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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芳菲(284)

作者: 芸想容/忆冷香 阅读记录

离杉大叫一声,右手拔出那只钗子,紧紧攥住,鲜血已浸染腰间衣衫。

林芳另一只钗子又刺下,离杉抬手去挡,林芳坐在地上,伸脚用力去踢离杉,该是林芳命中该绝,离杉右手一挡,他手中紧攥着的那只金钗正好深刺进林芳的右眼。

林芳惨叫一声,离杉惊恐万状,右手松开,林芳倒在她侍女的怀中,右目鲜血流了半边脸,左眼似乎不敢相信狰狞的鼓出来,张着嘴巴,已然死去!

离风哑声道:“执行。”

侍卫和太监立刻跑上前,拖走太子离杉。

一下子,死了三人,离风生命垂危,其余人都不敢出声,全部跪在地上。

那四名侍女抱着林芳的尸体,哭着要求离宫的太医来救治,可是宫里所有的太医全部都围在离风身边,她们便来求我,我看了一眼,淡淡道:“皇太妃已然辞世。尔等还是速带她回府吧。”

其中一名侍女泣道,“女神,传闻您法力无边,一定能令太妃娘娘死起回生的。求您为太妃娘娘施法术吧。”

我摇头道:“我连陛下都救不了,更何况你家的太妃娘娘。”

那时,跪在地上的妃嫔们,听闻有一人在取笑说,“救活林芳又有何用?她的心上人,又不爱她。她心上人只有你们眼前求的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心肠狠毒,恨不得一人独霸世上所有的男子。你们求她,不是求错对象吗?”

我看到说话的女子,是一个年龄在三十二、三岁左右的少妇,她皮肤白皙,长着一双勾魂的细长的单凤眼,红艳的嘴唇下一粒米粒大小的胭脂痣,穿着粉红色绣有金色云朵的丝绸长裙,就算跪在那里,也能惊现出玲珑诱人的身材。

离风微弱的声音,再次响起,“遥贵妃多年未育子嗣,赐白绫三尺,与朕驾鹤西游,立即执行。”

原来她就是赵冰遥,飞天国的长公主,离风的遥贵妃。难怪用这样的口气对我说话!难道她也爱离风?

“离风!你敢这样对我!你不怕我父皇攻打离国吗?放手,本宫自己走!”赵冰遥叫嚣道。

离风道:“你自己是个什么货,心里不清楚吗?”接着,象目放射出狠厉的目光,道:“撤去遥贵妃的品级。将她尸首退给飞天国,告诉赵阳,十年了,朕将长公主完璧归赵。她身体与当初嫁给朕时一样纯洁。”

当时,这个世界还没有完璧归赵的成语一说。不过,自从他说过这句话后,就创造了这个世界的“完璧归赵”贬义的成语。

第七卷 第十四章 痴情帝王

相继报来太子离杉和赵冰遥的死讯后,我以为下一步应该是要为离风披麻戴孝,结果,始料不及的是,离风伤口处的鲜血流到后面,血液竟然变成银色的。

他的身体发出银色的光芒,那把插进他心脏的黄金小刀,也一点点被银光化成黄金的液体,流进伤口处,与银色的血液混在一起,慢慢被心脏吸收进去。

而他的面色也同起初的惨白色,缓缓恢复成正常的肤色,不过半个时辰,他除了有些虚弱,已然脱离危险。

周明凡和离桐将离风扶至东宫。

我安置好其他人后,和小白一起来到东宫,离桐问我,是否已见到花蜜大师,我点头,令他先回宫休息,准备好明日的擂台赛。

离风躺在床上,周明凡对我说,“你是否对陛下施了什么法术?使陛下成了不死之身?”

我心情比较压抑,懒得解释,直接问离风,“怎么回事?”

此时,寝宫里只有我们四人,而我又布了法劫,说话自是很随意。

离风忙从床上爬起来,跪在地上,“美丽的主人,我不该隐瞒您,自从我成为您的奴隶后,我的左足底,便有了您的万花神迹。不过,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昨天清早,我起来看到足上的万花神迹变成银色的,就知道您晋级了。而且,昨夜,画奴我身上的痒毒也没有发作。还有,刚才我喝了化功散,其实对我无效,只是我练的外功,黄金是克星,能破掉我的金刚罩,”说着,他脱去袜子,伸出左足,翘着脚丫。

天啊,他那脚板上真的有一个和我额头上一模一样银色的万花神迹!

我惊讶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狗东西,怎么配拥有我的万花神迹,而且还是踩在脚下!

像是主人买了骡子,为防止丢了,在牲口的蹄子打上一个记号!

万花女神真是太有创意了!

我脑海里回放着刚才突如其来的宫变。

今夜,先是宇贵妃悲怨的舞蹈,后是那黄衫女子死前所说的话,再是林芳的死。都给我心灵太大的震撼!

而她们三人都只是离风害过的女人中的几千分之一。

这样一个恶魔,居然在拥有了万花神迹之后,变得和我们一样,成了不死之身,百毒不浸,不畏迷药和春药,与地齐寿。

我本是想利用他,收服离国,便杀了他,没想到,反而让他拥有了无限的生命!顺便还解了笙给他下的巨毒子痒。

真是天大的讽刺!

离风双手伏在地上,低声求道:“主人,我错了。求主人不要生气。”

周明凡握住我的手,关注的问道:“冷儿,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翻了他一个白眼,拂袖推开他,“你去问他吧。让他明早擂台赛立离桐为大将军!”

“陛下身体不适,明天还能主持吗?”周明凡试探的问道。

“他死了,抬着尸体也得去!我回花海了。”我在心里冷冷跟他说了两句,人已瞬间移出东宫,骑上小白,飞出离宫。

我在天空中仰望着无数的星星,心中问小白,“你说,为什么他会成为我的花画奴?”

小白“咯!咯!”,笑道,“女神姐姐,因为他和您有缘啊,上天要您来渡化他。”

“哈!哈!”我大笑几声,“小白,你真当我是神啊?还渡化他?他刀枪不入,自己女儿惨死在面前,无所动容!他比牲畜还牲畜!我怎么渡化!走,去宇贵妃的西宫!”

“女神姐姐,我们要去吴国吗?”小白问。

“宝贝,你真聪明。我是想送宇贵妃回吴国。”我将头俯在小白的毛茸茸的脑袋上,我双手搂着它的脖子,吁气道:“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呆,我想,她比我更渴望离开这里!”

“我知道,你身上的香味很淡,说明您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呢!您对宇贵妃真好,不过,您千万别忘记了下午您答应仙鹤的事,您要带它的主人回到神界。”小白提醒我。

我自语道:“我要是不带他们回到神界,那我就比离风更冷血无情!”

吴国已拥有三千年的历史,与四面环山的离都不同,吴都在平原上,这里有护城河,植物茂盛,护城河边种了许多的柳树。

吴国因与我国交界,这里的百姓,许多生活、风俗习惯,与我国相似。

夏夜,百姓们晚睡,孩子们喜欢在树下扑蛐蛐和萤火虫玩,另外,我创立的夫君节,从民间流传到吴国后,吴国的百姓们,也开始效仿。他们之中有四分之一的人,与朝国人接触较多,过一个夫君节,想调解一下家庭的生活气氛。他们决定明年的六月六日,凡是已婚的男性,也过夫君节!只是倒过来,他们为妻子买礼物,请下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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