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分班之后,打乱了高一的班级构成,除了特招班之外原先的十个班按照文理分成了,文科三个班,理科七个班,可见理科的优势。
原来的尖子班九班变成了现在的文科一班理科一班,等于把九班的分成了两个班,除了原来九班的之外,又多了很多新同学,尤其晓月所在的文科一班,九班大部分都选的理,选文的只有八个人,除了叶陌之外都是女生。
新同学也是女生居多,总的来说整个文科一班的男女生比例是10比1,也就是说文科一班四十个同学,只有四个男生,本就是稀缺资源,偏偏其余三个,一个矮胖子,一个满脸麻子,另外一个更夸张,有点儿踮脚,据说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的后遗症。
而叶陌无论颜值,身高,身材,气质,学习成绩,如果一中的男生有排行榜的话,叶陌绝对是永远断层霸榜的存在。
如今在这三位的衬托下,更不用说了,估计从叶陌踏进文科一班开始,一眼万年,已经成为了全班女生的梦中情人。
在这种境况下,可以想见坐在叶陌旁边的自己有多招恨了,下课之后,承受了一节课飞刀的晓月,直接问:“为什么选文科?”语气有些凶。
叶陌却不以为意的反问:“我不能选文科吗?”
晓月:“不是不能,是你理科明明那么好。”这绝对不是晓月捧臭脚,这小子的脑子跟肖阳一样都不属于正常人类的范畴,以前上初中的时候,晓月一直觉得肖阳就够变态了,可上了高中之后,才发现还有比肖阳更变态的叶陌。
别说成绩了,就是全国性质的各类竞赛大奖都不知拿过多少,像叶陌跟肖阳这样的天才,生来就不是凡人,毫不夸张的说,人类社会发展靠的就是他们这一类有识之士,这样的人怎么能选文科呢,不是说文科不好,而是大材小用了。
叶陌:“你不也选了文科?”
晓月:“我不一样,我理科不是强项,而且是我的兴趣所在。”
叶陌挑眉:“那你怎么知道文科不是我的兴趣?”
晓月愣住了,是啊,自己怎么知道他对文科没兴趣呢,难道就因为人家理科牛掰,就断定人家喜欢理科吗,就好比叶校长,明明是学理的,还拿了很厉害的学位,偏偏跑到高中来教语文。
在一中上了一年学的晓月,已经知道叶校长这个副校长的头衔是教育局领导硬按在脑袋上的,其实人家就是想来当语文老师,只是因为学历太高,水平太牛,来高中有点儿屈才,如果不给个副校长,实在说不过去,才勉强顶了副校长的位子。
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叶陌喜欢文科貌似也在情理之中,而且人家文科的成绩也一直是第一啊,所以人家选文科怎么了?
晓月泄了气,却不死心:“老师跟学校领导没意见?”自己这样的,班主任都做了好几次工作,更何况叶陌,这位简直是班主任的心头宝,不,应该说,整个一中校领导的心头宝,指望着他拿状元为一中的光辉灿烂再镀一层金呢,能由着他选文科?
谁知叶陌道:“ 没意见。”
晓月才不信呢,疑心他是不是把自己市长公子的身份抬出来了,所以校领导才不得不同意。
晓月想起什么,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开口道:“那你想好目标大学了吗?”
叶陌并未回答而是反问道:“你呢?”
晓月发现这小子太不厚道了,遂道:“是我问的你,你先说。”
叶陌:“文科的话师资力量最厉害的国内当属华师大。”
晓月愕然:“你不是也跟叶校长一样想当老师吧。”
叶陌挑眉:“怎么,我不能做老师吗?”
晓月:“也不是不能啦,就是觉得你的气质跟老师不搭。”
叶陌:“那你觉得我做什么职业比较搭?”
晓月想都没想直接道:“当官呗。”说完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粗俗,忙道:“人民的公仆跟你的气质比较搭。”
叶陌点头:“那我试试。”
晓月愣了好久,直到上课都没想明白,两人的对话为什么是这种结果,好像偏离了一开始的主题吧,自己明明是想问他为什么选文科,怎么最后说到未来的职业规划去了。
而且,什么叫试试,当官是他想试就能试的吗,忽然想起他的家世,作为叶大首长的孙子,市长的公子,人家真没吹牛啊。
自己跟他简直就是草根跟贵族的天壤之别,想到此,别开头去,不想搭理万恶的资本家,却忘了万恶的资本家最善于玩弄手段,用糖衣炮弹腐化对手,在叶陌把神雕侠侣给她之后,万恶的资本家秒变革命同志。
翻了翻,是精装版,爱不释手的问:“哪来的?”不是她好奇,而是金庸的精装版小说这个时候很难买到,她都踅摸很久了,前世她一直想弄一套,新的舍不得买,在旧书摊上淘了很久,终于凑齐了,后来发现是盗版,把她气的够呛,一把火烧了。
如今她手里有钱了,就想踅摸一套精装版的收藏,可惜去了好几家书摊都是平装的,弄得她很是郁闷,没想到,叶陌这么神通广大,竟然弄来了精装版。
叶陌道:“那天在书摊上碰巧看见就帮你买了。”
晓月:“哪家书摊,回头我也去看看,就这一套吗?”
叶陌:“精装版的就这一套,不过我留了电话给那书摊的老板,让他有货就给我打电话。”
晓月眼睛都亮了:“太好了,对了,多少钱?”翻过去看了一下定价,一本25,一套四本,晓月从书包里拿出一百块钱给了叶陌。叶陌也没推辞痛快的收了,晓月很高兴,为了表达谢意许诺道:“那回头我请你吃饭。”
晓月其实就是随口说的,怎么也没想到星期日就得兑现了,星期日一早还在睡梦中的晓月被电话铃吵醒了,迷迷糊糊接起来,是叶陌,说书摊那边又来了一套精装版的书剑恩仇录。
于是晓月只能放弃睡懒觉的想法,起来匆匆吃过早饭就骑车出去了,她跟叶陌订好在少年宫门口碰面。
少年宫这一片有许多民国时候留下来的历史建筑,街道两边种的都是法国梧桐,上百年的光景,梧桐树长得异常高大茂盛,树冠几乎交叉在一起,即便是赤日炎炎的九月,这条街也格外荫凉。
但晓月更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梧桐树的叶子会变的金黄,秋风一起,落叶满地,走在其中犹如置身画中。
虽然现在不是秋天,但天气正好,微风不躁,阳光从梧桐树叶的间隙照下来,落在树下俊秀的少年身上,像是带了一层柔光滤镜,这样的情景竟然比画更好看。
第208章
善解人意的解语花
景色太美,晓月忍不住停下来欣赏了一会儿,直到少年抬头看向这边,不知是不是阳光的缘故,少年抬头的一瞬,仿佛整条街都亮了,像是打了高光,可惜没有手机,不然可以照下来,以后跟朋友啊同事啊在群里聊天的时候,说起学生时代,就说我同桌的男生长得才帅呢,然后在别人质疑的时候,直接掏出手机把照片甩到群里,肯定赢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