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笙(554)+番外

作者: 心渔 阅读记录

文笙眼疾手快,在他爪子上轻轻一弹。

王十三望见她似笑非笑的神情,讪讪一笑,缩回手去在身上擦了两把,起身下车。去跟老板讨来两双筷子,还特意在热水里烫了烫,回来递给文笙:“姑奶奶,这总行了吧。”

文笙接在手里。

王十三没有上车,放下车帘道:“我去买点儿东西。你先吃,别等我。”说完走开。

文笙透过帘子的缝隙见他往路旁一家店铺而去,没太在意。放下筷子。等王十三回来。

王十三去了差不多有一刻钟时间,拿了一件绛红色的连帽斗篷回来。

他上了车,将斗篷递给文笙。“啧”了一声:“我知道你对我好,不过包子凉了就不好吃了。不是说叫你别等我么?”

他口里虽然在埋怨,脸上却是眉开眼笑的,夹了一个包子。冲文笙示意:“快吃。”

文笙笑笑没有作声,拿起筷子夹包子吃。

这么面对着面。头碰着头的吃东西,车里的气氛就变得格外温馨而旖旎,王十三沉溺其中,吃了一个又一个。赞不绝口:“这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包子。”

文笙只吃了两个就饱了。

连日的奔波,令她颇觉劳累,明明心情不错。可胃口就是变小了,每到这样的时候。她就万分羡慕王十三有个强横的身体。

琴声到底不是无所不能,在这一点上,她不光是现在没有办法,就连以后,也不抱什么希望。

王十三叼了个水煎包,望着她目露疑问。

文笙微微一笑:“不如你擀的面条好吃。”

王十三大乐:“早说啊,这还不是小事一桩。不是我说你,你这饭量也太小了,我得看好你,别呆会儿风大把你刮跑了。”

文笙的目光落到了那件斗篷上。

这会儿虽然已是三月下旬,但风还是很凉,加上乐城今天阴天不见太阳,文笙坐在车里是不觉冷,但据她观察,街上行人还是穿得挺厚实的。

十三买回来的这件斗篷还挺好看的,绛红色不招摇,穿在身上显得人既秀美又端庄,帽檐领口上镶了一圈白绒绒,给斗篷平添了一分娇柔。

若是旁人买来,文笙多半要夸一声“眼光不错”,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误打误撞。这斗篷用料做工无一不佳,不会是他径直买了店里最贵的一件吧?

王十三狼吞虎咽把剩下的包子一扫而光,指了斗篷道:“试试这件怎么样,刚才从他们家门口走,我扫了一眼,就觉着不错,再说它还有个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你若戴个斗笠帷帽什么的,反而引人注意。”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这么简单。

文笙笑笑:“我挺喜欢的,不便宜吧?”

王十三怔了一怔,没想到她问价钱的事,摆了摆手:“能有多贵,天马上就热了,若非乐城这会儿来了这么多赶热闹的,我还能再把价钱往下压压。没事,十三爷有的是银子。”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银子?这好长时间了,你的银子不是都交给我管了么?”

王十三嬉皮笑脸:“你忘了?我以前还攒了好多老婆本儿。”

文笙抬手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她的力道,介乎于拽和摸之间,带着亲昵,令王十三几乎把持不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绝不上当!

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目光移开,吞了口唾沫,才发现文笙不知何时丢了个钱袋子在他眼前。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着吧,大丈夫不能一日无权,小丈夫不能一日无钱。你把钱交给我,我还得费心费力给你保管。再一个,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换身衣裳,咱俩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现在这个样子,但凡长眼睛的就会生疑。”

王十三此时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个寻常的乡下人,赶车的话大家拿他当下人看,到是很少会有人注意,但若陪着文笙去住店,还住一间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这就换,你帮我置的衣裳我带着呢,这一路鞍马劳顿的,我怕磨坏了。”

文笙闻言微微咬了唇没有说话。

王十三被她目光勾得心痒难熬,又想今天晚上终于可以共枕而眠,连呼吸都急促了些。

文笙低垂下眼睛。将斗篷展开披到身上,修长的手指挽了前头的线绳,顿了顿,轻声道:“那你若是不嫌弃我手艺差,等回头有了空闲,我亲手帮你做两件。”

王十三连声道:“不嫌弃,不嫌弃。若是太麻烦就算了。咱们外甥提灯笼。照旧就可以,缝衣裳很伤眼睛,你又整天看书练琴。可别累坏了。”

文笙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只做里面穿的吧。”

王十三连连点头,他不觉着文笙这是对自己的女红没信心,脑袋里思绪已经飞走:文笙要帮他做贴身的衣裳了。要做得合适,可得先量尺寸。等晚上了他躺在被窝里。脱了衣裳,叫文笙这里量量,那里量量,嘿嘿嘿。给个神仙也不换!

文笙见他两眼发直,脸上露出傻笑,要命也猜不到他在想什么。掩手打了个哈欠,忍着困意道:“十三。十三……”

“哎?啊!”

王十三终于魂魄归位。

“看来不少人赶去了浦川,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吃了东西,身上又暖和,困劲儿上来止都止不住,说话间文笙又打了哈欠,连眼睛里都冒出泪花来。

王十三见状连忙收了花花心思,就在马车里快手快脚把外衣脱了,自包裹里拿了件袍子换上,系好了腰带,道:“咱们现在就去住店,你只管歇着,我出去探探消息。”

文笙点了点头,见王十三浑身焕然一新,只有头发还乱蓬蓬的,示意他坐过来,上手帮他重新束发。

王十三乖乖坐着一动不动,任她摆弄。

文笙将他头发散开,手指当梳,归拢整齐了,这期间指腹不时擦到王十三头皮。

王十三就像一只正晒太阳的猛兽,舒服地闭上了眼,这会儿他只觉整个人都被文笙的气息环绕,不但头皮是麻的,浑身都麻酥酥。

这种既甜蜜又温暖的感觉,甚至比亲吻更令王十三留恋不已。

文笙很快帮他束好了头发,见他犹自一脸意犹未尽,看上去色迷迷的,不禁有些好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道:“还不快去?”

住店很顺利。

王十三生怕叫文笙跟着他吃苦,找了乐城最大的一家客栈,正好上房的几位客人刚结账离开,腾了地方出来。

小二见他二人衣着不俗,殷勤地将马车赶到后院,自有专人照顾马匹。

文笙跟着王十三进门住店,王十三担心有那不长眼的,特意没摘了刀,只将文笙的琴连同衣裳什么的包了一个大包袱,提在手里。

这时候不是饭点儿,大堂里人不多。

那几人只是好奇地打量两眼,文笙在柜前停留的时间很短,外人没等看清楚,就只剩一个背影了,等他们再发现王十三腰悬钢刀,显然是个练家子,便没了兴致,扭过头去,继续方才的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