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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104)

作者: 岁见长安 阅读记录

不过村里好多人还是找王屠夫来杀猪,杀了二三十年猪的老师傅,大家都信得过。

好在沈烈也不指望靠杀猪这门手艺挣钱,给自家杀猪,最多再给亲戚家杀猪,能省下一笔请屠夫杀猪的钱就足够了。

没几天沈家要杀猪了,头一天下午和陆远说了,第二天陆远和云秋梧都来了沈家。

云秋梧去给宋大娘帮忙,陆远则跟着几个汉子一起去猪圈抓猪。

几个汉子合力才把猪给放倒,捆好四肢搬到杀猪凳上放好。

“啧啧,这猪真肥,是今年我们村里头最肥的猪了吧。”

“还是二婶会喂猪,年年喂出来的猪都是数一数二的肥。”

大概是察觉到危险靠近,今天就是自己的生命终结之日,肥猪时不时就挣扎一下,嘴里发出低低的嚎叫。

不多时,沈烈拿着磨好的刀走过来,很快就找到了喉咙的位置,一刀刺下去,正好割断了肥猪的喉管。

肥猪大声的嚎叫一声,很快就没气了,红色的猪血霎那间顺着大动脉喷涌而出,流进了早准备好的大木盆里,满满地接了一大盆的猪血。

猪血放完后,锅里的水已经烧开,滚烫的开水冒着气泡。

先把肥猪称了下重量,足足有四百二十多斤,然后把肥猪抬到门板上,就开始了下一步,清除猪毛。

多数的粗长猪毛直接用手抓,不好抓的用专门的刮子刮,刮子不仅能刮猪毛,还能刮去猪皮肤上的污垢。

之后就是给猪开膛破肚,清理内脏,砍猪肉。

沈烈让陆远先选他要的那半边猪,然后把猪肉砍成一块一块的,钻一个洞,拿草绳把肉给串起来,放在背篓里,背篓里垫着早上才砍下来的芭蕉叶。

陆远自从进城里读书后就再也没有看过杀猪了,隔了十几年再现场看到杀猪,起初还挺感兴趣的,多看两次就不觉得新鲜了,不过这次杀的猪有一半是自己的,陆远还是挺上心的。

云秋梧胆子比较小,没敢去看杀猪。

“哥夫郎你怕这个”陆星问道。

“没有。”

云秋梧疯狂摇头,如果他的眼神不是飘散的,大概会更有说服力。

午饭是在沈家吃的杀猪宴,有猪血炒香菜,血皮菜炒猪肝,萝卜炖粉肠……用的食材都是现从今天刚杀的猪身上取的,吃起来味道很是鲜美,一顿饭是吃得宾主尽欢。

略微休息了下,陆远和云秋梧就回家去了,猪肉满满的有一背篓,沉甸甸的,沈烈分担了一部分,剩下的就是陆远拿了。

“夫君,我们晚上还吃炒猪肝好不好?”

才吃过午饭没多久,云秋梧就惦记起晚饭来了。

陆远想了一下,“吃炒猪肝可以,但是梧宝,我们家可没有血皮菜,只有芹菜,芹菜炒猪肝行不行”

云秋梧点点头,开心道:“好啊,只要是炒猪肝就可以,血皮菜和芹菜我都不挑的。”

陆远弯唇笑了笑。

自家小夫郎的胃口一向不错,到现在为止,就没发现有什么是小夫郎不喜欢吃的,一点都不挑食,不挑食是个好习惯。

“就这么喜欢吃猪肝以前不是没吃过,没见你多喜欢啊?”

猪肝什么的,陆远偶尔也会买一些,因为有补血明目的功效,适当地吃一些对身体好,调养身体光靠吃药是不够的,饮食上也得进补,所谓药食同疗嘛。

“突然就喜欢了嘛,觉得好吃了,也有可能……”

云秋梧故意拉长声音,不继续往下说了,摆明了在吊陆远胃口。

陆远很配合地接话道:“可能什么?”

“可能是夫君你炒的猪肝没有宋大娘炒的好吃。”

云秋梧调皮地眨着眼睛。

第一百二十一章 心眼不大

陆远:“……”

千算万算,怎么都没有算到小夫郎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

他炒的猪肝不好吃

好扎心啊。

不对,也不是不好吃,是没有那么好吃,只是比不上宋大娘炒出来的猪肝,至少小夫郎是这么认为的。

果然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以前小夫郎就从没嫌弃过他的厨艺,结果现在只是吃了一次宋大娘炒的猪肝,就开始嫌弃上自己厨艺不够好了。

唉,小夫郎可太容易变心了。

可是……

陆远眼睛微微眯了眯。

怎么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呢,让他想想。

看着眼前高高大大的汉子眼睛里流露出不可置信,惊住了一般,怔愣在原地,没有反应,好像一只呆头鹅,看着就傻傻的,一点都没有平时精明的样子,云秋梧抿着嘴巴无声笑了起来 ,如画的眉眼弯弯的,好像挂在天边的月牙儿。

哎呀呀,怎么办,他好像也变坏了呢,喜欢故意捉弄夫君了。

这能怪谁呢,还不是要怪夫君,谁让夫君就总是喜欢逗他,捉弄他,他只是跟着夫君学了,不是他存心想要学,好的不学要学坏的,而是不知不觉中就学坏了。

“不好吃嫌弃我?嗯?你这个馋嘴猫怎么这么厚脸皮啊?忘了是谁把一整盘猪肝都给吃光了?”

陆远伸手在小夫郎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

差点儿真被小夫郎给唬住了。

云秋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露出一副反正不是我的表情,然而在场两个人都心知肚明陆远口中把一整盘炒猪肝给吃完的馋嘴猫是谁,不是耍赖就能赖过去的。

当天的晚饭,陆远下厨,让云秋梧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炒猪肝,不是血皮菜炒猪肝,而是芹菜炒猪肝,云秋梧照样吃得津津有味,桌子上的几个菜炒猪肝是最先吃完的。

在云秋梧把最后一块炒猪肝给吃了后,陆远故意道:“某人不是说我炒的猪肝不好吃吗?”

吃人嘴短的云秋梧声音软软地撒娇道:“没有,夫君,你记错了。”

说着他还自己点了点头,仿佛是在确认一般,“就是夫君你记错了,夫君炒的猪肝是最好吃的,夫君做的什么菜都是做好吃的,手艺比酒楼里的大厨还要好。”

这话听起来挺夸张,甚至夸张过头了,但云秋梧就是这么认为的,镇上的酒楼陆远带着他去吃过几次,毕竟陆远也不是每一天每一顿都想下厨的,有时在镇上办事或者是赶集,肚子饿了的时候就会找地方吃东西,不一定非要忍着饿意回家来弄吃的。

云秋梧以前没吃过酒楼的饭菜,就觉得酒楼的饭菜肯定很好吃,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去吃,随便点几个菜就要上百文甚至是一二两银子,连最便宜的素菜一盘都要二三十文。

可是吃过后,云秋梧觉得味道也就那样,而且份量还少,一点也不实惠,还是自家夫君做的饭菜好吃。

陆远挑挑眉,有些好笑地问道:“是吗?”

一本正经说胡话的小夫郎真的好可爱。

“是的。”云秋梧大声道。

陆远点点头。

云秋梧悄悄吐出一口气,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

心想夫君心眼好小,他就说了那么一句,夫君都拿话臊了他两回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夫君心眼这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