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霸总O跑了(12)
Alpha怕自己是吧,挺好的,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过得轻松些。
其实季痕也还不错,不过有些行为太过粗鲁,她不太喜欢。
季书的身体再次变得僵硬,刚才的气势荡然无存,成功的把黎梦婉给逗笑了,她只轻轻弯了下唇角,前面的两人都没有发现。
季痕看一眼黎梦婉,原本的愤怒又变成了伤心难过,半晌,他松开拳头:“从今天开始,你必须好好照顾小婉妹妹,不然我跟你没完”
“还有,你不准去赌,也不准和别的人厮混,明天就去镇上给我找个工作,你要是敢变回以前那样试试”。
后面直接用吼的,不过季痕也算是接受了他的心上人喜欢上自家堂姐的事实。
一但接受,自然是希望自己喜欢的女人过得更好。
季书微愣,随即点头:“我会努力种地”。
没办法,她好像被黎梦婉给赖上了。
这般矜贵的人来到身边,她自然会想办法照顾好她,只希望黎梦婉恢复记忆之后,能够手下留情。
总感觉,理想中的闲散生活,离自己越来越遥远了。
季书整个人还是茫然的,却并未觉得很坏。
“种田?”
季痕声音都变了:“你有多少地你种田,你养得起小婉妹妹吗?”。
季书神色未变:“那是我的事”。
别说身为本书霸总的黎梦婉不需要她养,就是真让她养,她也养得起。
而且,她不仅要自己种地,还要带着季痕一起种地。
黎梦婉闻够了让她舒心的玫瑰花香,身体的不适得到缓解后,终于松开季书,抬头看着季痕软软的道:“季哥,我相信姐姐”。
其实她一直怀疑自己的年龄,已经接近三十了,这是Omega身体的反应告诉她的。
喊季痕季哥,是季痕要求的。
唤季书姐姐,则是觉得她的反应有趣。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但黎梦婉潜意识里就是知道,三十左右的年龄,正是强烈需要alpha的时候。
矮个子里挑高个,这是她选择季书的原因。
至于找回记忆该怎么办,那是之后的事。
对黎梦婉来说,现在让自己舒服的活着,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是抗拒报警的话,她甚至怀疑自己曾经是个商人,毕竟,商人逐利嘛,黎梦婉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
或许,是个犯了事的生意人?
不能想,一想多了头就疼。
支撑不到一会儿,黎梦婉又靠上季书的背,尽情的吸取那股能安抚她的玫瑰花香。
果然,还是在一起好,在一起,这人就不会像昨日一样避开她了。
虽然身体反应好像还怕着她。
两人一唱一和的,季痕觉得自己反倒像那个恶人,于是也不再继续多管闲事,只恶声恶气的吼季书:“还要不要去镇上?”。
生气伤心的他,连姐也不喊了。
深觉自己也很无辜的季书:“……”。
算了,失恋的人嘛,理解。
这么一闹,就已经九点了,走路去镇上需要两个小时左右,再不出发,集市都散了,主要是怕错过和雇主约定的时间,季痕怕要不到工钱。
失去心爱的女神就算,可不能再饿肚子。
所以,三人出发去镇上的时候,一路上,季痕都一个人走在前面,闷声走得飞快。
他不想看到自家女神和堂姐黏在一起的样子。
实际上,季书和黎梦婉是各走各的,甚至连手也没牵,各自沉默着。
或者说,季书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这个新晋的,未来会变得很可怕的女朋友。
只不过才走了半个小时,黎梦婉就越走越慢,再继续慢下去,怕是连季痕的背影都看不见了。
终于,黎梦婉站在原地不动了,她喊季书:“姐姐”
一旁的季书偏头,看她。
“我走不动了,脚痛”黎梦婉娇嗔。
季书又低头,看着黎梦婉被那双不合适的拖鞋磨红的脚,终是走到她前面蹲下:“我背你……吗?”。
疑问句。
她不是一点情商都没有的钢铁直女,但也怕自己会错意。
黎梦婉是真的感觉不舒服,鞋子很不合脚,她脚上的皮肤都快被磨破了,而且这山路是真的难走,她不想亏待自己,于是不管季书是不是疑问句,她都趴到季书的背上:“谢谢姐姐”。香气轻轻拂过耳朵,痒痒的。
季书:!!!
在后背上感受到一片香软的时候,季书脑袋嗡的一下,感觉好像有哪道防线被黎梦婉给冲破了。
她从没和哪个人这么亲近过。
“先说好,你以后不能打我”季书想到黎梦婉恢复记忆的后果,就一阵后怕。
黎梦婉失笑:“姐姐对我这么好,我怎么会打姐姐”。
这小alpha是真的忘了吗,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Omega,哪里打得过她,再说,这么听话好用的alpha,她为什么要打她?
真是奇奇怪怪的可爱。
季书背着黎梦婉走了一个多小时,走得满头大汗,她也没提过一句放黎梦婉自己下来走,直到到达镇上。
黎梦婉主动要求自己走。
下来后,她用袖子给季书擦着汗,温柔小意,略带愧疚的说:“我果然还是太重了,让姐姐这么累”。
这张过分清冷的霸总脸,对着你温言细语,谁都顶不住。
季书浑身一震,抓住黎梦婉的手,拿开,自己胡乱把汗擦干净,勉强挤出一抹笑:“不累,是我该锻炼身体了,应该的”。
原身虚,和她没有关系。
换成她原来的身体,就是背两个黎梦婉也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