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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他(57)

沈偲将信将疑:“你干嘛?”

叶开畅看穿她的心思:“不是求婚。”

“……”

在外读书的那几年,叶开畅认识一个名叫谢之煜的香港人。他们年纪相仿,但谢之煜和靳于砷走得更近一些。

有一次生日聚会,谢之煜喝了一些酒,手里拿着一只玫瑰花,絮絮叨叨地教育靳于砷:“谈恋爱要从一束鲜花开始,不能不明不白的。”

那段时间靳于砷被汤之念“抛弃”,在大洋彼岸过着颓废、堕落的生活。

纹着大花臂,一身肌肉的谢之煜,却有着一着细腻敏感的小心思。他这人很爱种花,也爱看花,说自己这一园子的花都是为心爱的女生种的。可那个让他心爱着的女生,却和别的男生在一起。

叶开畅不理解这两个为情所困的男人,他也不赞同谢之煜的说法。

既然是花,总会有凋谢的一天,不如金子来得实际,永远保值,不会凋零。

足金的郁金香,被做成把件的造型,圆鼓鼓胖乎乎的,放在手心的分量十分明显。

沈偲不明所以看着掌心的东西,问叶开畅:“这是什么意思?”

那些肉麻兮兮的话叶开畅说不出口,只说:“这是一朵郁金香。”

郁金香的花语是爱的表白。

沈偲手上这个足金郁金香的把件也仅此一件,由经验丰富的师傅纯手工打造。很重,实心的,起码有半斤的份量。

沈偲没瞎,她看看手里的东西,又看看叶开畅:“你想送我花吗?”

“嗯。”

叶开畅似乎从来没有送过沈偲一束花朵,唯一一次还是不小心打翻她家餐桌上的花瓶,事后他让鲜花店的人重新送了一束花过去,意义不同。

“喜欢么?”叶开畅问。

沈偲这个年纪还不能欣赏黄金饰品的美,只觉得财大气粗,有种暴发户的观感。但她不傻,知道自己手里的东西价值不菲。

如此贵重的东西,她拿着也不安,将东西放在桌上往前一推,还给叶开畅。

“我不要。”

叶开畅靠近,气质一变,不再是被“教育”的学生,而是居高临下的危险分子。

“你不是说自己很贪心?”

“……”

“这么一点就承受不了了?”

何止,沈偲承受不了的远远不止这一点。

一点即燃的瞬间,难免擦枪走火。

沈偲仅剩下一点点的忸怩,最后被叶开畅炽热的舔吻彻底抛诸脑后。老式的木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仿佛能把声音穿透到隔壁去,让人心惊胆战。沈偲只能求着叶开畅慢一点,她真的受不了了。

叶开畅并不认为自己的速度很快,可能是太久没有合二为一的畅快,她有些难以承受。

但没有关系,他会顺着她,给她足够的时间适应,一向都是如此。

空气微凉稀薄。

叶开畅静静地看着沈偲,一动不动,紧致的裹挟似乎还是不太够,双手捧着她的脸颊,深吻她的双唇。

沈偲又觉得不够,空虚着扭动,让他动一动呀。

叶开畅只是静谧地看着她,深邃的眼眸蕴藏着深深的暗涌,问她:“沈偲,想好了吗?”

沈偲咬着唇摇头。

叶开畅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等待她:“告诉我,我是你的谁?”

沈偲急得想哭,身体里似有成千上万只蚂蚁在啃噬,情绪被生理反应操控着,不由自己。

叶开畅俯身亲亲沈偲的脸颊,将她抱起,某一瞬间更深的契合,让沈偲深深喟叹。

“沈偲,告诉我,你现在想要什么?”

沈偲投降,把脸埋在叶开畅的身上,闷闷地说:“我想要你。”

“很好。”叶开畅温柔地亲亲沈偲的唇角,“要不要我做你男朋友?”

沈偲不回答。

叶开畅强势捧起她的脸颊,让她面对自己:“你只需说要,我立刻给你好不好?”

被诱骗着的人,不上不下,情急之下着急回答:“我要,我要。”

“真棒。”

得到满意的回答,叶开畅无条件满足沈偲的所有需求。

临近春节,到处喜气洋洋,窗外晴空万里,而粉色的小小闺房里似在上演着疾风骤雨。小小的木床如一叶单薄扁舟,经不起狂风海浪的侵袭。

叶开畅把那个郁金香的把件挂在沈偲的手腕上,随着起伏动作,摇摇晃晃。他想,如果这是一枚铃铛应该会更有趣,吱呀吱呀和叮叮当当。

要开始的是沈偲,最后求着结束的人也是沈偲。她觉得自己也如同这小小的木床,再来就要散架了。

太累了,沈偲在闭上眼之前朝叶开畅伸出手:“要抱抱。”

再多的深情告白和请求似乎也比不上这一句话的份量。

叶开畅将沈偲揽进怀里,轻拍她的后背,啄吻她的额角:“沈偲,我爱你。”

沈偲支吾了一声,突然想起什么,有必要纠正叶开畅:“我的贪心是要你的身心,才不是什么黄金。”

“好。”

“还有,我好像也很爱你诶,真的喔。”

叶开畅低头,眼眶微微发红,汹涌的情绪被他强压下来,吻了吻沈偲的唇。

叶开畅从不否认自己是个精明的商人,但对于沈偲,他的所有筹谋到最后不过输得一败涂地。感情里没有计算一说,他也从来不占上风,自愿认输。

第34章 第 34 章

*

居然谈恋爱了诶。

沈偲最直观的感受是好神奇啊。

这辈子第一次谈恋爱, 太不真实了。

那天半下午沈偲被叶开畅折腾得浑身散架,累得眼皮都睁不开。最后他抱着她,哄着她把他的联系方式从黑名单里拉出来, 强势代入男朋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