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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爱人同人)[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44)

我可以当妈妈了?

我高兴。

但是似乎没有说成功,Bob说,那个孩子被孩子狠心的妈妈杀死了。

我很伤心。

又过了两年,我二十九岁,对女人来说,二十九岁依旧可以很美丽,但是对寿命只是四十岁的人妖来说,我已经老了。衰老期毫无提防的来到

他对我再也没有一丝兴趣。

我是偷渡来的,其实我不知道为什么Bob要用偷渡的方法将我带来。Bob又将我偷渡回了泰国。悄悄的。回到泰国后,我身上除了一万泰铢,只有阿佛洛狄忒。

回到泰国后,我才知道我错过了什么。

我成为人妖,是因为家里穷。我曾经很美,距离人妖皇后的位置一步之遥,但我放弃了,选择了Bob,他不要我了。我回来,才发现当初那些不如我的女人上了后座,有了金钱,有了地位,有了名誉。也做了我梦寐以求的变性手术,去掉了身上那个多余的器官。有了英俊多金的男友。

只有我,什么也没有。

我还是有钱的,我有阿佛洛狄忒。

但是,我舍不得。

那是我唯一的珠宝。

是爱情的信物,如果有一日我会死掉,我一定戴着戒指下地狱。

阿佛洛狄忒。

是爱□□字。

我不要卖掉爱神。

我决定出卖肉体。

为了攒钱回香港找他。

我找中国游客学习中文,却看不懂那些香港的报纸,游客说,大陆使用的汉字,香港使用的汉字,台湾人使用的汉字有差别。

我开始向香港人学习。

我懂了中文。

但是我变成了男人,因为我没有钱。赚的钱除了吃饭,就是交钱学中文。我没有钱买高档次的药品,没有了雌性激素,我渐渐变成了男人。但我运气好,从一位同情我的男客人那里得到了一笔钱,继续注射雌性激素。那个男客人还帮我找人带我偷渡回香港。我终于见到了Bob,但是他不要我了。

Bob骂我,他说当年他只是换个口味而已。

我恨他。

学了中文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Bob不允许我学中文,因为他偷情。我恨他,我要杀了他。所以,我对Bob说让我再为他服务一次,他似乎很高兴。然后我咬下他的那个东西,他流了很多血,他死了。

那晚,我打算用在那里的绞肉机分尸,但听见有人说话。

一个少女和男友来野外玩,享受爱情的甜蜜。

我有些羡慕,他们没发现我。

我不想杀人。

但是,那个少女,名叫娜娜。

我也叫娜娜。

明明有着相同的名字,但为什么人生截然不同?

那个娜娜,是真正的女人。

我也是娜娜,却是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

我恨女人,恨一切真正的女人。

能享受男人宠爱的真正的女人。

我杀了那个男人,还有那个女孩。

先杀了男人,因为男人力气大,不容易控制。而后,我绑着女孩,一刀一刀。

真高兴,看着她失去女人应该拥有的部位。

我恨那些真正的女人。

尤其是和我同名的女人!

最后,我挖了她的眼睛。

将男人女人混在一起的肉酱放进超市,这样一来,吃了那些肉的人,都不男不女。

我很高兴。

我应该死了。死前,我要带上我的爱人。

人妖是烟花,绚烂绽放后只留下一地惆怅色的灰。

我是特色文化吗?

不,我只是一只宠物。

我杀了我的主人。

这是来自宠物的最后抗争。

——

读完遗书,大家都有些百感交集,阿美更是蹲在外面哭得一塌糊涂。

慕斯看着被装在证物袋中的遗书,皱着眉。

这封遗书,怪怪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吧,继续提问!看了第一部滴亲应该知道,我不会写这么简单的案子滴,那么,肯定有疑点啦~~疑点在哪里捏?】

【话说回来,为了体现人物和情节,这遗书写的……太渣了~~】

第21章 chapter21

慕斯正在沉思,周sir也带着人赶了过来。

熊裕柯走了过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找到了凶手,但似乎你不太高兴啊。”

慕斯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还是摇摇头。

不太对劲。

“大熊,你说……为什么遗书是用英文写的?”她将遗书递给熊裕柯。

大概看了一遍,熊裕柯哑然失笑,为什么遗书用英文写?这算是什么问题?但看慕斯一脸严肃的样子,还是认真想了想,“因为人妖娜娜英文好?”

“不管英文再好,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写遗书怎么也应该使用母语吧?”

熊裕柯又想想,“为了让拿到遗书的人、比如警方,更加明白她想要写的内容?”

“大熊,你认真的吗?一个人已经要死了,写遗书时还会考虑他人是否明白?”

更何况,那日和张志豪吵架的人说的是流利的粤语。从遗书上看,吵架的人的确就是人妖娜娜,既然为了回香港专门学了粤语,如果要让香港后警方更明白,遗书,应该是用中文写的!

怎么都不应该是英文!

熊裕柯想了想,笑了,“不管如何,我们能交差了,不是吗?”

鉴证上说凶手就是DNA显示为男性,但是外表却是女性的人。娜娜也承认了杀人。案子能交差了。而这个爱情故事,媒体和民众都会很喜欢。

“但是,疑点是显而易见的,不是吗?”

熊裕柯看着她蹙眉努力思考的模样,笑容愈加甜蜜了几分,劝慰道,“在性格上,慕斯你和你爹地,慕长官真有一拼。但有时候能交差就是最好的。尤其是和那些悬案相比。何况最近因为碎尸案闹得沸沸扬扬、人人自危,能交差,能稳定社会,难道不好吗?”

大熊的意思慕斯都明白。

但是……

遗书为什么是英文的,这一点怎么也说不通。

再度仔细阅读人妖娜娜的遗书,慕斯发觉解释不通的不止这一点。

娜娜的遗书从整体上来看,算不得是一篇好的作品,前言不搭后语,句式凌乱不堪,语法错误也很多。但那同时,遗书中也有“人妖是烟花,绚烂绽放后只留下一地惆怅色的灰。”这样的句子。

一个写作能力极差的人能写出这样的句子?

而最后的那一句话。“我杀了我的主人。这是来自宠物的最后抗争。”感觉这个比喻很突兀。

而关于绞肉机那段,遗书上写“打算用在那里的绞肉机分尸”。“那里的绞肉机”从这句话来看,似乎绞肉机从一开始就放在案发现场。

还有,遗书中提到的那个同情人妖娜娜的男人,办一张签证那么难?非要偷渡?

从遗书上看,人妖娜娜说,张志豪的性】器是被生生咬下来的。但波姐说,张志豪的性】器是被人用手术刀割下的,那个人还对张志豪做了止血处理。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