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众人总算安心不少。于是,一场让魔族在出世之前便大伤元气的战争,就在旭日初升的这时,定下了雏型。
之后,萨摩又与众兽人王爷商议了攻打里尔公国的细节,才在众王爷的礼遇之下,秘密住在北王乱羽的宅邸,等兽人一切布置就绪,便可立刻出兵攻打里尔公国。至于那个魔灵,萨摩早在众王爷不注意的当口,悄悄让魔眼吸收了。有了这个魔灵的补给,魔眼精神好了不少。
这段时间,兽人王爷各个忙得焦头烂额,萨摩也没闲著,立刻请乱羽的手下稍了一封信给月镇龙将弗贝尔,说明一切布置和要配合的细节。另外,透过与图苏的感应,将在兽人族达成的协议逐项告诉图苏,无一遗漏。
两天后的夜晚,那批萨摩离开前交代拨出的精兵在乱羽调兵的掩护下,也来到了都横镇,等待时机,出发攻敌。一起到来的有皮喇和汉斯。班塔耶因为妮妮死活要跟,为了不带著随时都可能变成大龙的妮妮引人侧目,班塔耶只好与兴致勃勃的汉斯交换,留在月镇。汉斯不懂水性,每次做船都是直的上船横的下船,本来是不能跟的。但有战争不去插一脚,汉斯怎么也受不了。班塔耶算盘打得精,明明知道有妮妮跟著,自己别想跟著出任务,但一见汉斯想去,又装得万分为难,唬得汉斯乖乖拿出所有积蓄与班塔耶交换任务。
不过,班塔耶也没占到便宜,因为汉斯的积蓄数来数去,不过就几个铜板,多的都拿去买酒喝了,气得班塔耶当场破口大骂,偏偏再怎么骂也骂不出再多的钱了。
第二十一集第二百四十一章时机已至
(更新时间:2005-7-2016:28:00本章字数:4673)
花了足足半个月,动员了十位高等魔族之力,庞希尔斯的身体终于完成了。
一完成,庞希尔斯就迫不及待地脱离谷鞑的身体。
谷鞑的身体早该腐坏,之所以能撑到现在靠的都是庞希尔斯的魔能。所以当庞希尔斯的魔灵一脱离,谷鞑的身体便立刻散架一般,瘫成了一团骨肉混合的肉糜。
对此,庞希尔斯一点也不在意,因为,他正为了这个新身体雀跃不已。
他已经许久没有体会过这种魔能尽情循环的感受了!这个喜悦让他可以不在意那个随著自己的魔灵一起脱离的谷鞑意识。一个小小人类的意识,在他这个新身体之中,只等著被他强大的魔能吞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恭喜你啦!”在一旁看著庞希尔斯拥有的新身体,艾刹恭喜的话说得有点酸。
艾刹就是被三王派来帮助庞希尔斯再造身体的其中一个高等魔族。也莫怪乎艾刹吃味,事实上,这具身体的确比不上原来的身体,但意义在于,这身体是三王亲自命令,并出了大部分力量完成的。比起其他负责协助,却不明白原因的高等魔族,艾刹多少猜出了一点,他知道,庞希尔斯一定是得到了王的消息,所以三王才会破天荒为他耗费那么多魔能。虽然对魔族力量金字塔顶端的三王而言,那点力量不用几天便可以补回来,但,魔族向来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即便只是一点点力量,若没有相应的报酬,魔族都不会付出。
“真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运气,竟然可以让三王这么对你。”另一名高等魔族也是纳闷。
要知道,高等魔族在魔族当中极为少见。如今魔族三股势力当中,每一方拥有的高等魔族都只有十多个。若再加上没有归附三股势力的高等魔族,整个魔族的高等魔族数得出来,顶多六十个。三王沆罗手下的高等魔族也不过十六个,去掉失去身体的庞希尔斯,只剩下十五个。沆罗竟然出动了十个那么多来协助庞希尔斯,的确是相当难得。
庞希尔斯笑了一笑,故作淡然:“哪有什么运气?不过就是三王奖励我替他在外头跑了十几年罢了。”
庞希尔斯可记得沆罗曾经吩咐他不能将魔王之事说出,尽管他现在效忠的对象已经变了,不过这种小事情,为了生命著想,庞希尔斯还是很乐意听命的。
当然,庞希尔斯的理由没人相信。三王要是会因为属下在外奔波便给予这样的奖励,那也就不算魔族人了。魔族人只要被派出族,都有能力自己寻找自己需要的享受与报酬,不论是小姐、三王、还是二王,都没有人会去为属下在外的生活担心。
魔族最懂得享乐,最不懂得付出。
`不过,尽管众人不相信,却也没多问。因为,他们接到命令来帮助庞希尔斯再造身体时,就被吩咐不准探究此事。这也是为什么艾刹猜出原因,却没告诉其他九名高等魔族的原因。他从那个命令猜出庞希尔斯带回的消息是极大的秘密。
魔族人向来厌烦浪费无谓的精力,既然任务完成,十名高等魔族,包括艾刹在内,便纷纷离开,留下庞希尔斯一人对自己新获得的身体高兴不已。
这具身体有著他原有身体的容貌和特徵,这让庞希尔斯相当满意。
深棕色的长发,血红色的双瞳,细长的眼、挺鼻、薄唇、略浓的剑眉,刀削般的五官,壮硕高壮的身材,这是庞希尔斯的本来面目。
魔族都很好看,但就本来面目而言,却是以高等魔族最傲人,至于中等和低等魔族的好相貌,多半是用魔能造出来的。
庞希尔斯施了一个简单的传送术回到自己的寝殿,立刻有手下送来一件黑色长袍,为他穿上。
庞希尔斯任凭手下帮他将衣服穿好,又将披散的头发细心扎起。
虽然大半魔族人都习惯独来独往,但为了彰显身分,高等魔族一般都会拥有一些追随者。
这些人通常会被安置在高等魔族百年或千年不等才回来一次的歇脚处。大部分时候,这些身为追随者的魔族人有自由处理自己的事务,甚至远行皆可,只必须在高等魔族回到歇脚处时随身伺候,其实并不困难。
庞希尔斯也有自己的追随者,自从跟了三王,他的追随者便被他安置到这个别宫来。当然,庞希尔斯自己住在这别宫的次数恐怕十只手指头都数得出来。
但庞希尔斯却不会因此觉得对手下有所亏欠。毕竟,这些魔族人依附他的原因只在于他的力量和身分。魔族人会被力量吸引,所以几乎只有高等魔族才有可能拥有追随者。中低等魔族能接触的最高力量,来自他们这些高等魔族,至于像二辅五罗这样的超高等魔族,则不屑吸收中低等魔族,超高等的魔族希罕的是强力的高等魔族,例如他庞希尔斯。而他们这些高等魔族又会被更强大的力量吸引,例如魔王。超高等魔族鲜有忠心追随者,因为,绝大多数的高等魔族都无法不被魔王吸引。
庞希尔斯看著镜中的自己,终于想到他的任务。
虽然他已经许久没有回族,但这个任务对他来说并不难,所以他之前一直都不著急,因为他有追随者。
“斯塔。”庞希尔斯轻声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