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稿(117)
周正皱眉了,汤淼不是瞎子当然看见了。
后来蔡腾彬进门,郭妍收敛了些。但你要知道,暗箭伤人。绵里藏针那是最难防。
倒不是郭妍想要休息,蔡腾彬强制她休息去了。她要再这么拿话把儿挤兑周正,蔡腾彬觉得自己一定会上火。
“冷了吧?”蔡腾彬起身,披了件外套在周正身上。他坐的地方离窗口最近,因为两人都抽烟,所以窗子一直敞着。
“没事儿。”周正浅笑。
“你说为什么我命这么不好啊!”汤淼擦了擦手,瞪着周正和蔡腾彬看,“我冷了怎么没人给我加件儿衣服?我是说跟家里,你别动。”
蔡腾彬窘迫。
“好了哥,你也别太抱怨他。”周正点了烟,“你确实生活上很多不好的习惯,不如借着这个机会改改。”
“我怎么习惯不好了!”汤淼怒,“再说你们哪一个跟我住这么嫌弃我了?”
我们是不好嫌弃你。
这话硬被蔡腾彬和周正咽了下去。
一个是还不如汤淼,一个是对“哥”百般包容。
见两人都不接话,汤淼皱眉,“难不成我确实很糟糕?”
“我吧……一直在想,”蔡腾彬喝了一口酒,“你跟范喆,一个比一个任性,你们俩……按磁极来说应该相斥,可却吸到一块儿去了。”
“你开玩乐呢吧!我任性?”汤淼拍桌子。
“嗯,任性。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蔡腾彬看着汤淼。
“天地良心!我哪儿任性了?”汤淼一脸正色,“诶,先不说这个,我忽然想吃雪糕了。”
“雪糕?现在?”周正惊诧。
“嗯,忽然想吃了。冰箱里有么?”
“没……”周正抓头。
“可我想吃了。”
“那我下楼看看还有开着的小卖部么。”周正说着起了身。
“围巾。”
他穿好鞋,蔡腾彬给他围上了围巾。
待门关上,蔡腾彬摊手,“你看,你这就叫任性。大半夜让你弟弟给你买雪糕。”
“我……”汤淼语塞。
“此类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我第二天要上班,前一宿你能拉着我四点才上床。比如,下雨了,你说想散步我就得举着伞陪你。比如,你要不高兴了,我就不能高兴,看喜剧片都不能乐。比如,我正在做实验,可你打我手机我就必须接,不接你就会一直打下去,如果我关机,你就会打车过来教育我。比如……”
“你可别说了……”汤淼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好好,不说了。”
“那你烦我么?”汤淼小声问。
“不烦。”蔡腾彬笑了笑。
“为什么不烦啊?”
“喜欢你呗。”
“那范喆干嘛烦我?”
“嗯……爱你吧。”
“狗屁理论!”
“呵呵。”
“笑什么!”
“一会儿吃了雪糕我送你回去。”
“甭介。不回去。”
“啊?”
“不想回去。一想到他那张脸……我就头疼。今儿他休息,你要不喊我过来吃饭,我也得找理由躲出去。”
“……”
“可能我真不适合谈恋爱吧。”汤淼苦笑了一下儿,“要不这么好的你……我怎么都……”
“好什么啊……”蔡腾彬摇头。
“喂。”汤淼在桌子底下踢了蔡腾彬一脚。
“嗯?”
“你跟周正在一起……是不是也像照顾我那样照顾他?”
蔡腾彬笑,“是他照顾我比较多,现在我妈也给他添麻烦。”
“他们……好像处的很不好。”
“嗯,我妈单方面对他不好,他倒是对她小心翼翼。”
“他照顾你。”汤淼托着下巴做思考状,“想不出来,也想的出来。”
“哦?”
“周正……一直都很懂事,很会照顾人。”
“呵。”
“你说……”
“嗯?”
“他干嘛不喜欢我啊?”
“你想当万人迷啊……”蔡腾彬捂脸。
咔哒一声门响,周正回来了,“买了八喜,成么?还给你带了烟。”
“诶,正好说到你,周正你干嘛喜欢腾彬不喜欢我啊?”
“你能要点儿脸么。”蔡腾彬这叫一个冏。
“谁说我不喜欢你?”周正换了鞋,去衣帽架处挂上了外套,“说起来,你得算我初恋情人吧。”
“看看,还是我弟仗义吧!别管真的假的,说的话永远中听!”汤淼高兴了,“来来来,继续喝,为伟大的‘万人迷’干杯!”
60
汤淼进门已将近一点半,蔡腾彬坚持要送他回家被他婉拒了。自己打了个车,晃晃荡荡进楼道,电梯过十二点休班。他想了想幸亏是十楼,幸亏没喝大。本是想留宿在蔡腾彬家,可他总不能睡客厅早起让郭阿姨参观,无奈这才回来。
料想不到,范大编辑仰躺在沙发上。平时那么整洁一人,现在头发乱糟糟的、衬衫皱巴巴的、线衣滚的要多窝囊有多窝囊。茶几上的白色咖啡杯外壁上有棕色的污渍。
汤淼走过去,蹲下,特想现在给他推起来,很认真的告诉他:你不是也挺邋遢么。
或者更恶毒些跟他说:老子不跟你住了,老子申请学校宿舍。你爱怎么干净怎么干净去!
可……范喆的表情看起来很悲伤。
是的,他睡着、睡的挺沉,可脸上仍旧挂着悲伤。
你该不是在等我吧?
汤淼心生疑惑。范喆昨天跟他说了今儿休息,可他仍旧一声不吭自己串门去了。
凑近闻闻,有酒味。哎呦,你还喝酒了啊?啧啧,独守空闺寂寞吧?没我可掐没我可咬你孤独吧?癔症不起来了吧?
汤淼是真有点儿烦范喆了,挺多方面俩人都合不来。甚至回来的路上他还在想,大概他们挺不合适的,不如算了。
可这会儿,看见范喆了,他又……
汤淼有些不懂自己。跟蔡腾彬纠结数年吧,他可以归结为孽缘;跟范喆这么难以割舍……又是为什么?要知道,他还真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他跟范喆也真没在一起多久。按说,没什么不能分的。
手指碰了碰他的脸颊,又捏了捏他的鼻尖,汤淼发现自己确实挺喜欢这人。至少他闭嘴,他委实看着就喜欢。具体喜欢什么呢?又不大说得清。喜欢他被自己挤兑又还不上嘴的不甘心,喜欢他举着衬衫裤子问他哪一件更好看,喜欢他刷牙时候认认真真的模样,喜欢他贴网点高于自己的耐心……挺多,好像都挺喜欢的。
也是,谁没点儿缺点呢?俩人相处怎么可能没冲突。
哥,你啊,不如趁这个机会改改生活上的坏习惯。
妈妈的。怎么能叫坏习惯呢?
实际上公平来讲,汤淼倒不是个肮脏或者邋遢的人。就是一个人过惯了,没那么多讲究。吃过饭碗堆在池子里,空闲了再刷;地不会每天拖一次,反正就一个人,想起来算;衣服都是机洗不掉色的,倒上消毒液洗衣粉还分什么内衣外衣;衣橱大衣服少,裤子衣服洗过连衣架一起挂起来;东西放哪儿都差不多,一共一亩三分地儿,小东西在桌面儿上就成,没什么找不到。其实究其根本,还是居无定所的日子太多。规整什么啊,等规整好又得搬家了。算起来,第一个能算做家的,也就是小姑师大那套旧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