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蜀汉中兴(1939)
又过数日,忽然探马来报,汉帝刘谌秋巡至河内,前往朝歌欲御驾亲征,魏国文武大吃一惊,难道这刘谌和刘封不打算劝降曹芳,要将邺城夷为平地不成?
此时的朝歌境内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战场上留下的累累伤痕已被清理大半,尸体焚烧埋葬,草地上偶尔可见紫黑色的血迹,多少人埋骨于此却籍籍无名。
十里外的长亭上,两千多兵马铠甲鲜明,刀枪森森,正排着整齐的队伍静候着,刘封身穿淡紫色长袍,正在长亭上翘首以待。
不多时,远处尘土飞扬,一队人马快速而来,当先开路的大将身躯高大如小山一般,身背双锏,手持蛇矛,一看就是关索,他正到官渡去接驾回来。
来的队形阵容并不庞大,也没有黄罗伞盖,不见车驾仪仗,刘谌也是轻装简从,所以人马来得极快,转眼便到了近前。 (5,0);
刘封见此不由暗自点头,至少从大局上来看,刘谌还是分得清轻重的,来到前阵兵没有大肆张扬,摆出皇帝出巡的气势来。
「大哥!」
关索老远便在马上喊叫,「圣驾到了。」
刘封整理衣衫,传令全军下马,带着徐陵等文武走出长亭,立于道旁等候,关索催马先到,让士兵排开两列,刘谌便带着五十名金甲护卫出现在众人面前。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长亭之外,三军尽数跪倒,山呼万岁,声音如浪潮一般远远传了出去,如今汉军大胜,气势如虹,这些士兵大多都是第一次面圣,自豪中带着无比的激动,声音自然格外洪亮。
两年未见,刘谌又长高了一大截,年轻人面容消瘦,显得棱角分明,双目明亮,剑眉入鬓,双耳有轮,气度与原先大不相同。
第一次来到前阵,刘谌身穿红色箭衣服,明黄色的玉带扎在腰间,显得乾净利落,昔日的稚嫩几乎洗涤殆尽,看上去英姿不凡。
「诸位平身!」
刘谌微微颔首,抓住马鞍要下马,护卫赶忙上前搀扶,却被刘谌喝退,按住马背一个轻巧地翻身便稳稳落在地上。 (5,0);
略微整理衣衫,低头的瞬间眼中闪过一丝犹豫,再抬头的时候刘谌已经眼中满含笑意,快步上前来到刘封面前:「皇叔!」
刘封躬身道:「臣斗胆请陛下远赴前线,经受风尘之苦,龙体受损,请陛下责罚。」
「皇叔,你这话就不对了!」
刘谌眼眸深处光芒闪烁,但还是用原先略带撒娇的口气言道,「朕早就有奔赴阵前之意,这皇叔早就知道的,如今眼看天下将定,皇叔能让朕遂了此愿,朕高兴还来不及呢!」
刘封这才直起身来,看着刘谌清澈的眼眸,笑道:「陛下秋巡司隶,心系天下百姓,足见宽仁爱民之心,如今两军阵前不同与朝堂,还要保重龙体才是。」
刘谌点点头,歪头一笑:「有皇叔在,朕无忧矣。」
刘封遥指四周开阔之处,慨然道:「牧野一战,埋骨过万人,两军将士尸骨未寒,今日能得陛下亲临巡视,他们在九泉之下也该欣慰了。」
刘谌脸上也有凄苦之色,叹道:「朕自虎牢关一路走来,兖州边境见到诸多荒凉之所,又在牧野见到血染焦土,方知治理天下何等不易,朕深居庙堂之中,此番出巡,颇有所得。」
慨然一阵之后又看向刘封,认真言道:「这正应了皇叔那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待九州一统之后,朕定要让天下大治,百姓安乐,叫我大汉子民以国为荣,世世代代兴盛传承。」 (5,0);
刘封欣慰笑道:「陛下有此雄心壮志,也不负父皇当年东奔西走延续汉祚,先有光武中兴,今有陛下再振汉室,有前车之监,必将永世传承。」
刘谌答应一声,扭头看看四周,见远处一座荒废的高台杂草丛生,布满了岁月侵蚀的痕迹,忽然问道:「这是鹿台么?」
刘封摇头道:「纣王所为,人神共愤,鹿台当时便已化为灰烬了,这不过是昔日的烽火台罢了。」
「哦!」
刘谌微微点头,似乎有些失望。
二人并肩走向长亭,忽然问道:「陛下,史记有云: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陛下你可知为何以鹿来形容江山?」
第1785章 长亭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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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之中叔侄二人对座,早已准备了凉茶饭食,还有一些瓜果,在这燥热的秋日正合胃口。
刘谌喝茶润润喉,一边思索着刘封的问题,言道:「鹿生性温顺,食草而生,常为肉食者所猎,鹿死谁手惟强者得之!正所谓成王败寇,莫非是指江山为强者居之?」
「陛下之言不差!」
刘封点头道,「昔日桓灵时期,外戚宦官弄权,横徵暴敛,朝堂大乱,才让董卓等贼有可乘之机,致使天下大乱,诸侯并起,逐鹿中原,曹氏独树一帜,篡位立国,实力强悍,几使汉室覆灭。」
刘谌微微蹙眉,显然明白他这句话并非完全对,否则强者为尊的曹氏早已统一天下了,知道刘封必有所指,又低头沉思起来。
片刻之后忽然眼睛一亮,言道:「鹿又为仙人之物,性敏而惧人,非德高性和者不能亲近。
如此说来,欲得其鹿,需高德仁慈之人方可,江山之主非宽仁明德者不能胜任,这便是皇叔与丞相所说的得民心者得天下!」
「陛下有此见识,实乃汉室之幸也!」
刘封深深点头,语重心长言道:「执掌江山,还需强大与宽仁兼得方可,否则至强者将鹿猎杀,也不过是死物,必定千疮百孔,而懦仁则必为权臣、外族所欺,鹿虽在手,也迟早必被夺走,刚柔并济方为治国之策。」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