对的。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来说的是“我喜欢你”,那我一定会因为早恋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说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很讨厌你”,那我一定会因为伤心过度而高考落榜的。这样一想,我觉得庆幸极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智慧过人,逃过了这一劫。
谁知道那天早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车站等到过他。几天后才辗转得知,那一天他办理了退学,举家移民去了荷兰。
我以为没有被你看出破绽,却留下了最大的遗憾。
后来我高考真的没有落榜,后来我大学毕业,后来我工作,后来我辞职,后来我成为了“炸鸡少女阿肆”。
后来有一天我在私信里面看到一条奇怪的留言,留言上写:
“其实那天我想跟你说的是,喂,我要走了。”
我点击进那个人的主页,所在地显示为:荷兰,阿姆斯特丹。他最新的一条微博是:
“这不经意的片段,是你预谋的偶然。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后面添加了一条分享阿肆的歌曲《预谋邂逅》的链接。
我有点怔怔的,回忆里时常冒出来的那个没有下文的“喂——”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和他的主人重逢了。
“喂,我要走了。”
从未真正相遇,又谈何告别呢?假若那天我没有落荒而逃,今天的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呢?
过了两天私信又多了一条: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那天我为什么要跟你告别吗?”
多年无解的“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遗憾突然又从时光的缝隙里钻出来,像一条巨蟒勒住了我。
然而最后,我还是在回复框里敲下了这么几个字:
“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