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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八零(292)+番外

这个谜一样的小姑娘!

“你怎么认得ZHU的logo?”岳晨风到底忍不住心中的好奇。

林翠儿好想扇自己几嘴巴,应该装不认识这个品牌的,就可以装糊涂不用赔他洗衣服的钱了。

现在好了,不仅得赔他洗衣服的钱还暴露了自己。

不过没关系,那个时候的人们认定的是唯物主义,就算用刀架在别人脖子上也没人相信她是穿越而来的。

于是林翠儿放心大胆的启动说谎模式:“我家小华有个好朋友叫小胖,小胖的妈妈在废品公司上班,废品公司有很多旧书,我无意中见有一本服装杂志上介绍过这个品牌就记了下来,怎么啦,有问题吗。”

她故意反问道。

“没问题!”岳晨风把林翠儿塞给他的那些钱又都一一装回到她的包包里了,“放心,我不要你赔。”

怎么他的这句台词是如此如此的耳熟?这不是总裁文里惯有的套路吗?

女主弄脏了男主的衣服,男主轻飘飘的学雷锋不要女主赔了,然后女主就爱上了男主,一发不可收拾。

林翠儿摸了摸下巴,像打量商品一样用挑剔的目光认认真真的把岳晨风打量了好几遍。

这货长得天姿国色外貌没问题啦,既然在这个年代开得起私营公司,那么财力也是没问题的,让他做男主不是不行,只是和自己的年龄隔的太开了。

等到自己长大成人,这个家伙已经变成油腻大叔,就怕到时自己不能接纳他,如果一把年纪被自己抛弃了,肯定这家伙会被打击的伤心欲绝,怀疑人生。

那就算了,别害人了。

于是林翠儿很跳脱很福至心灵的说道:“你就是不要我赔我也不会看得上你的,对不起,我不可能喜欢上一个这么老的男人!”

岳晨风惊讶得目瞪狗呆:“我什么时候想让你看上我了?而且我也根本就不是老男人!”

林翠儿轻蔑地斜睨着他:“你要不是想打动我的芳心,又怎么会不让我赔?你比我大这么多,等我长到十六岁,你恐怕已经是个快三十岁的男人了,不是老男人又是什么?”

岳晨风直接被林翠儿气笑:“好好好,我是老男人,你是天下无敌小萝莉再行了吧,你看看,我用阴谋诡计故意想引你爱上我,结果被你看穿了,并且你还这么看不上我,那算了,强扭的瓜不甜,你还是赔我干洗费吧,要你赔衣服你是赔不起的。”

林翠儿叉腰冷笑:“你每天打扮的这么骚包果然是来钓妹砸的,刚才装好心人想感动我,让我喜欢上你,结果计划失败,你现在又启动了第二套备用计划,那就是故意让我赔钱给你,我又拿不出钱来,你就能够让我分期付款趁机接近我,让我在慢慢的接触中喜欢你,告诉你,你别做美梦了!”

林翠儿觉得自己太厉害了,一次又一次戳穿了眼前这个腹黑男的心机,所以多读言情小说是有好处的,里面有许多丰富的人生经验迟早能够用得上。

岳晨风被林翠儿雷得四分五裂:“我得多傻多重口味才会把主意打到你的头上!还得承担刑法后果!”

林翠儿把下巴微扬:“你才不傻,你走的是小娇妻养成路线!我再次声明,我不会上你的当的,我只会把你当岳大哥看!”

岳晨风好笑的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把她的头发揉的像个鸡窝,然后指了指不远处几个扫地的环卫大妈:“你放心,我一辈子都不会打你的主意的,我也只会把你当做小妹妹看,我就是看中那几个大妈也绝对不会看中你的!”

第335章 干嘛傻笑?(第四更)

林翠儿扭头看了一眼那几个环卫大妈,年龄还全都不小了,至少有五十岁,脸上好多皱纹,心想,这家伙真的有点重口味。

她一本正经的对岳晨风道:“是你自己放弃了让我赔偿的啊,以后不许反悔!”

岳晨风被她逼的伸出三根指头对天发誓:“我岳晨风如果说话不算话,让翠儿赔偿西服的钱,那就让老天一道霹雳把我劈成骨灰吧!”

林翠儿垫起脚尖一把捂住他的嘴,严肃的说道:“谁让你发这么严重的誓言?你只用发誓,如果你说话不算话从此要加倍对我好,要像真的大哥哥那样有求必应,不许推脱。”

然后拿下手,放下脚尖,瞬间恢复了正常的身高,头顶才只到岳晨风的胸口,小巧玲珑的很可爱,配上她那张小圆脸就更萌了。

当然还有她刚才捂住岳晨风嘴时,两人离的那么近,一股淡淡的少女香气在岳晨风的鼻尖萦绕。

岳晨风握了握爪,充满斗志的望着滚滚长江东流水说道:“好!我一定要修炼成神仙,不然没办法做到有求必应。”

两人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林翠儿记起她被偷掉的那两件衣服,唉声叹气了几句,回到了自己的摊位上继续做生意。

林少华忙得天昏地暗,见林翠儿总算来了,这才喘得上一口气了,问她:“追上小偷没有?”

林翠儿摇头:“没有!”嘴角却挂着一抹笑意。

林少华莫名其妙的看了她一眼,没空问她为什么小偷没抓到她居然还笑,是不是被偷了受了刺激神经错乱了?

得趁着中午十二点到两点之间这段时间把手里的货全都卖完了,不然等两点之后市场管理员上班了就又得和市场管理员躲猫猫,想想都心烦。

姐弟两个忙得热火朝天,时间在忙碌中过得最快,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两点左右,货也卖得差不多了,只剩几件衣服和不多的饰品了,于是收摊。

林少华一边收摊一边感慨万千,他们以前摆摊时,哪次东西不是卖得光溜溜的,这两次摆摊总有一点剩的,生意比以前难做了。

林翠儿撇撇嘴,心想,现在还是做生意的黄金时代,等到了她所在的后世,什么生意都做穿了,那时生意才叫难做!

现在摆摊生意再难做每个星期天出来摆一天的摊也能赚个两三百,不错了!

和他们一起摆摊的那些小摊贩虽然生意远不如林翠儿姐弟两个,可也都一个个暴富了,有许多老板娘都带上了金银首饰!

那个年代,谁要是戴一枚金戒指那就是土豪的象征!

有的小摊贩后来赚够了足够的资金就开始租门面,正儿八经的做生意,是江城最早一批个体户,也是政策上允许先富的那一批人。

林青儿和王玉芝的生日只相隔两天,全都在六月份之前,林翠儿和林少华一直商量着给他们两个买什么生日礼物,见许多老板娘都戴着一枚黄灿灿的金戒指,林少华就建议给王玉芝买一枚金戒指。

要是换了以前林翠儿不一定答应,可听林建国说现在王玉芝好像改了一些,她现在总是主动把钱交给林建国存起来当家里的财产,更主要的是,她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小气,但比以前还是舍得了,家里中饭和晚饭鱼肉蛋都没有断过,豆制品更是天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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