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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31)

作者: 岁见长安 阅读记录

陆明强装镇定,说着说着,想起自己的童生身份,底气一下就足了。

一听要进官府,吃牢饭,不少人都有些被吓到。

不过陆远不是一般的一无所知的愚昧村民,没被陆明的三言两语给吓住,只是淡淡道:“陆童生不用急着辩驳,我何曾说过你科举舞弊了,是你自己想多了,我只是看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有些道理至今都没弄明白,忍不住为陆童生担忧,这么简单的道理陆童生都不明白,要是考秀才的时候遇上这道题了,于陆童生而言,可就不太妙了。”

陆明:“……”

好想打人。

陆远那口气,他说的那句话,明明就有在暗示他有科举舞弊的嫌疑,一听就是那个意思。

这不是造谣是什么?

怎么可能是他多想了。

还在那里强词夺理。

到底他是读书人,还是陆远是读书人,陆远比他会狡辩多了,满口的混不讲理。

可是打又打不过,只能干瞪眼生气。

这一点,陆明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怎么打得过一身蛮力的猎户,只有被按在地上摩擦的份。

何况君子动口不动手,打架有失读书人的风度,粗俗,粗鄙,他犯不着为了一个陆远自降身份。

陆明只能这么安慰自己,给自己找了个不动手的理由。

“你要是想当圣父,你自己当去,反正我家夫郎不想当,说不原谅就不原谅,就算他原谅了,我也不原谅,陆童生,有个词叫祸从口出,凡事在开口之前,都掂量掂量,别一开口就得罪人。”

陆远说完,也不管陆明是个什么反应,拉着云秋梧换了个地方,坐到了最远的一张桌子,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陆明一张脸白了又青,青了又黑,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可他的心情是一点都好不起来。

最后他连宴席都没吃,径直拂袖而去。

吃瓜群众们忙着吃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吃瓜吃得津津有味。

看来童生也没啥本事,读了那么多年的书,连陆猎户都说不过,只能灰溜溜地跑了。

到了中午,去迎亲的队伍回来了。

新婚夫郎是坐牛车来的,虽然牛车很简朴,和八抬大轿什么的根本不能比,但还是让女人和哥儿们好生羡慕了一番。

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那是高门显贵之家才有的排场,在桃溪村这么个小地方,仪式从简,谁也没钱摆那么大的场面。

寻常女子或是哥儿出嫁,大多是走路,条件好些的,骑小毛驴,要是再好一些的 ,才会坐牛车,十桩喜事里不过有一两桩就是多的了。

“王家还挺重视的,舍得花钱让新夫郎坐牛车过来。”

“好像不是王家,是新夫郎的娘家给租的牛车,听说新夫郎娘家是宽裕人家,挺有钱的。”

“有钱也不是人人都舍得花在哥儿身上的,有些人再有钱,也只舍得给儿子花钱。”

……

陆远没那么八卦,但他也被迫听到了不少八卦。

这王家刚把新夫郎娶回来,村里人就什么都打听到了,这消息,挺灵通啊。

看来无论在什么时候,八卦的传播速度都是很快的,谁让总是会有八卦的人在呢。

望着从牛车上被新郎官牵下来的新夫郎,云秋梧眼里浮现出淡淡的羡慕。

大红色的喜服,欢呼声,祝福声……

好多女人和哥儿有过的东西,他一样也没有,一次都没有得到过。

要说一点儿都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但也只是有点羡慕,云秋梧已经不会再觉得遗憾了。

因为他有了疼他护他的夫君,就很足够了。

他不贪心的,只要能和陆大哥一直这么过下去,就知足了。

不过,要是他可以给陆大哥生两个宝宝,白白胖胖的娃娃,就更好了。

那看来自己还是有点儿贪心的,都有夫君了,还想要宝宝。

可他最多最多只贪心这么一点了。

……

吃过饭后,又帮忙收拾了下碗筷,陆远和云秋梧就回家了。

途中经过一户人家,里面传来骂声。

“不是跟你说了,差不多要开席的时候就赶紧去王家吃饭,你倒好,躲在家里不出门,怎么着,是见不得人吗?村里的哥儿都去了,就你没去,你一个人最金贵是不是?”

“非要吃家里的米粮,当家里是有金山银山吗?都说了给王家随了礼的,能吃就多吃,能把本吃回来最好。”

“既然你吃不下宴席上的好饭菜,你今天就别吃了,要是让我发现家里的粮食少了,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赶紧出门割猪草去,猪都在叫唤了,你耳朵聋没听到啊,一点儿都不勤快,难怪嫁不出去。”

骂声实在是尖锐刺耳。

片刻后,有个哥儿背着背篓出来了,手里拿着把镰刀,看样子是要去割猪草。

陆远认出来那哥儿是李素。

第三十四章 意外

陆远皱起了眉。

看李素那样子,摇摇欲坠,面如白纸 ,似乎身体很不舒服的样子,也不知道会不会昏倒在半路上。

李素抬头,看到了陆远和云秋梧,嘴皮动了动,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沉默着慢吞吞地走远了。

“他过得不好。”云秋梧忽然道。

这是很明显就能看出来的事实,即使云秋梧对桃溪村的情况不熟悉,也不知道李素家里是怎么回事,单从先前听来的那一顿破口大骂和李素的样子,就不难猜出李素的日子不好过。

“天下的苦命人有很多。”陆远怜惜地看了身旁的小夫郎一眼。

第一次见到梧哥儿的时候,一身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样子,比起李素又好得到哪里去呢。

回家后,云秋梧在家里忙活,趁着天色还早,陆远打算去山上一趟。

他不指望靠打猎过活儿,但要是时不时能有点野味尝尝,也是不错的。

许是有好些天没来了,陷阱里收获颇多,还除了野鸡野兔,还有一只狍子掉进了陷阱里。

野兔里有两只小兔子,一只一身黑毛只有四个爪子是白的,另一只恰恰相反,全身白毛唯独四个爪子是黑的,陆远把这两只小兔子拎起来看了看,觉得它们长得还挺凑巧的。

这么小的兔子,就算是吃也吃不上几口,因为就没几两肉,而且看上去乖乖的,很可爱,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要是看到了,肯定舍不得吃,而是会弄来养起来。

都养鸡养鸭了,好像再养两只兔子也没什么。

“看你们运气够不够好,要是梧哥儿舍不得,你们就能活着,要是梧哥儿要把你们给吃了,就是命。”陆远揉着小兔子毛茸茸的脑袋,自言自语道。

接着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在山里,白天都不算多安全,晚上就更不安全了,说是危机四伏也不为过,眼看天马上就要黑了,为了早点回家,陆远抄了一条近道。

紧赶慢赶,还没走到一半,天几乎完全黑下来了,亏得陆远眼神好,还能勉强看得清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