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自己是女孩(58)
牧羊人这样想着就释然了。
“我叫阿莫瑟托达斯,米墨拉达斯之子,你可以叫我阿莫。”
互通名字是尊重对方,亦有结交的意思。
长发少年也露出了笑意。
“我叫亚利克斯,淮克斯与德里娜之子。”
结伴
当亚利克斯带阿莫来到强盗的屋子前,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月色照不进山谷,在密林里,他们脚下的路几乎一片漆黑。
栅栏上原本关着的门开了,里面一只羊都没有,只剩下强盗那两匹被拴着的马。
“怎么会这样?”亚利克斯愕然地看着栅栏敞开的门。
“你离开前有没有拴头羊?”阿莫问。
“没有,我不知道要拴头羊。”其实亚利克斯连怎么分辨头羊都不清楚。
“那就是了,它肯定是撞开了门,带着其它羊跑了,这家伙。”阿莫摸到了木门上的撞痕。
“对不起。”亚利克斯感到很沮丧。
“干嘛说对不起?”阿莫说,“你本来可以不管我,将羊吃掉或者卖掉,可你专程回来找我,带我过来想将羊还给我,我应该谢谢你。也许我注定不是牧羊的命吧,再折腾也找不回它们。”
亚利克斯没见到他刚被抢时嚎啕大哭的样子,只看他现在平静豁达,不由得十分敬佩。
“现在这么晚,不应该再走山路了,我们就在这里住一晚吧,里头有好几张床。”他说。
“可不是,既然强盗已经死了。”阿莫说着就要进屋。
“哦对了,强盗的尸体还在屋里呢。”亚利克斯一边拴马一边说。
阿莫脚下一滑,头差点磕到门边。
“这可真是惊喜,羊没了,倒要给强盗收尸。”他扶着门边说。
最后负责收尸工作的其实是亚利克斯。
他从尸体身上摸出钱袋和短刀还给阿莫,然后将尸体抱到远处,往树上一挂就不管了。
等他处理完三具尸体,阿莫坐在屋里已经吃掉了两块肉干和一块面包。
“不得不说,这些强盗的伙食真不错。”他鼓着腮帮边吃边说。
亚利克斯打开几个储粮罐看了看:“粮食够吃上好多天了。”
阿莫瞄了他一眼:“你打算在这里住上好多天?”
亚利克斯走到床边,掸了掸上面的枕头和被子:“我没有家,与其在野外风餐露宿,何不在这里住上几天,既有房子又有食物。你也可以将食物带回家,想带多少就带多少。”
阿莫叹了一口气。
“老实说,没了羊,我也不想回家了。我家里除了几件衣服,啥也没有。以前还有父亲留下来的羊群围着我,现在,我可是孑然一身,跟你差不多。”
“那你打算去哪里?”
“我想进城邦找点事情做。你不是也想进城邦吗?”
亚利克斯沉默了一会儿。
“其实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我只是不想再流落荒野。”
“但你为什么选择走进这片山地?我明明提醒了你这里有强盗,叫你绕路的。”
“我想着绕路的话太远了,我又没有工具打猎,怕是要饿死。既然这山地有强盗,我进入这里,应该会被他们盯上,等他们抢掠我,我就打死他们,拿走他们的武器,那样我就有工具打猎了。”
他这种想法让阿莫目瞪口呆。
“你不怕打不过他们?”
“不打是饿死,打不过是被杀死,结果都一样。”
“照你这么说,你大可以继续往强盗窝里逛,继续招惹他们,然后杀了他们,夺他们的武器,吃他们的食物,睡他们的屋子。”阿莫半开玩笑说。
“嗯,也不是不可以。”亚利克斯没听出他在开玩笑,反而认真考虑了起来。
阿莫惊恐地看着他,豆大的冷汗从额头上滴落。
这,到底谁才是强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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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阿莫为自己能平安醒来而感到欣喜。
而让他更欣喜的是,厨房里飘来了香味,原来里头正煮着一锅小麦粥,盘子上还放着一大块揉好的面团正在发酵。
看来他的早餐和午餐都不用愁了。
当亚利克斯从屋外走进来时,阿莫感动地看着他,在心里不停地安慰自己:不要担心,这人不会杀你的。
吃过早餐后,亚利克斯拿起强盗的弓箭:“我要带马出去吃草,顺便打猎。”
“我跟你一块去吧,万一你走了,有强盗找上门来,我可对付不了。”阿莫带上他的短刀。
“你会骑马吗?”
“会,小时候我骑过家里的老马。以前我家养的羊可多了,要骑马赶羊。只是后来父亲酗酒,卖了不少羊,等那匹马老死,我就没再养马了。”
亚利克斯想到了什么,问他:“马能活多久?”
“大概二三十年吧,我家那老马够硬朗,活了三十二年。”
亚利克斯有所触动,走到他的马身边,摸着它的脖子沉默了下来。
阿莫连忙说:“你不用现在就发愁,我看你的马很年轻,也很强壮,估计还能吃上二十多年草。”
不知道亚利克斯有没有被安慰到,他依旧摸着它,良久才说:“它叫银甲。”
他们一前一后走出栅栏,深入山野。
一路上,他们没有遇上其他强盗,估计是因为还没有走出那三个强盗的地盘。
亚利克斯轻易射中了几只猎物,阿莫见他箭术厉害,便说以他这样的捕猎效率,他们大可以在这里长住,不用担心吃光食物了。
他们就这样在林间溜溜马,打打猎,完了回屋子里吃饭休息,自在惬意地过了好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