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傲天非要做我老婆[快穿](55)
没有人会为这么一个小小妃子,去得罪王后,因而大家脸上都挂着对新娘子的嘲笑,就算心中没这个意思的人,脸上也得嘲笑。
“咳咳...”梳妆镜前的人咳嗽了两声。
新娘子身体不好,据说幼年生过一场大病,高烧不退,险些就活不成了。后来虽然人救回来了,但留下了咳疾,身子还柔弱得像一株折断了的柳絮。
风一吹就要倒的。
说起来,这种柔弱无力的类型,确实不是草原人钟爱的取向,若非脸蛋过于出色,狼王也不会要他。
人民也瞧不上他。
“王妃,喝杯茶水,润润嗓子。”大女使命人取了热茶,毕竟照顾王妃周全,也是她的职责。
那人咳嗽两声,自然要贴心得奉上茶水。
“多谢。”一只白皙莹润的手臂,从红色的喜袍中伸出去,接过了茶水。
狼庭沿用了中原人的习惯,非正妻不得穿正红,大婚之时也只得着绯红一类的颜色,不过,新王妃身上这件,倒也有些与众不同,是深深的玫红色。
瞧着做工也不太好,但狼王纳妃之言,三个月前就立下了,制衣时间是完全足够的。
八成是专门为他粗制滥造的吧。
玫红色的大袍子,给人以艳俗、妖冶,及轻浮之感,鲜少有人会选这个颜色做衣服的。何况还是婚服。
但新娘子一身奶白莹润的皮肤,竟是将这花哨的袍子,生生撑住了。甚至他的肤色是有些偏冷的色调,这红中带枚的色泽,因为有紫色调的映衬,更显人如玉璧般光莹。
也难怪刚才的小侍女说新王妃像玉兔。
月亮的光辉若是真能洒在人身上,也莫过于这种效果了。
别的新娘子,是人要衣装,这乌达尔的新王妃,却是反过来拉扯衣裳,玫红色的袍子也被他穿得比人家正红色喜服更好看。
再说铜镜中的那张脸,柳叶眉,杏仁眼,精巧的樱桃小口,不施粉黛,亦如明珠。
长长的发丝,像一卷黑色绸缎,梳成简单的发髻,已足够衬托人的娇美。
新娘子是中原人,与草原名族相比,身形本就窄小,加上先天体弱,即使在中原境内,也属于不高大的那一类。
置身狼庭之中,便只有“娇小”二字可以形容了。
距离大婚的典礼,还有一个时辰,说起来,狼庭的官员百姓,也困惑得紧,究竟是个怎样倾国倾城的美人,才能让他们的狼王连公主都放着不娶,要先纳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王妃。
当然,见过洛白的人,都知道一句“倾国倾城”,绝对没有言过其实,甚至,是谦虚了。
就算他是实打实的男儿身,任何一个国主、君王,为其美色折腰,都是人之常情。
“今日我要做的事,就是去见狼庭的百姓,向官员、将士行礼,然后为王后奉茶,对么?”
洛白的声音和他娇美的容貌,有那么一点...不相配?
或者说,人们见了他的脸,对他说话声音的想象,自然也会朝“娇滴滴”“轻声软语”方向靠拢。
但洛白的声线,却是偏低的,听来倒也温润,久了便也觉得娇美欲滴的容颜配这样一副嗓子,别有意味。
女使耐心地解释:“不错,要做的各项礼节,王妃已经都学过了,您不必紧张。大典过程排演过多次,不会有意外发生。”
“嘶,不过...”
“不过什么?”洛白抬起脸问。
他是男子,婚服没有做成普通女子婚嫁时的长裙款式,头发也梳得简单,没有繁复琳琅的点缀。
但为了契合“王妃”和“新娘子”的身份,梳妆的侍女,也侧重于将妆面和发髻做得突出柔美之感。
和寻常男子以及婚礼上的新郎官,亦有极大不同。
阴阳两合,大有安能辨我是雄雌之意。所以他这一抬头,即便是大女使,也被这惊美的容颜,美得小小打了个寒颤。
“不过今日二王子从北边回来,”女使接着说,“原本都说时间排不开,不来参加大典了。”
“二殿下回来我们倒也惊喜,只是这殿上的名单,便要多添置一人。但王妃不必挂怀,您的礼数和二殿下,无关的。”
第38章 古代王庭(02)
洛白是中原人,从云城来到这狼庭的。
祖上三代皆在凉国为官,家道中落,成了落魄贵族。
这是个战乱的时代,前朝覆灭之后,天下王土四分五裂,群雄割据,最早天下五分,中原四国,加一个北境的狼庭。
五足鼎立,和平了近三十年,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五境君主各怀野心,谁都想多踏出那一步,成为一统天下的王者。
于是纷争和战乱死灰复燃,这其中,论战力,北境狼庭当属第一。
中原的季国与贡国由于内讧而最先两相交战,结果叫狼庭的军队渔翁得利,一次就拿下了两个对手。
如今,西北的凉国,和南方的旻国,侥幸还能与狼庭拉扯个三方制衡的局面。
但没有人会蠢到相信这表面的和谐,狼庭的战力,接连打下凉、旻二国,是都不够它塞牙缝的。
只是在已经吞并两个对手的前提下,北境狼庭也需要休整的周期。
猛兽打盹儿,旁边的肉包子就不要不识相地去打扰它,抓紧时间发展自身才是上策。
而在“识相”这件事上,西凉显然是更炉火纯青的。
作为北境狼庭最近的邻居,西凉国主深谙讨好之道,除了主动进献粮食和布匹外,还提出了联姻。
且说凉国国主膝下唯有一个独女,自小将这掌上明珠娇宠着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