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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为名(出书版)(74)+番外

“请问艾小姐,你认识被告几年了?”

艾草背著双手,“唔,开始共事是十年前,所以已经十年了吧。”

“具体而言,你和被告相处了几年?”艾庭问。

艾草嗫嚅了下,她谨慎地说:“唔……叶大哥离开安置中心已经有八年了,我们有八年不见了。不过这八年来,我们经常会通信,也会互打电话,关心一下彼此的近况,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络。”

聿律看纪岚严肃地坐在一旁,双手交握在辩护席上,也正听得专心。这个女孩相当机警,预设到检察官打算突破的问题,在回答中先打了预防针,这点即使不太谙法庭辩论技巧的聿律也看得出来。

看来艾草绝不只是个天兵傻大姐而已,聿律不禁感叹,不愧是检座之女。

“认识十年、但和对方已有八年不见,也就是说,你实际和被告相处的时间,只有短短两年了?是吗?”

艾庭毫不逊色地问,艾草也马上硬著脖子反驳。

“两年才不短呢!很多人才交往一年就决定要结婚了,只要有心,两年可以认识一个人很多事情。”

“但证人和被告只相处两年是事实,而且这两年内并非朝夕相处,而是只有在证人你课余闲来无事、又不想待在家里陪你唯一的亲人,偶尔去安置中心服务时才会碰在一起,是这样没有错吧?”

聿律隐隐听得出来艾庭藏在字里行间的怨念,虽然艾庭连眉毛都没抽动一下。

艾草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了,“没错。”

“仅仅两年,而且是在闲暇时偶然碰个面,连朋友可能都说不上的陌生人,就足以让证人断定被告的性取向了?证人刚才的意思是这样吗?”

“没错。但是时间长短根本不是问题……”

艾草正要反驳下去,但艾庭恨快打断她的话。

“那么请问证人,在那证人所谓一年的相处时间里,你清楚被告的性向吗?”

艾庭严肃地问著,“我是指,被告是同性恋,说得更精确一点,被告是Homosexual,无法基于自主意愿与男性以外的人为性交行为的事实。”

聿律回头看了眼叶常,只见他手上仍旧拿著那叠信,身体微向前倾,双腿抖得厉害。聿律知道是艾庭毫不留情点破他性向的缘故,还是在这样大庭广众之下,一直以来叶常都极力掩盖他那些身为同性恋的过去,极力想过一般人所谓正常的婚姻生活。

叶常把自己的性向藏在抽屉深处,整整八年之久。而聿律这个过来人最清楚不过,这种东西越是深藏,抽屉拉出来的倾刻,也越疼。

艾草迟疑良久,表情有些不自在。

“我、我知道。”她说。聿律想起槐语在上回庭期时说的话,对艾草的回答有几分惊讶,但见识过艾草的能耐后,聿律觉得槐语显然也低估了这个女孩子。

唯一看穿艾草的人就只有纪岚,聿律知道这个贵公子对付女性一直很有一套,大概是从小就在那种复杂的社交游戏场里长大,纪岚对来自女性的好感极为敏锐,而他也毫不吝啬地生受那些好感,再想方设法加以利用。

但对男性的好感就很不敏锐就是了,聿律叹著气想。

“证人,你方才也宣誓作证了,我不希望我的法庭再出现伪证罪的被告。”

“我、我是真的知道。”

艾草忙补充。

“其实我多少也觉得奇怪,像叶大哥那样清秀的帅哥,为什么从没见过他女朋友,问起他有没有交往的对象,叶大哥又总是避而不谈。有一次我在中心的巷口看到有人开高级进口车来接他,替他开门的就是位男性,我那时候隐隐就有这种感觉了……”

艾庭接下来出口的话却让聿律吃了一惊。

“你明知道这一点,那时候还倒追他?”声音有几分气恼。

艾草的脸一下子绷红了,“我、我那时候不懂嘛!我以为性向什么的,就和偏好一样,就像我喜欢粉红色,叶大哥喜欢蓝色那样,如果常让他看到粉红色的东西,说不定有天也会喜欢上粉红色。我以为性取向就像那样的东西嘛!”

这话说得法庭又笑起来,但艾庭和纪岚都绷著脸。聿律看叶常更是脸色惨白,一手握紧了被告席的栏杆,法警警戒地上前一步,但叶常终究没有动弹。

“重点是你当时才十八岁,十八岁的女孩子倒追一个二十八岁的同性恋,你还敢说你了解他?”

“有什么不可以?都有六十岁阿嬷嫁给十八岁的小男生了,?而且男生在生物学上心智发展远比女性迟缓,相差十岁才是最理想的状态好不好?”

“诡辩!”

“你又说我诡辩,每次吵架吵不过我你就说我诡辩,我又不是你的被告!”

“……异议,检察官的问题与本案无关,且涉及侮辱证人。”

聿律看纪岚有些无力地举起手,法官席上的人早已看得猛眨眼,最右首的女法官更是目瞪口呆,好像第一次认识这位法官心目中的阎罗王艾检一般。

“异、异议成立。”中间的老法官像是大梦初醒般回神过来,“请检察官修改问题。”

艾庭和艾草都停住争吵。聿律看艾草双手抱胸,气股股地站在证人席上,艾庭则大步走回检方席上,父女俩都别过了头,谁也不看谁。

“我再确认一次,以你对被告的理解,证人认为本案被告绝不具有恋童倾向,是这样吗?”

艾庭咳了两声,总算回到正题上。

“是的。”艾草扳著脸说。

聿律看见艾庭的唇角浅浅扬起一个弧度。

“那么,请证人看看这个。”

艾庭伸手到检方席上,艾庭和纪岚一样,开庭前桌上满满都是整理齐整的资料夹。反观聿律桌上则空空如也,聿律忍不住稍感汗颜起来。

“这些,是当年证人和被告共事时,证人与被告往来的电子邮件影本。”

此话一出,证人席上的艾草和一旁的纪岚都抽了一下。艾草瞪大眼睛,看著艾庭手上那叠资料,一脸难以致信的样子。

“等一下,那是……”

“正确来说,是被告在安置中心当了一整年的义工,却忽然不告而别之后,证人写给被告的信,以及被告的回信。”

艾庭放大了声量,甩著手上的纸,“这里一共有五封,最后一封是被告写给证人,但大概因为内容太过令人惊讶,所以证人并没有回信。而我希望证人朗读的,也正是这最后一封信。”

“异议!检方所提示的证据不合法。”纪岚严厉地说著,“信件、日记等证物涉及个人私密领域,在法庭上成为呈堂供证需经过证人本人同意。”

“这些信件是证人的监护人同意提出。”

艾庭很快地驳斥了纪岚,他一本正经,“这些信件通信时间是九年前,九年前证人未满二十岁,依法应受监护人监督。而他忧心忡忡的父亲担心单纯的女儿被不知名的恶徒拐骗,同意上开信件公开做为本案控诉被告的证据,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可以提出监护人签具的同意书,但我想辩方律师应该不至于坚持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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