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蹑手蹑脚跑过来,把情况大致说了一些,他听完很久没有作声。
攥紧她的手往楼下走,在客厅又遇上二老,打了声招呼钻进车里。
手机铃声在车厢里飘起来,钟未昔看黑司曜似乎没听到,搂她进怀里,对候肃说,“开车。”
“曜哥哥,你电话。”她的手刚好碰到他口袋,顺手帮他拿出来。
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是,黑戎。
黑司曜面无表情,接起来。
不知道黑戎说了句什么,只听他说,“存在那里的一批货你一个人吞不下,就算你吞得下,也有人不想你吞。”
“你吓唬我?我是你吓大的吗?”电话里陡然响起黑戎吼叫的声音,钟未昔吓得从黑司曜怀里抬起头。
对上他眼神的一刹那,被他抚摸的温柔大掌安抚住了,拍拍她受惊的小脸,让她不要怕。
“是你不守规矩在先!”黑司曜眼睛微微眯起,眼角挑得越发厉害,挂着笑,一半鄙夷,一半嘲弄,“我早说过了,谁有本事夺了我的地盘,就得事先准备一个能消化的胃,别堵在嗓子里,吐吐不得,咽又咽不下去!到时候可不是消化不良的小毛病,那可是要动大手术,切开你整个喉管,东西才能取出来。”
“你……”黑戎本来打电话,是想听听黑司曜气急败坏的声音,没想到自己倒被冷嘲热讽,狠狠挖苦一番。
“要去老头子那里告状早点去,我怕他有命听,没命办!”耳朵里是黑戎气冲冲挂电话的声音,与兄长的怒火三丈截然不同,黑司曜收了线,一派气定适闲,尽管地盘被夺的人是他,最该火冒三丈的人也应该是他。
他们的谈话钟未昔听了个七七八八,好象曜哥哥的地盘被抢了,那些货也落到了黑戎手里,黑戎这是打电话来等着看曜哥哥笑话的?
不想问,那些地盘在与不在,她一个女人也管不了,脑袋埋在他怀里,听着好几天没有听到的强有力心跳,这一刻两个人离得这样近。
车子停在庄园内,庄迟在那里等着他们。
“大哥。”庄迟去而复返,“算算日子,明天该给你拆线了。”
“去医院?”黑司曜看了一眼裹着纱布的左手,“如果能在这里拆线就在这里拆吧。”
“不行!”庄迟和钟未昔几乎同时出声,互看一眼后,钟未昔把话权留给庄迟。
在这件事上庄迟不想马虎,“大哥,你一定要去医院。你我都不知道纱布里面的情况怎么样,本来快好了,由于你前天长时间浸水,导致炎症,现在伤势到底怎么样谁也说不准,医院里设施齐全,明天你上午十点准时到医院,要是你不去的话,我就派车来压你!”
抢在黑司曜拒绝前,钟未昔拉住他的衣角说,“曜哥哥,你就听庄迟的话吧,他是医生,完全是为你着想。”
黑司曜看她眼中盛满乞求,完全没话可说,拍拍她的手背,“好,不过你得陪我去。”
钟未昔赶紧点头,庄迟朝她暗暗竖了个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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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钟未昔一觉醒来,黑司曜习惯性地把她焐在怀里,面朝同一个方面,两个人之间完美地贴合着。
她的颈下枕着他手臂,那结实的肌肉让人心底绽出安全感。吃过晚饭,他被一通电话叫过去,然后让她先睡,他去了书房,不知道在忙什么。
难道是她听错了或是理解错了吗?黑戎没有抢他的地盘,或是抢的不是重要地盘,所以他还忙着进行管理?
但,也有一种可能,他是想重新夺回来,正在和下面的人商榷。
你争我夺,什么时候是个头?
再也睡不着,这种情况这两年来极少在她身上发生,悄悄拉开他的手坐起来,却移不开半点距离,一动他就醒了。
“怎么了?”他的声音被睡意渲染,变得低沉磁性,台灯很快就亮了,大手指在她脸上温柔地抚动,“睡得不舒服?”
“你什么时候睡的,我怎么不知道?”她没有挣扎起来,贪恋他有力的温热怀抱,慢慢翻过身,与他面对面,望着灯光下他带着睡意的俊颜。
“我躺下大半夜了,是你睡得沉,没发现。”他唇角一勾,似是调侃,“我看我要改口叫你小懒猪了。”
一阵熟悉感在耳边一划而过,激得她倏然失神,似乎在挑灯镇的时候她最爱睡懒觉,牧离就爱这样叫她,不过差一个字,一个是小懒猪,一个是小懒虫。
不,理智把她拉回来,在曜哥哥怀里怎么能想起牧离呢,虽然他们没什么,但是曜哥哥最不喜欢牧离插在他们中间。
“昔昔,在想什么?”他将脸埋在她长发里,整个压在她身上,沉沉的重量压得她喘不上气,“昔昔,不要告诉我你在想那个阴魂不散的江牧离!”当他不知道?那小子从国内跟到香港,又从香港跟回来,真的是可恶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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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7章 你是我的牧羊犬
钟未昔心口突跳,不想隐瞒,其实也没什么好隐瞒,“曜哥哥,不要生气,我承认我是有突然想到他,可不是你想的那种想。”
她急急的解释,他俯看着她的脸,认真盯着她的眼神,转眼气势弱下来,笑了,“逗你的,小傻瓜,到现在我还怀疑你对我的感情吗?”
“原来你骗我的,大骗子,曜哥哥是大骗子。”她的小粉拳不停地打着他。
“刚才那么担心?”他也不躲,享受着她娇嗔中带来的小情趣,偏偏贪心,想听她亲口承认。
小小的拳头,柔柔的力道,打累了,也够了,她才算是松了口气,“何止担心,简直紧张得发疯,你忘了上次因为你误会牧离,恨不得要把他给杀了。”
她转过身,背对着他,他低笑着,带着欣喜与满足伸手将她揽进怀里。
从来不想看她的背影,过去不想,以后也不想,他喜欢揽她在怀里的感觉,与他的身体这么契合,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恰到好处。
每次从身后抱她在怀里,总感觉他们天生是应该在一起的,因为他们如此合适,好象是注定他们是彼此的半圆,独一无二。
“还说我呢,你要是不用言语激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神像害怕失去的表情,我不会向他下狠手。”
他用力抱着她,这种占为已有的强势拥抱紧得让人透不过气,却生出一种心安,她撒着娇低声数落他,“我都讲过了,我和他没有什么,我那不是有苦衷的嘛,你不是平常很聪明,那也看不出来……”
“我那时候在气头上,男人嫉妒起来比女人更可怕。”他托起她的小脸转过来,小心拨开额上的刘海,去在白皙的额上寻那道伤疤,几乎乍一眼看上去没什么,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得出来,有一块地方颜色比别的地方深一些,呈扁圆形,足可见当时她下了多大的力量去撞墙,用这种自残的方式求他放江牧离一条命。
手指怜惜般抚上那道伤疤,“还疼不疼?”
她摇摇头,他背着光,台灯的灯光从他脑后打过来,她竟然在他浓密的黑发中看到了一根银丝,“别动。”
他真的不敢动,她支起身子,费力地把那根白发挑出来,举到他面前,“你的白头发,老喽。”
“老不了好吗?”他抱着她,让她贴在自己怀里,在她耳边渐渐低声,说不出的柔软,“最好能一夜白头,永不分离。”
女人天生是爱听甜言蜜语的动物,何况这是他真心话,她顿时就甜甜地笑了,感慨说,“以前常听人说白头到老,那时候想那得多久啊,现在我陷在幸福里才发现,原来真的不长,一眨眼或许我们已经七老八十了,坐在槐树下翻着年轻时的照片。”
他的心像被一下子挠动,忍不住吻住她,托高她秀气的小下巴,像要把她揉进身体里,密密契合,“对不起,昔昔,过去做了那么多伤害你的事,昔昔,我爱你,只是爱,就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