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炮灰被读心后,我成了团宠(204)
偶尔还能吃上一口肉。
阮初棠悄悄给它喂的,没放盐的肉。
至于剩饭,不好意思 ,贺妈妈很少有剩饭,粮食那么宝贵,以前都吃不饱,饿过的人可不会浪费食物,基本上都吃完。
好在金条有狗粮,偶尔还有火腿肠吃,有时候阮初棠还会让贺妈妈给它煮鸡胸肉吃,冰棍中不少鸡胸肉,他们觉得纯鸡胸肉不如红烧肉好吃。
鸡胸肉都没上几次餐桌,现在成了金条的食物。
天气越来越热,京市也热起来。
贺妈妈每天带两个孩子,加上一条狗,生活过的很充实。
小家伙百日后,没以前那么乖巧,就喜欢阮初棠逗着他玩,醒来没看见阮初棠,便歪头找人。
大眼睛滴溜溜的这儿看看,那儿瞧瞧。
贺妈妈一看外孙这样,就知道想姐姐和他姐姐的小鸡毛了。
阮初棠吃饱喝足,无聊了就凑过来逗弟弟玩,把人逗得小嘴一咧,无齿一笑。
看见弟弟这么可爱,阮初棠也喜欢逗他。
反正她没什么事,每天跟着贺妈妈带弟弟遛遛狗,这一片小鸡毛已经熟悉。
阮初棠趁着金条还小,用火腿肠开始训练小狗。
金毛是暖男,也是温顺的大狗,作为寻回犬,阮初棠最喜欢的就是把拖鞋丢出去,再让金条叼回来,别看她小小的一个,软萌可爱,只负责卖萌就行。
阮初棠训练小狗还挺有一套的,简单的口令,加上火腿肠,金条十分配合,如此训练几次,很快就能听懂指令,还会叼东西。
阮初棠以前养过狗,她发现金条很聪明,刚来的时候,只听得嘬嘬嘬。
后来一叫金条,立马跑回来。
还会握手,转圈,坐下,打滚,以及跳跃。
贺妈妈看着一脸认真的训练小狗的阮初棠,暗暗咋舌,我家棠棠果然聪明,小狗都训的这么听话,好厉害!
阮初棠在家遛狗的时候,四五个月的小弟弟也要跟上,不带他去还着急,小手伸出来要抱抱,不带他急的跺脚。
小弟弟现在可以坐车车,天热了抱着不舒服,就把人放在小车车中,还是藤编的那种,比较老旧。据说是贺小妹以前坐过的。
阮初棠回来的时候已经快一岁,还是冬天,根本没轮上用这个小车车。
等她能跑能跳,就喜欢让人抱着,大家也喜欢她,乐意抱着她出去玩。
现在两岁多,除了爬山,亦或是阮庭舟喜欢抱女儿,基本上阮初棠自己走。
贺妈妈喜欢带着他们出去遛弯,小弟弟月份大了,也不爱天天躺在家里,也想出去走走,散散步,外面热闹不少。
今年街道上特别热闹。
自从去年出了政策,今年摆地摊的人多了,还是光明正大的摆地摊,就算有城管也管不了他们。
贺妈妈看着认识的人摆地摊,还会带着阮初棠他们去凑热闹,捧个场。
每天空手出门 ,满载而归,阮初棠吃了不少各自做的小吃,枣糕什么的,都吃腻了。
天热了,阮初棠不爱吃甜腻腻的。
要是冰棍什么的另说。
“姥姥你要不要也来摆地摊?”阮初棠瞧着那些人把街道两旁都占了,来往的人热闹不少,虽然卖的东西不是什么稀奇的,好歹都是大家需要的。
而且,才开放经济,想发展起来也没那么快。
贺妈妈摇头:“我要带弟弟,没事摆地摊。”
阮初棠想想也是,家里都没人搭把手,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情,只有她闲着。
可她一个两岁多的小孩,能帮什么忙?
再看看比她还小,需要人寸步不离跟着的可爱小弟弟,正瞪大一双黑白分明的眼,好奇的看着街上的人。
察觉他姐姐的视线,小弟弟抬眼,对上阮初棠的脸,认出是她,直接无齿一笑,口水还从嘴角流淌。
阮初棠看着脏弟弟,笑着用手绢给他擦擦口水。
贺妈妈见阮初棠熟练的照顾弟弟,欣慰一笑,摸了摸她的头,知道她说摆地摊不是为了挣钱,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
想了想,和妈妈道:“要不我们也出来试一试?”
阮初棠眼睛一亮:“好啊,我照顾弟弟,保证弟弟不丢,我训练金条不许陌生人靠近,姥姥你可以卖还吃得狼牙土豆!”
看见人家香甜的枣糕,阮初棠想吃一点香辣的。
比如说狼牙土豆,那叫一个够味。
狼牙土豆贺妈妈以前做过,不是很难,成本还低,几个土豆就能有一大盘的狼牙土豆,加上一点辣椒油,自制的调料什么的,味道确实很抓人。
贺妈妈想想卖狼牙土豆也不错,第二天就带着阮初棠和小弟弟一起出摊。
贺妈妈骑着三轮自行车,阮初棠带着弟弟。
小弟弟能出门就开心,不吵不闹,眼珠子这儿看看那儿看看,阮初棠一逗她就咧嘴笑。
这几天他们没少出来逛街,知道这个狼牙土豆在哪摆地摊最好卖。
他们选择厂门口,这些人有工作,手上有钱,一份两三毛的狼牙土豆,他们还是买得起的。
阮初棠负责照看弟弟,金条负责卖萌。
第162章 抢生意
贺妈妈的狼牙土豆卖得很好,主要是刚下班,不少人都饿着肚子准备回家吃饭,谁知道一出厂门口,那一股子霸道的香味吹来,香辣的味道,让人口水泛滥。
他们整个人都不好了,顿时食欲大动。
认出是去年卖粽子和卖月饼的祖孙二人,他们好奇的过去看看卖的是什么。
之前在她们手上买的粽子和月饼都不错。
许久不见,没想到她们又重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