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宠田园,农女太子妃(1972)
俊俏男子一番调笑,把知了差点气吐血。
知了再次举起到来,眯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在计算着从哪个角度出刀能够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这次她一定要把这小子的狗鼻子给切下来。
“好啦好啦,小妹妹你别瞪着我了。我大你至少十岁,讨你的便宜还早了好几年。我只是想问问,你那块牌子哪里来的?”俊俏男子说着,朝知了腰间努了努嘴。
知了诧异的低头,看到了那一金一竹两块牌子。
“你问这个做什么?”知了刚才随手把牌子掖在了腰间,这会儿连忙宝贝似的往衣服里塞了塞,争取不让那俊俏男子看清楚。
“别藏了,刚才你翻过来、掉过去的看,我早看的你还清楚。”俊俏男子说完,伸手在颈摸了摸,也扯了一块金色的牌子出来。
第2666章 我们同路去京城
知了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把手里的刀往地一戳,蹦跶过去问道:“给我看看,是一样的吗?”
“当然是。”俊俏男子得意洋洋的道:“你是我五叔的女儿吗?”
“啊?”知了愣了愣,摇摇头道:“我都不认识你,又怎么会认识你五叔?”
“那不是珞珈的牌子吗?我叫麦承锦,珞珈是我五叔。不过他失踪很多年了,相传是和阿修一起浪迹天涯了。”
说到这里,麦承锦又下打量了一下知了,捏着自己的下巴猜测道:“按理说,我五叔为了阿修连江山都不要,是不会和别的女人再生孩子的。当年在宁都他也没有妻室……那你是他的养女对不对?”
知了怔了好半天,嘴角抽来抽去的,嘴唇直哆嗦,但她憋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现在你知道我叫你妹妹没错吧?你刚才还让我叫爷爷?那样会把咱们的爷爷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的。如果还不相信,牌子给你,自己对一下吧。”麦承锦说完,大大方方的把金牌从颈摘下来,递给了知了。
知了赶紧接到手里,但是又马警惕的退开老远。确定她和麦承锦保持了一个安全距离,这才再次把自己那块金牌掏出来看看。
一番对之下,两块牌子果然是出自一脉。
只是正面的名字不同,一个是“珞珈”,一个是“承锦”。而背面的徽标是完全一样的,那应该是南源国皇室的族徽。
知了眨巴着眼睛,把手里的牌子递还回去,问道:“那你是来找我爹爹的?”
“不是。纯粹路过而已,遇到你了。”麦承锦摇摇头,一本正经的道:“其实五叔也根本不知道我来了云穹国。这么多年了,不见面也互不干扰,挺好的。”
“那我们现在分道扬镳好了。”知了把自己的牌子收好,提着刀要走。
因为知了总觉得眼前这个男人阴阳怪气的,她懒得搭理。
“小妹妹,相见既是有缘,你别急着走啊。”麦承锦连忙又跟前,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你年纪还小,长得又这么好看,一个人路遇到坏人怎么办?还是说,你和我五叔吵架了,被赶出来了?”
“没有。我是离开爹爹要闯荡江湖,然后去给阿爹找神医治眼睛呢。”知了觉得这不是需要隐瞒的事,所以回答的很干脆。
而且知了一双大眼睛又圆又亮,黑白分明的还很清澈,让人一看觉得可爱又单纯。
麦承锦觉得心口暖洋洋的,快要被这个小妹妹萌化了似的,连忙道:“神医啊?我认识一位,要不我和你一起路?”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知了摆出一副不得不防的样子,道:“其实我也还没找到去京城的路呢。”
不是没找到,其实是找不到。
麦承锦再次笑了笑,讨好似的道:“我不是跟着你,是保护你。既然你是我五叔的养女,是我的亲妹妹,还是我南源国的小公主。出门在外,我们一家人能够遇到多不容易呢。所以我护送你到京城,帮你找神医呗。”
“你要什么好处?”知了又不傻,她可是两岁开始懂得迷惑别人而自保的孩子。虽然后来受到惊吓心智有些不稳,但并不妨碍她筑起强势的心墙。
麦承锦扇着他的小扇子,笑眯眯的又朝知了的腰间努努嘴,说道:“如果说要好处的话……我要你那块紫竹令,行不行?”
“这个你也认识?”知了慌了一下,赶紧把紫竹令也收起来,使劲儿的掖进怀里,还把腰带扎紧了。
麦承锦一下子笑了,道:“其实我还认识这块令牌本来的主人。你带我去见他,我送你到京城,怎么样?”
知了想了想,又看看麦承锦,问道:“你真的认识这令牌的主人?”
“当然,是不是一个很年轻,长得非常漂亮的男子?我正在找他。”麦承锦眼前显出那个美的繁华妖娆的男子,又想起他冷冰冰不言不语的态度,心又凉了。
“他去京城了。我去京城是找他。”知了没有说谎,也没有必要说谎。
麦承锦眼睛一亮,惊喜道:“他真的肯回去了?那我们岂不是正好顺路了。”
“可是,你别指望我会叫你哥哥。”知了再次摆出戒备的神情,像是一只亮出爪子的小奶猫。
“哈哈,那我叫你爷爷?如果你不觉得怪,也不怕咱们去世的爷爷怪罪的话,这么叫吧。”麦承锦竟然丝毫不介意被别人占便宜,甚至还送个便宜给人占。
知了的嘴角抽了抽,想到躺在棺材里的人可能会冒出来,顿时打了个冷战。摇头道:“别,你叫我知了吧。”
麦承锦道:“那你叫我承锦行。叫我麦哥哥不用了。走到集市你一喊我名字,会有很多女人来找你买的。”
呃呃!知了觉得这个家伙实在不靠谱,“麦哥哥”不是“卖哥哥”,傻子才会那么叫。
知了想了想,道:“那好吧,一起路。不过我没有盘缠,吃的也挺多的。”
“都行都行,算是一头猪跟着我也能养得起,别说是一个妹妹了。”麦承锦不着痕迹的一句话,再次把知了气得吐血。
两人一起路,麦承锦竟然摆出一副“好哥哥”的架势来。出了山林了大路,没多久遇到一辆马车,他大手笔将车买下来,拉着知了车了。
知了坐马车心里好一顿懊悔啊。她真是太蠢了,何必费心去认识到京城的路呢?
只要像麦承锦这样雇一辆马车,说一声“去京城”不好了?
虽然那车夫表示不能将他们一路送到京城,但是麦承锦也有办法。他对车夫道:“那麻烦你到最近的镇子,找一间最大的车马行把我们放下来。到时候车子还归你,我们自己雇车去京城。”
那车夫乐呵呵的答应了,把车赶的又快又稳当。
送两个人去镇,卖了车子的钱白得了,车子也回来了,多划算。
第2667章 话痨麦承锦
知了之所以选择跟麦承锦同路,并不是因为她太天真容易相信人,而是她凭着直觉相信同样拥有金牌的人。
而且知了有自己的打算,她很清楚凭自己一人之力要到京城会非常不容易。
抛开麦承锦其人、其心、其本质的好坏不计,一路知了还可能会遇到其他的坏人或是骗子。
与其提防一个毫无瓜葛,没有来历的人,还不如选择已经表明身份的麦承锦。
虽然麦承锦的话不一定可信,但起码他说出了珞珈爹爹和阿修的关系,如果不是很亲近的人,应该不会那么清楚内情。
算麦承锦是坏人,他要下手也必定是怀着某种目的。所以知了只要提防麦承锦出于何种心思,会大致明白他是否会对自己下手。
但是退一步想,如果麦承锦真的是要去京城,再凭着爹爹和他的关系会对知了加以照顾,那知了会平安又省力的到达。
所以不管怎么算,和麦承锦同路都好过她自己去京城,小心谨慎,认真对付行了。
事实证明,麦承锦并非出于某种目的也没有什么坏心眼,走了几天之后,麦承锦把大哥哥做的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