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善睁大了眼。
没想到到水里玩居然还会变侏儒!
还是虫子钻进身体里导致的侏儒!
这也太可怕了。
霍善立刻说道:“我不玩水!”
他师父平时能放任他村头村尾到处瞎跑,就是因为他答应过绝对不去危险的地方玩。
如今再听张仲景这么一叮嘱,他就更不可能随便往水里去。
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乖小孩!
张仲景算算时间,发现差不多该回去了。他让衙役别再放人进来,领着霍善回后衙歇息。
赶巧负责送饭的小吏殷勤地提着食盒过来,为张仲景两人呈上了热腾腾的胡饼。
胡饼上还撒着香喷喷的芝麻。
霍善没见过芝麻。
霍善问:“这是什么?”
张仲景看了眼,回道:“这是胡麻,张骞出使西域时带回来的。这会儿张骞应该已经回到长安了,你回去后应当也能吃上。”
霍善拿起来尝了一口,只觉多了小小的芝麻,熟悉的面饼吃起来满嘴生香!
寻常一样烤面饼,才有胡麻便不同!
好吃!
于是这日天还没大亮,霍善已经精神抖擞地从睡梦中醒来。他睁大眼睛一瞧,师父也醒了,而且已经穿好衣裳,正要出去洗漱。
霍善一骨碌爬起来。
他双目熠熠地对李长生说道:“师父,我想吃胡饼!洒满胡麻的胡饼!”
李长生:?
系统提示:你的好友张仲景给你发来一本《伤寒论》,你的好友张仲景给你讲解了伤寒论病例,你的好友张仲景给你展示了东汉新纸,你的好友张仲景给你带来一个芝麻饼……
霍小善:师父!要吃芝麻饼!要吃芝麻饼!
李长生:?
四个小老头儿:心累.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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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善崽也可可爱爱地出现了!
善崽还上了月榜!求点营养液!让善崽更上一层楼!(坚持摆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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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伤寒论案例:参考网络文章《《伤寒论》113方——桂枝汤,典型医案》。
文里也许会出现不少医案(?),偶尔可能还会有相关的治疗方法,但是!但是!因为作者不是学医的,所以大家千万不要看书吃药,网文不具有对任何疾病的指导作用,顶多只能让人保持心情愉快提高免疫力(?)
②雀足侏儒:据说记载于《长沙走马楼吴简》
侏儒症是晚期血吸虫病可能发生的四大症状之一,很多东西到了晚期好像连现代也没有特别好的治法,查资料时看到句很地狱的介绍:【35岁以上的侏儒患者较少见,可能是多已病死的关系。】
……各种寄生虫其实都挺可怕的!
③张仲景采药获琴:参考《中国医籍考》
【古琴疏曰。张机。字仲景。南阳人。受业于张伯祖。精于治疗。一日入桐柏山。觅药草。遇一病患求诊。仲景曰:子之腕有兽脉。何也。其人以实具对。乃峄山穴中老猿也。仲景出囊中丸药遗之。一服辄愈。明日。其人肩一巨木至。曰。此万年桐也。聊以相报。仲景刘为二琴。一曰古猿。一曰万年。】
④提到杨慎和滚滚长江东逝水,就想起了隔壁《戏明》,杨小慎可是整天让文崽咬牙切齿的过目不忘天才师弟!(此处毫无广告痕迹
第14章
胡麻,据传是张骞出使西域时带回来的。
张骞出使塞外,九死一生逃回长安,后来跟着卫青当向导去打匈奴才封了个博望侯。可惜元狩二年他跟李广一路,前去与李广会合时走得太慢,延误了军机,侯爵又被夺了。
真就是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去年张骞为了重新争取个爵位,再次自请当使者启程前往西域,现在都还没回来了。
刘彻放出的这个旅行张骞非常好用,放出去以后就能进行环西域旅行,每到一地都会详细记录当地的风土人情,甚至还会带回些当地物产。
除了路途过于遥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以外没有缺点。
李长生听霍善把胡麻的来历说得头头是道,心中不免又有些担忧起来:这么小一娃儿能把没见过的东西说得这般清楚,想必又是与他那特殊机缘有关。也不知日后霍善口中那几个小老头儿还会教他些什么……
李长生微笑道:“我也没见过,你可以去与你父亲打听打听,记得别说你是从别处听来的,就说你听东方朔讲的。你知道的,你东方叔父博闻强识、什么都懂。”
这倒不是李长生作为朋友替东方朔吹嘘,而是刘彻这位帝王也这么认为,每次遇到什么不认识的东西,刘彻就觉得“东方朔必识之”。
比如有次刘彻得到个神奇海螺,通体发紫,里头装满了牛油样的脂膏。刘彻没见过这是啥,又召东方朔问那脂膏是什么,东方朔当场给他介绍:“这东西是蛟龙髓,美容佳品,能令男的俊女的美;若是碰上妇人难产,还能使生产顺利。”刘彻命人给难产产妇试了试,发现功效果如东方朔所言,此后便拿它来涂面。
反正不管刘彻遇到什么奇奇怪怪的玩意,东方朔都能一眼认出来并给出相应解释。
至于他到底是真的懂,还是在跟刘彻分享自己刚编的故事,那旁人就无从得知了。
作为被他们大汉天子重金聘用的博物学家,东方朔这家伙再多懂几样东西又何妨!
霍善此前也被李时珍几人叮嘱过不要再对旁人说起自己认识四个“小老头儿”的事,听了李长生给他出的主意后觉得妙极了,点着小脑袋表示自己知道啦。
霍善跟着李长生洗漱完毕,屁颠屁颠跑去找霍去病。
霍去病起得也很早,已经起来练了好一会的剑。
他精于骑射,短柄的刀剑、长柄的戟槊也都使得不错,其中又以剑法最为精湛。
自秦代以来佩剑已经成为地位象征,天子会对自己爱重的臣子赐下车马衣服佩剑,而对于最为信任的人更是允许对方“剑履上殿”,也就是说你去上朝都可以把剑带上。
当年萧何就曾经获得剑履上殿的殊荣。
霍去病是刘彻看着长大的晚辈,那自然是早早就拥有了独属于他自己的天子赐剑。
霍去病的剑技十分了得,起落间身矫若游龙,霍善在边上瞧着只觉自家亲爹很有传说中的厉害将军的样子。
霍去病收剑一看,立刻对上了霍善熠熠发亮的眼睛。
这小子还抢过仆从捧着的长巾,哒哒哒地迈开小短腿跑了过来,举起巾子让他擦汗。初升的朝阳落在他的小脸蛋上,令他脸颊边上短短的细发都镀上一层金色辉芒。
自家的孩子怎么看怎么可爱、怎么看怎么喜欢,这是对别家小孩很难产生的感觉。
霍去病微顿,接过长巾擦干净头上、颈上的汗,伸手将霍善抱了起来,迈步前去用饭的地方。他边走边问:“这么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霍善刚才光顾着看霍去病练剑呢,都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他直接夸道:“您耍起剑来太厉害啦,我差点不记得要跟您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