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春梦(63)
也就是说,要想买到一只市价六万的Hermes constance 24 bag,至少要先买超过九万甚至十二万的配货,比如瓷具家具马鞍什么的。
然而,就算配货金额买到了还不一定有包,全看SA心情。
为了养马,有的人甚至给SA送礼拉关系,一时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顾客——其他牌子的SA真是要羡慕哭了。
因此,听到查重姐轻易买到热门包,其他人更不信了:“你带这个包回国,海关没税?是不是把包装盒和发票都扔了?”
——这是怀疑她买假货的。
“SA是不是拿仓库卖不出去的积压品糊弄你的,反正你是外国人,卖给你也不可能打飞的来售后。”
——这是怀疑她买到残次品的。
查重姐急得脖子都涨红了,得亏脸上粉底厚,看不出来。
“我的包没有问题,我亲自在爱马仕门店买的,是全新的,一点划痕都没有。再说现在经济这么差,爱马仕也卖不出东西,当然有人买就赶紧卖啊,再贵也就是个包,谁当宝了。”
这话惹了众怒。
“没必要妖魔化爱马仕吧……”
“爱马仕也没逼人养马买包啊,没有BKC(Birkin、Kelly、Constance)也不会死。”
“喜欢的都是认可品牌价值观的,不愿意接受配货的游戏规则就不买呗。”
“爱马仕balabala配货bala……”
楚岚一句话挑起纷争,安静退场。
她从果盘里拎了串葡萄,又拿了杯调得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舒舒服服靠坐在沙发上,静看众姝舌战。
唔,还是这样舒服。
第 36 章
爱马仕的包是真丑。
但也是真不能说。
说了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就是穷鬼没审美。
只能说爱马仕家的饥饿营销做太好,靠着高价限量、三六九等区别对待等手段,硬是将真皮包包打造成当代度量衡,成功跻身珠宝手表等财富象征的行列。
毕竟说白了,富翁们也不能时时刻刻挥舞着银行卡余额或者房产证,来证明自己财富超越90%人类、就那么该死的有钱。
可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有钱,这比衣锦夜行都难受。
万一哪个不开眼的傻子,没认出面前站着的可是个有钱人,拿对普通人的态度对他怎么办?!
这简直奇耻大辱!
但豪车豪宅不方便随身携带,也不能模仿古代贵族,身边时刻跟着随从,进门前随从先嚎一嗓子:现在向您走来的是本地乡绅/权贵/豪族/世家……
珠宝手表是好,但体积太小,谁也不能戴二斤钻石项链出门啊
——要知道英国王室权杖上镶嵌的那颗世界上最大钻石“非洲之星”才五百多克拉,换算成重量也就二两。
或者见人前先撸起袖子,把手表伸到人家眼皮子底下:看!百达翡丽Superplication!一千万美金!
要么模仿印度贵妇,头饰鼻环臂钏项链镯子戒指一个不拉,浑身珠宝上称至少十斤,主打的就是数量够重量更要够。
但问题是,除了印度,其他地方不流行这么穿。
就连各国王室现在都追求的是低调简约,珠宝箱锁得严严实实,祖上传下来的大王冠是一个都不往出戴。
别说打扮成行走的圣诞树、珠宝展示架,现代王室们又是精简成员,又是穿平民品牌,还把继承人送到公立学校,恨不能向全世界宣称我们亲民我们朴素我们低调——所以千万别推翻君主制。
富豪倒不担心被革了命挂路灯,但总要让人知道自己有钱。
奢侈品包包就脱颖而出。
体积足够大,足够显眼,随身携带也不突兀。
关键的是,奢牌包包的价格是透明的,所有人都看得到,一目了然就能估算出包的价格,从而推断主人身价。
用《欲望都市》中的台词来说就是“when I’m tooling around town with that bag,I’ll know I’ve made it.”(当我拿上爱马仕,我就知道我发了)
铂金包变成功成名就的象征。
另外某个着名国产剧中有一幕是贵妇团拎包合照,C位拿着二百多万的铂金包,其他人也是数十万的奢牌包。
而剧中女主作为站在最边的小人物,拿的包才几万块钱,便自惭形秽在拍照时将包藏到身后。
而且奢牌是很会造梦的。
美丽的模特,梦幻的广告,奢华的场景,高高在上的价格……一切的一切,造就一个虚幻的梦。
普通人被迷惑,仿佛只要拥有了奢侈品,就能同时拥有奢侈品背后穷奢极侈的豪富人生。
现实的蝇营狗茍也因奢侈品带来的金色光芒而短暂消弭。
可惜一切没意义。
普通人是奢侈品的免费气氛组,越渴望而不得,越能衬出有钱人买得值。
缩衣节食攒三个月工资买了个入门款包包,而人家买菜般随手买个包,价格就是自己的好几倍。
也不怪香奈儿前掌门人老佛爷活着时说,不理解上班族花几个月工资买包的动机——“如果她们收入高一点,她们可以买的更多。”
实在黑色幽默。
当然抬身价的不止有奢侈品。
一个女朋友轻轻抬起手,抚了一下鬓角长发,不经意间,露出纤白手指上闪着火彩的钻戒。
钻石不算大,三克拉左右,但设计师颇有巧思,在主钻周围镶了一圈碎钻,看起来一片璀璨光华,原本三克拉的钻戒便被衬出五克拉的气势。
当然重要的不是钻戒,而是戴在哪根手指上。
这戒指戴在无名指,像宣告这戒指的主人已经历过九九八十一难,普通人家的姑娘被开了光,升级了涅槃了取到真精了。从此位列仙班,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