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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俏军嫂:我的超市会自动囤货(123)

作者: 虹宝 阅读记录

这一路上又是赶火车又是牛车又是走路的,这鬼地方,这才十月份,雪就下得快能淹没膝盖了,害得她们在路上耽搁了好久。

带的吃的都吃光了,钱没带多少,想着到了部队让马思晴多给点钱。

钟国藩见她俩不搭话,就去跟佟时宇说来了两个女人,坐下就吃饭,不说话,也不随礼,该不会是来蹭饭的吧?

佟时宇出去看到张小娥跟林春花,也不认识。

马思晴知道了,猜肯定是张小娥母女俩。

今天娃满月酒,不想闹得不开心,不管她们就好了。

但是,如果她俩出什么幺蛾子,就直接把她们赶出去。

热热闹闹的满月酒就快要结束,张小娥开始发难,冲着马思晴的家门口嚷嚷:

“林春桃,我白养了你那么多年,结婚都不跟家里说,一分钱不寄回家。如今你发达了,更是忘了是谁把你拉扯大的吧?”

林春花也帮腔:“姐,要不是妈把你捡了回来,你能有今天?自己过着好日子,娘家妈吃了上顿没下顿,你就不怕雷劈死你?”

“哟,你俩脸皮都厚到部队来了,真不要脸!”

素兰风尘仆仆赶到了马思晴家。

马思晴在屋里听到素兰的声音,开心得手足无措。

“时宇哥,素兰,素兰,素兰来了。”

陈晓伟早就听到了素兰的声音,出了门。

看到素兰的陈晓伟,也是高兴得手舞足蹈,连忙跟马司令说,这是他未过门的妻子。

一众战友看到素兰长得端正,样貌也极好,都羡慕陈晓伟。

张小娥一看到素兰出现在这里,也很吃惊。

“我们家的事,你一个外人有什么关系?轮得到你插嘴?”

“轮不到我姐的好朋友插嘴,那应该轮得到我姐的亲弟弟插嘴吧?”

程思华站了出来。

“你算哪根葱?林春桃的弟弟在丹江呢!”张小娥叉着腰跟程思华对阵。

“您看来是老了,没听清我说的话,我是马思晴的亲弟弟,亲——弟弟!”程思华强调着。

“你说是亲弟弟,就是亲弟弟吗?我养了她那么多年,我难道不亲?”张小娥摆出自己养母的身份。

素兰:“你养了她那么多年,她在你家可吃过一天饱饭?可穿过一件新衣服?可过过一天开心的日子?”

张小娥:“你哪只眼睛看到了?”

素兰:“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思晴的棉衣,还是我妈给她做的,吃不饱的时候,我妈给她塞的馒头。天气冷,叫她去我家睡,她怕被你骂,死活不敢去。”

张小娥:“你,你血口喷人!我每年都给她做新衣服,每次都留最好的饭菜给她吃。”

素兰:“说这样的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程余庆听到这个叫做素兰的姑娘与那个粗鄙的妇人谈论思晴的过去,才知道自己的女儿从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心里更加痛。

张小娥跋扈地扒开素兰,进到屋里,指着马思晴骂:“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妈都要饿死了,结果你在这里享福?”

“我要饿死的时候,你在哪里?我要被冻死的时候,你又在哪里?”马思晴直直地看着张小娥。

上一世她是鸵鸟,不敢忤逆张小娥,这一世,她不惧怕任何人。

“我在哪里?我都在家里。饿了你什么时候说过?冷了你也没说啊!”张小娥蛮不讲理。

“我没说?我说我饿想吃饭,你说我不配吃饭,那是你给你自己娃留着的。冷了,你确实做了新的棉衣,可是都是给林春花的,林春花穿烂了也轮不到我。”

马思晴如今可不怕张小娥撒泼打滚,一条一条怼了回去。

张小娥:“饭在锅里,衣服在柜子里,你自己不去吃,不去穿,怪我?”

马思晴:“我敢吗?哪次我多吃了点饭,就要被你打得遍体鳞伤。我要是敢动林春花的衣服,他们姐弟四人合起伙来骂我!”

程余庆再也看不下去:“当初思晴的襁褓里放了一千块钱,那些钱足够一个普通人家把思晴养大,而且还有富余,富余的钱是给养家的,为什么我的女儿过得这样凄惨?”

众人一听,好家伙,这养母拿了钱还虐待人家女儿,这会还有脸找来要钱?

这种人才应该天打五雷轰!

第104章 与张小娥断绝关系

张小娥一听,得知眼前这个看起来儒雅帅气随和的男人是马思晴的亲生父亲,更来劲了。

“你是马思晴的生父?那正好,来把这二十二年的账算一算。”

程余庆:“那就算吧!算清楚了之后,我们家思晴就与你们家断绝关系,从此以后,你家若是再有人敢来找她,我就把事情捅到公安局去。”

张小娥一听要断绝关系,就有点怂了。

马思晴嫁了军官,以后肯定可以源源不断地拿好处。

军官转业回地方,那待遇也不差。

她在犹豫要不要做这一锤子买卖。

程余庆却发话了:“据我所知,你养我的女儿,只有前面五年,还算用了点心,但也是看在孩子她妈妈留的钱,以及说了十年内必定回来找孩子,还会给丰厚报酬这两点上。”

“孩子她妈妈由于家庭原因,没能在十年内找回思晴,也因为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致我也没找到思晴。”

“思晴六岁,你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思晴就再也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孩子妈妈留的钱虽然不多,可是让她衣食无忧地长大,也绰绰有余。”

“思晴六岁开始帮你带孩子做家务,你连生三胎四个孩子,都是思晴帮着带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