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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少的闪婚暖妻(373)

作者: 秦页 阅读记录

“你现在要每天更多少?”

“最少要更6000字,我平时都是更1万。我觉得还是趁有人看的时候多写一点,也能多挣一点钱。”

“你这个想法不错。”

“穷人就是尽最大努力去赚取更多的钱。至于其他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你平时就用手机码字?”

“嗯。手机方便一点,我还没有去买笔记本。你对笔记本熟嘛,回头跟我去买一台便宜点的。”

“如果你只是单纯的打字,上本就能满足你的需求。”

“上本多少钱?”

“两三千就能拿到了。不过我觉得可以花个3000多买个笔记本,笔记本的内存比较大,方便你存各种各样的文档和文件。”

“那买笔记本吧。买个小一点的,平时出门带着方便。”

“保证给你推荐一款物美价廉的。”

两人吃完饭后就去了电脑城,买了一台国产轻薄款的笔记本。

季雪歌试着打了一段字,确实比她用手机方便很多。

她现在的打字速度是每小时3000,用笔记本打字她觉得可以再提高一点时速。

这样的话,她每天写稿字会多上不少。

季雪歌觉得好像遇到贺唯非之后,所有的事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现在的她,既有稳定的收入又有了很明朗的目标,只需要一路埋头走下去。

回到她所住的酒店楼下,季雪歌顿住了脚步,说道:“我想住在大学城附近,你觉得呢?”

凌修正专心致志地提着笔记本,乍一听到这句话,有点反应不过来。

好半晌,他才后知后觉地说道:“我回头去看看房子。大学城里有不少老师出租的套房,要是下手快的话,还是有机会拿的。你比较喜欢哪所大学的房子?我着重留意一下。”

“除了秦城大学,哪儿都可以。”

“你也怕迷路啊?”

季雪歌若有似无的点点头。

她更怕猝不及防的会遇到贺唯非,但又很想住的离他近一点。

哪怕远远地看上一眼也行。

“我回头找找看,如果没有办法在学校里找公寓,找一个中高档小区的套房,可以吧?”

“没问题。”

“就是那个地方的房租会比较贵,两房1厅或两房2厅很可能要四五千。这个价格你可以接受吗?”

“我住酒店每个月将近4000,我是没什么问题。我比较担心不符合你的开支。”

“想住得好一点,就得比别人多花钱。我得向你学习!”

两人又聊了不少有关租房的细节,然后才分开。

季雪歌洗完澡之后,就坐在酒店的写字台上用新电脑写稿子。

笔记本打字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她观察了一下现在的时速是一个小时4300。

对她而言,这个速度已经足够了。

如果能保持这个速度,她能攒好多稿子了,随时可以爆更。

她经常看作者的论坛,说码字的生活很苦,尤其是卡文的时候。

她觉得这种苦,她还可以忍受。

最苦的时候是心里没有任何念想,没有任何希望,甚至连努力的方向都不知道在哪里。

这种苦是她没有办法去解决和处理的。

每天打字和想情节,这种苦法在她看来根本不算什么。

所以,她有时间就会拿出手机或笔记本来码字。

因为她知道她所写的每一个字都会变成现金进入她的账户。

这种动力比什么都要重要。

她不相信什么一书成神,她更愿意相信那些人在背后付出了她看不到的努力。

没有谁一夜成名,所有人都百炼成钢。

凌修找房子的速度非常快,三天之后就找到了一个满意的房子。

租金是3500块,押一付三。

季雪歌接到电话后,连忙拿着**,坐公交车去凌修给的地址。

那是一个比较有年头的公寓楼,但整个小区的整体环境和设施都很齐全,公寓保养的也不错。

房主是一个老教师,看到两个年轻人摇了摇头,“你们两个年轻人现在就同居了?以后不在一起了,你们能给你们以后的妻子和丈夫什么?”

季雪歌被说的脸色涨红,正要解释什么。

凌修却率先开口了,“老师,你误会了。我们不是情侣,也不是学生,我们两个家境不好,没有机会上大学,又舍不得离开学校,所以就想住的离学校近一点,好有机会去蹭课和去图书馆看点书。”

“这还差不多。我这房子挺好的,家具也齐全,你们拎包就能住了。你们进去看看,要是觉得不错我就拿房产证和合同过来。”

“那我带我朋友上去看看。”

那位老师不悦地应了一声,背着手下楼了。

凌修先一步上楼,打开他们所租的那套房。

季雪歌把整套房都转了一圈,屋内的陈设比较旧,但还算干净。

家电和其他用品都很齐全,确实是那种能拎包就入住的房子。

“我觉得挺好的,你觉得呢?”

“我看了好几套,觉得这套的价格、方位、家具都比较好。”凌修把客厅的窗推开,一股冷风马上顺着窗户灌了进来,让两人狠狠的打了个哆嗦。

季雪歌哈哈大笑起来,“就它了。你那钱够吗?不够我先垫。”

“能不要这么小看男同胞吗?不就是7000块钱吗?小爷有!”凌修特别拽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

季雪歌也掏出了自己的银行卡,朝凌修摇了摇。

第477章 滚,你个马屁精

两人把合同签完之后就通过微信转账给房东,然后就在小区里溜达和熟悉环境。

然后各自分头回原来的地方拿行李。

季雪歌的行李很少,一个行李箱就装完了。

她到了之后,去小区内部的菜市场买了几大袋子的菜,然后开始着手打扫卫生。

凌修到的时候,她已经打扫得差不多了。

两人就围着小桌子吃火锅,在初冬的季节里,十分的暖人心脾。

吃完饭后,凌修负责收拾和洗碗。

季雪歌在屋内慢慢的溜达,消化得差不多了,驰才拿出笔记本继续写东西。

凌修见她这么努力,也拿起手机继续看排行榜上的。

他其实不爱看这类,但为了赚钱他还是硬着头皮仔细分析人家的长处和优势,尽量把自己的语言风格调整成女频读者会喜欢的风格。

他是为了钱,又不是为了精神层面和理想,哪种写法更赚钱就努力去研究哪种写法。

季雪歌写了一个小时之后,把稿子进行了几次备份,然后关掉电脑去洗澡。

洗完澡后,凌修问道:“雪歌,你觉得我现在可以开始写开头了吗?”

“你要是有想法了,随时都可以写。最可怕的是只想,却不愿意动笔,旁人连指点都不知道该怎么指点。”

“你这话说的跟有几十年经验的老教师一样。”

“我写的这段时间才有的感触,以前我看络的时候总在心里骂作者傻逼,真正学了之后才发现每个人物都有生命,就算是很小的人物,作者也进行了架构和设计,但又不能让他们的戏份大过男女主角的戏份。所以我们常常觉得配角就像个跳梁小丑一样,傻得要死。写了之后你才发现不是,他们被这么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绝大部分的读者,他们的关注点只在男女主角身上。至于配角,那是什么?能吃吗?这些配角只要伤害到了主角就会被骂的狗血淋头,分钟被喷死。”

“有这么夸张吗?”

“真的有。”季雪歌打开她那本书的页面,跳出了几个骂配角的评论,“你自己看。”

凌修把笔记本转到他的方向,仔细阅读起来,“你其实想写的是什么?”

“我其实写的是女主角因为起晚了面试迟到,面试官拒绝给他面试的机会,然后读者就各种谩骂面试官,说他没有人性、不通情理,不就是迟到吗?多大的事啊!居然敢骂我们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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