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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234)+番外

作者: 李一只 阅读记录

因着这场风暴,她在鸭脚港多耽搁了几天,结果就是凌朝主动找来了。

余幸哭笑不得:“你不是猫么?怎么像小狗一样黏人?”

凌朝气哼哼的:“我看见于三儿了!”

“谁?”

许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余幸还恍惚了一下,然后记起,哦,于三儿啊。

“不奇怪啊,巡城使么,经常也要各个区域跑的,他之前也被调到鸭脚港过...可能这几天天气不好,又调来帮忙了?”

“哼,记得可真清楚。”

“ ......”

两天后,天气放晴。

两人去集市上闲逛,竟然真的见到了于三儿。

主要是于三儿的身量十分高大,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也就才一岁左右的模样,身旁有个微胖的年轻妇人,正在弯腰选购青菜,两人低声说着什么,偶尔笑一笑,很是和乐融融的一家。

凌朝侧身挡在前面,不大乐意:“你怎么还看他?”

“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余幸无奈道:“明明是你先看的,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那女娃娃看着倒真是白嫩可爱,幸亏没随着于三儿的皮色。”

“哼。”

余幸上前两步,顺着毛的安抚:“好啦,我没有在看于三儿,刚刚是在想,咱们以后也可以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 ......”

“要随你最好,又高又白。”

“ ......”

凌朝想了一下那副画面,心里美的冒泡。

他哼哼唧唧的:“随你也可以,也好看。”

又补充:“但是花色要像我。”

“ ...这个好像没有什么规律吧?我看你家里,你的兄弟们花色也没有跟父母完全一样的。”

凌朝很坚持:“但是白底狸花就是最好看的。”

余幸倒是没什么所谓,她觉得所有的花色都非常可爱。

但她愿意哄哄这个猫猫头。

“对,我也觉得你的花色就是最好看的。”

凌朝满意了。

余幸摸摸他的脑袋:“回去了,今晚给你炸小虾。”

“奥!”

凌朝高高兴兴的应声,两人牵着手,一起踏上回家的路。

——完——

第137章

原本是去给何苗苗送东西,但进得林子去,竟然迷路了。

自打这片林子的围墙建起来后,这还是第一次来,内部的构造似乎也有变化,连自诩从不迷失方向的凌朝也摸不着头脑。

好容易找到大门出来时,眼前却全然已经是另外的景象。

两人茫然的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路中间,一时间竟然有些愣住。

余幸率先反应过来,拉着凌朝退到路边:“快走快走,要变红灯了!”

“红灯?”

凌朝看向马路中央,许多形状和颜色不一样的带着轮子的箱子,整齐规律的排列前进。

“...这些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汽车。”

余幸环视四周,越看越觉得熟悉:“这个路口,我以前经常在这里出摊。”

但这里不允许摆摊,经常会有城管前来驱赶。

凌朝微愣:“所以,这里是你的世界?”

“应该是的。”

余幸指着一个方向:“我原先租住的房子就在那边。”

那是个公寓楼,商住一体的,环境称不上好,但价格相对还能接受,只是缺点也很明显——吵闹,电梯拥挤,早高峰时时常要登上许久。

两人步行到楼下,凌朝表示诧异:“这里的房子,都建的这么高吗?”

“因为地价很贵呀,为了把房子卖更多钱,就越建越高了。”

来到房门口,余幸试探的敲门,没得到回应。

说起来,她自己也是没什么底气——毕竟已经离开这么久,当时的租金也只交过一年,房东大约早就把东西给她扔掉了。

垫脚摸上门框边边,找到了自己曾经放在这里的备用钥匙。

插进锁孔,旋转几下,咔的一声,门开了。

但令人惊讶的是,这里的摆设布局仍然跟她离开之前一模一样。

衣柜里是她的衣服,鞋柜里还放着她的鞋子,厨房里的工具也是之前惯用的。

桌子上有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小字。

'我把这个房子买下来了,万一哪天你回来,兴许还用的上。 '

落款是余云辉。

余幸松了口气,然后笑开:“对,我之前跟他说过我的住址。真是多亏他了,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都还在这里呢,要是丢了就麻烦了。”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难得是来了,我就带你转一转吧。”

“不过还是要先换衣服,我找找看啊....”

衣柜的衣服太久没有晾晒过,有股淡淡的味道,余幸换上自己的衣服,而凌朝则穿上了她的睡衣——超市搞活动处理过季衣物,凭本事抢得的大短裤和大白T。

又去到楼下的超市,买来一双大码的男式拖鞋。

并不是她不舍得给凌朝买一双正儿八经的鞋子,只是不清楚具体尺码,只能大致估量。

期间还顺路在隔壁的取款机查了银行卡余额,里面的存款还是原封不动的数字。

摆小吃摊其实是能赚到一些钱的,但余幸一直不舍得花,她想用这笔继续当做创业的本金,也是以后安身立命的根本。

回到房间,凌朝正蹲在电视旁边研究,见余幸回来,便问:“这个大黑盒子是什么?”

“这个叫电视。”

余幸一边说着,接上电源打开开关:“打发时间用的,不过也能从里面学到很多东西。”

然后又陆续把家里的电器给他介绍一边,比如冰箱,比如洗衣机,又比如热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