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叶云珠忽然听到钱婶子的声音:“余欣,这么晚还要出去啊?”
余嫂子:“我去我爸妈那儿接军军。”
钱婶子:“都这么晚了,你该早点去接啊。”
余嫂子:“不要紧,都是大路。”
叶云珠看了眼手表,刚好八点钟整。
天热,蚊虫多,等余嫂子这段时间,丁文远的脸、脖子、手臂上被咬了好几个大包,痒得他心烦气躁。
看见余嫂子出来了,他连忙走过去,期待地看着余欣:“怎么样,她收了吗?”
丁文远不信叶云珠能说断就真的和他断了。
佟二柱还活着的时候,他们也断过两次,最后不还是和好了。
只要他找到机会和叶云珠说几句软话,他相信叶云珠一定会回心转意,但问题就是沈东居然有班不去上,而是在家陪着叶云珠。
虽然丁文远不想承认,但他的确怕沈东,沈东在的时候他不敢去找叶云珠。
今儿一得知沈东走了,他立即写了那封他自认为情真意切的信。
“没有收,撕了。”余嫂子轻柔的声音中带着些恼意:“丁同志,以后这种事你别再找我了,我再也不帮你了。”
不说他们家有个沈东,就是叶云珠沉着脸的时候,瞧着也挺吓人。
丁文远面色一变!
叶云珠撕了他的信,都没打开看,这怎么可能。
是沈东,一定是沈东把遇见他的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云珠。
县城某间屋子里,说着话的沈东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陈勇:“肯定是嫂子想沈哥了。”
沈东也觉得有这个可能,嘴角几不可察地扬了扬。
第27章 027
次日上午, 叶云珠带沈秋去百货大楼买钢笔。
沈秋七岁那年开始读书,过两天开学就要读四年级了。
这样的年纪,其实用不上钢笔, 铅笔足以,但想到昨日他拿着她的钢笔把玩,颇为喜爱的样子,叶云珠就决定送他一只钢笔。
到百货大楼后, 两人直接去了卖钢笔的柜台。
这时, 沈秋还以为叶云珠是给她自己买,兴致勃勃地要给叶云珠挑一款漂亮又好用的钢笔。
售货员也以为叶云珠是给自己买,直到叶云珠道:“我想给他买一只钢笔。”
售货员和沈秋都愣了。
“给我买?”沈秋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满是疑惑:“为什么给我买?”
“为什么不能给你买, ”叶云珠微笑:“你不是喜欢钢笔吗?”
沈秋眨眨眼:“可是我还是小孩子。”
叶云珠:“谁说小孩子就不能买钢笔了?”
售货员回神,感慨了一句叶云珠对沈秋有多么好后, 她从柜里拿出一只蓝色的钢笔推荐给叶云珠。
沈秋问:“这个多少钱?”
售货员:“这款比较便宜,只要十块钱。”
沈秋脱口道:“这么贵。”
售货员笑了:“小弟弟,其他书店或者供销社也有便宜的钢笔卖, 但肯定没有我们这儿的钢笔好。”
沈秋嘴角动了动,心想一只钢笔卖这么贵,能不好吗?
沈秋是很想要一只钢笔, 但听到价钱这么高,他就不想要了。
“姐姐, 我不要钢笔, 我就用铅笔就行了。”他道。
叶云珠没搭理他,让售货员拿出她挑选的黑色钢笔。
售货员拿出来后道:“这只比蓝色那只要好得多。”
沈秋小心翼翼地问:“多少钱?”
售货员觉得沈秋这模样很可爱, 笑着伸出了三个手指头。
沈秋瞪大了眼,不敢置信地道:“三十?”
“三十五, ”售货员道:“但这款笔是真的好,能用好多年。”
“再好也太贵了,”沈秋再次道:“姐姐,我们走,不买了。”
叶云珠却问:“你喜欢这支钢笔吗?”
沈秋看了眼钢笔后,抿着唇摇头:“不喜欢。”
“那就是喜欢,”百货大楼里的东西不兴讲价,叶云珠道:“就要这支了。”
听着是不便宜,但沈秋不是会糟蹋东西的人,多用几年,也就值了。
叶云珠干脆利落地给了钱,见状,沈秋便不说不要了,取而代之的是高高扬起的嘴角。
墨水不用买,家里还有两瓶。
两人不赶时间,买好钢笔在这一层闲逛了起来。
逛到卖手表的柜台,沈秋连忙道:“姐姐t,我不要。”
家里三人,姐姐有手表,他哥也有手表,就他一个人没有手表,沈秋担心叶云珠又要给他买。
叶云珠看沈秋,他皱着眉头,眼神很认真,与刚才拒绝钢笔的神色不一样。
他是真不想要。
叶云珠一笑:“就随便看看,没打算给你买。”
沈秋还是一个孩子,带手表太高调了。就是这支钢笔,她也不会让沈秋带去学校。
当然,她觉得沈秋也不会想要带去学校。
转了一圈,快要回到钢笔的柜台时,叶云珠看见了卖毛笔和宣纸的柜台。
叶云珠眼睛一亮。
她虽然能用铅笔和钢笔写字,但她还是更喜欢毛笔。
前世,为了练字,她可没少下功夫。
叶云珠不仅给自己买毛笔和宣纸,还给沈秋买了一套。
沈秋虽然只是她的小叔子,和沈东也没有血缘关系,但既然他们生活在一起,沈秋还对她那样好,叶云珠就自觉她对沈秋有责任,想把沈秋教得更好。
但说实话,她没教过孩子,也不知如何教,练字这事却是毋庸置疑的,长久练下来,不仅能写一手好字,还能磨人心性。
百货大楼附近有一个书店,比昨天叶云珠去的那个书店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