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非得已(45)
左、右护使奇怪的眼神投向凤君,显然他们并不知道。
凤君一笑。
“过虑了。当年圣族向狈先生许诺过,圣族决不碰五岭的狼族。”语气一顿,玩笑般淡淡地道,“我只是想知道那一刻你在想什么?”
狼王桐一窘。
“见笑了。”
凤君拍拍他的肩,半真半假地道。
“有情有意,人类不如也!”说罢逝向天际。
左右二使紧随去。
狼王桐望着他们消失的方向,片刻后,又有二十几道亮芒激向空中,禁不住想,他们敢在这郊外举行尸人仪式,原来早有安排。随即又想,自己直感嗅觉极是灵敏,却未察觉到林丛深处的人类,世上高人能把杀气,呼吸收敛无形,却做不到消除天生的气味,而他们却将气味也隐藏了……不愧是万物之主呀。
步行出树林,前面是林间大道,依旧是白雪茫茫,无边无际,忽听到簌簌声响,丝毫不加遮掩,随即,有两个一高一低的身影向他走来。
夜色淡了,东方灰白,天明前的黑暗已过去,只等喷涌而出的太阳。大雾迷漫,徐徐翻动,雾中的林海更是虚幻。
他静静地站着,对面两尺外的狼丽和一个少年并肩而立。怎么也想不到,再次与狼丽相遇。
狼丽一改那夜的疯癫,出奇的安静,一袭整洁的白衣,清丽的容貌,一双眼眸略显呆滞。身边的少年刚过狼丽的肩,黑衣相衬下,有着女孩子的柔弱纤瘦。乌黑的长发随意束起,面孔苍白无血,却俊秀得精致。眼睛夜空一般深邃,闪烁着凶残与冷杀。最醒目的是一道疤痕自整个脸斜斜穿过。那是由极凌厉的剑气所伤,一招挥就,暗红丑陋的碍眼地留在那。
他与狼丽一样,周身散着浓浓的血腥味。
“我是月魔!这是我儿子子君!欧阳子君!”狼丽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少年微皱了下眉,显然有点不乐意。
狼王桐深吸了口气,目光定在少年身上,打量不停,这就是月魔与人类的孩子?比起欧阳炎炎他更像个小邪魔。
“哈哈——”
狼丽纵声大笑,少年伸手轻抚着母亲的背,无比温柔地安慰着。
“娘,别怕,有子君在,谁也伤不了你……”
听着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稚声细气地说出这样的话,狼王桐一震,再瞧狼丽笑过后目光痴迷。
“狼王桐,你连同类的情份都不念,你还算什么狼王!没有狼群,我照样活着!我照样把儿子养大!我是月魔,谁敢杀我!”
狼王桐一阵酸楚,他感到十五年来的月魔珠反噬和被追杀的日子,早已把狼丽折磨得心智失常了,张了张口,却又无话可说。
狼丽沉迷往事陡然醒来,古怪地看着狼王桐,嘻嘻一笑。
“你也有儿子吧,我们比比看,谁的最好?”
狼王桐背脊一寒。
“子君!”狼丽面色突地变得阴沉可怕。
“娘……”
“天下不容我们,你长大了就把他们全杀光,一个不留!”
“是!娘!”
少年坚毅的目光,使狼王桐打了个寒战。
“还有他!”狼丽一指狼王桐,咬牙切齿。
“是,娘,我都把他们杀光!”
狼丽大笑,身行一转,掠向空中。子君向他阴阴的一笑,追逐而去。
狼王桐呆愕了许久。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黑衣
琉璃大醉三日,于四日清晨醒来,随狼王桐、云飞上路。
五、六日的路程,离了人类的聚集地,他们*了茫茫的深山里,低低掠飞,途中猎杀了两头野牛,准备作为礼物送给狼王李。
傍晚,前面的树林稀朗,古松参天,浓郁的绿意衬着积雪,极是醒目,狼王桐嗅嗅气味,仰天长嚎,悠长的狼嚎声久久回荡在山林间,震得树枝雪尘纷纷散落。
一声一声地嚎着,以狼特有的方式唤出百年不见的老友。
片刻后,遥远处有狼嚎回应。先是一声,接着数十声。
琉璃与云飞早已忍耐不住,张口嚎叫,憋闷了许多日,终于可以痛快地嚎叫了。
狼嚎声渐近,十几条人影穿林涉雪而来,多数后面还带着条灰色的狼尾,为首一个与狼王桐年纪相仿,瘦削的脸上满是喜色,远远就打招呼。
“桐老弟,昨日喜鹊蹬枝,原来是为你报喜呀!”说话间已到狼王桐跟前,“六百多年不见,你这是娶妻忘友啊!”
狼王桐见到老友狼王李,爽朗一笑。
“六百多年不见,你功力精进不少,这人气也沾了不少呀!”
“哈哈!”
寒暄数语,狼王桐将野物奉上,狼王李请他们家中歇息。
狼王李所管的狼群,约有两三千条狼,共同生活在一个山腹里。山腹外有密林围拢,十分隐蔽,山腹内遍布大小石室、通道,足够狼生活的了。
当夜,狼王李摆下数种野物、干果,取出沉埋地下千年的狼酒,来招待狼王桐他们。这可把琉璃乐坏了,左一坛右一坛,喝得众狼大眼瞪小眼,狼王李豪爽大笑,拍拍琉璃稚嫩的肩膀,由衷赞道。
“好孩子!有血性,像条狼!”
狼王桐气笑不得,这琉璃的酒量让他诧异不已,见她喝酒如同喝水,而酒入口中,小脸又满是幸福陶醉之色,似尝到世间最美之物,眉头皱起,照这样喝下去,狼王李的那点佳酿还不够她解馋呢!
云飞似乎早看出父亲所虑,低声劝琉璃不要再喝了,拉她去休息。难得的是,琉璃胆小,虽喝了几坛酒,并没有醉,怯怯地望了狼王桐一眼,听话地跟云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