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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146)

作者: 岁见长安 阅读记录

但自从崴脚那次,林芷发现文景阳除了是个热心肠的好人,医术不错外,还很温柔,会哄人,心就有些悸动了,脚好以后,主动揽过以前苗氏隔三差五去给文景阳送些自家做的吃食的活计,越是和文景阳相处,就越是有好感。

而文景阳,也是喜欢林芷的,所以在察觉林芷对他有好感后,很快就告白表明了自己的心意,据他自己说是第一次在林家见到林芷就喜欢上了的,这个第一次见到不是小时候,而是长大以后文景阳回村子的那一天。

那个时候林芷还当文景阳是个陌生人呢,虽然林芷在很小的时候有见过文景阳,但文家离桃溪村都有十几年了,也不能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娃娃会记得当时还是小男孩的文景阳。

文景阳之所以会这么快告白也是有契机的,契机就是某天有个媒人上林家说亲,林芷的哥哥林岩的亲事早就是定下了的,四月的时候就要办喜宴了,所以只能是给林芷说亲的,文景阳当时在林家,见到媒婆上门就着急了,按理说他该离开的,毕竟是林家的事情,还是一个哥儿的亲事,但文景阳愣是不走,又听那媒婆介绍的人家还挺不错,苗氏和林文山都挺中意的,似乎只要林芷点头这桩亲事就能成了,便更着急了,都顾不得媒婆在场,就表明了自己想要求娶芷哥儿的意愿。

当时林芷不在场,媒人来说亲,哥儿是要回避的,不然就是不知羞。

林文山和苗氏没发表什么意见,只说让文景阳去问林芷的意思,其实就已经是中意文景阳当自家哥婿的态度了。

之后就是窗户纸一捅破,林芷和文景阳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

第170章 捡只狗崽子

从林芷这里获取到恋情一手情报后,云秋才放林芷走了。

走之前,还不忘朝林芷挤眉弄眼 ,“快去给你的文二哥送青团了吧,别把人给饿着了。”

林芷扭过头去,哼唧道:“他又不傻,饿了不知道弄饭吃啊。”

话是这么说,林芷脚步却不慢,挥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云秋梧想起自己以前好像无意间打趣过林芷,没想到他还真和文大夫走到一起了,一时有些感慨,心想自己说得还挺准挺灵的。

陆远出去了好一会儿没回来,云秋梧有些坐不住,把门给关好,慢吞吞地溜达着去找人。

人没找到,先在半路上捡到了一只小狗。

那是一只被扔到路边水沟的小狗,全身灰扑扑,脏兮兮的,看着也没有多大,比成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叫声也小小的,很微弱,有一声没一声的呜呜咽咽,看着很可怜。

云秋梧蹲在路边,有些为难,在想要怎么把小狗弄回去。

这个水沟的高度不算高,他趴在地上伸手去够应该能把小狗给捞起来,但那样的话会压到肚子。

可要是不管小狗,当做没看到,直接走开的话,云秋梧又有些良心难安,虽然只是只狗,但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狗命,而且小狗还那么小。

就在云秋梧决定要去找自家夫君帮忙的时候,陆远瞧见了他,快步走过来,问道:“蹲这儿看什么呢?梧宝,也不怕摔下去。”

好好的,哪里不能蹲,非要跑到水沟边上蹲着,也不怕没蹲稳一个倒栽葱直接一头栽进水沟里。

听到他的声音,云秋梧回头露出一个有些心虚的笑容,干巴巴地笑了两声,不过眼睛却亮了起来,欢喜地喊了声,“夫君。”

陆远“嗯”了一声,在这个时候也看到了那只小狗,眉头微微皱了皱,大概是想到了自家小夫郎为什么会蹲在这儿了。

“夫君你看,那里有一只小狗,没人要,把它扔在那儿,看起来好可怜,要不我们把它捡回家养着吧,养大了还能给我们看家呢 。”

陆远瞥了一眼。

确实是挺可怜,小狗的前主人没良心,养不起好歹送人,只要费些心思去找,愿意养狗的人家总是能找到的,直接扔了算怎么回事。

陆远不算是个对小动物多有爱心的人,遇见流浪猫流浪狗什么的从来没捡回家养过,但也不是多铁石心肠的人,虽然不能养,偶尔还是会喂些吃的,所以在看到这只被抛弃了的可怜小狗时是动了恻隐之心的。

而且自家小夫郎也有想要养狗的倾向。

唯一让陆远有些顾虑的是好像家里有怀孕的人,是不太适合养宠物的,因为猫猫狗狗身上会携带细菌什么的,而怀孕的人往往身体的抵抗力都比较低,比较弱。

“好不好嘛?夫君,我想养嘛,有只大狗可威风了。”

云秋梧拉着陆远的手晃个不停。

他是真的想养狗,以前大槐树村有户外地搬来的人家就养了大黄狗,那大黄狗长得可神气了,毛发光亮,叫声洪亮,身形还大,两只前腿搭起来的时候和大半个成人一样高,每次大黄狗跟着他的小主人,小主人是个哥儿,走到哪里都没人敢招惹欺负那个哥儿,因为怕被大黄狗咬..。

后来他才听别人说那家人是专门养大黄狗的,为的就是好让大黄狗保护自己的小主人,那个哥儿因为一出生头发就有些白,皮肤也比常人白老是被同龄孩子欺负,他家大人才想出了这个办法。

那时云秋梧很羡慕那个哥儿,因为他有大黄狗这条护主的狗,所以不用被欺负,村里最调皮捣蛋的孩子都不敢欺负他,怕被大黄狗咬,而自己没有大黄狗会保护他,又反抗不过,只能被欺负。

不过现在他有了夫君,谁也不敢欺负他了,他也不会再软弱地不敢还手,只能很窝囊地忍受,以前是想还手也不敢还手,还手了会被欺负得更厉害,也没谁会为自己撑腰,让后娘知道了,还会教训他一顿,嫌他惹事儿了。

可要是能养一只狗狗,哪怕是一只没有黄狗那么神气威风的狗狗,云秋梧也是乐意的。

对上自家小夫郎布灵布灵,眨巴个不停的大眼睛,陆远想了一下,觉得养狗也没什么,虽然狗会掉毛,还会闹腾,但只要给狗做好清洁工作,把它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应该也是能养的,可惜这里没有宠物医院,不然直接弄去定期打疫苗就好了,安全又省心。

陆远把小狗带回了家,弄了些热水给小狗洗了个澡,还给弄了些羊奶给它喝。

吃饱的小狗变得精神了许多,叫声都比之前有力了,洗了个澡还变得干净了不少,不再是脏兮兮的样子。

没清洗之前,看起来是条不太好看的小狗,等洗了个澡,露出身上毛毛原本的颜色,陆远发现原来还是只挺帅气的小狗,长得比较像边牧,一身皮毛黑白相间,但两只眼睛周围有一撮金色的毛,因此显出几分帅气。

“夫君你看,它还怪好看的 ,毛毛的颜色都有好几种。”

云秋梧摸着小狗柔软的毛毛,摸摸它的狗头 ,挠挠它的下巴,捏捏它的耳朵,撸狗撸得简直不要太开心。

而小狗呢,脾气也挺温顺,乖乖的任由云秋梧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