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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糠之妻(29)

胜寒说:“现在想着要纠正,总比结婚以后才打这种主意来得好。之芸,我不是故意骗你。”

魏之芸忽觉无比心酸,在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让她体味到自己是爱着这个人的。可是,就象有一首老歌里唱的,有一个人,她比她先到。

相遇是缘,时机是份,缺一个,都不可能成就爱情。

分分合合,原本是恋爱里最轻易的事情,只是,有些东西,是无形的,但但凡你要向往前走一步,却是绕不过它去的。

胜寒与之芸始终隔着一臂的距离在说话,身边还有来来往往的人。

胜寒说:“之芸,我不放弃。我还想争取,想纠正。不过,不真正把事情理清楚了,我绝不来找你。”

之芸说:“等你把事情理清楚了,我要是有对象了呢?”

袁胜寒忽然咧开嘴笑起来:“那有什么?抢呗!”

袁胜寒对魏之芸说,他不会再来找她,不跟她通电话,不过他不放弃。等到他有资格来找她的时候,他就来。

魏之芸想一想,说,好。

不联络,不通电话,也不等。

有时候等是一种负担,对于等人的人,和被等的人都是。

所以魏之芸说她不等。

袁胜寒说,你不用等。

我等。

魏之芸总是记得袁胜寒在走时的背影,风里被掀起的衣角。

再绮丽的风流韵事,说烂了也就自然无味了。

生活与工作似乎都重回了轨道。

魏之芸还是那样能干,只是话少了许多。

方宁颜还是那样心事重重。

妈妈在发现女儿的日记不在老地方之后,立刻意识到女儿查觉到了。那浅浅地不满与一念的暴怒,不知为什么,却在心里膨胀开来。

在宁颜拿走日记的第二天,她就又与她大吵了一架。

她指责宁颜弄丢了她的一本本子,那上面有她记的一些织毛活儿的花样。

她拍拍着书房里书柜的玻璃,气冲冲地问到宁颜脸上去:“你为什么要动我的东西,我摆那么小的一个本子碍着你什么啦?”

宁颜简直地想笑出来,这种事,太荒唐太荒唐太荒唐!

被侮辱的是她,可是有资格愤怒的却是别人!

母亲在生气发火的时候,脸然越发地腊黄,消瘦而苍老。还有一点丑陋。

宁颜在睁眼到半夜的时候突然在被窝里止不住地咯咯咯地笑起来,越笑越厉害,笑声在黑暗里突兀而哀伤。

宁颜想,我可不能疯了。我将来还有大把的好日子呢,我可不疯!

何倩茹结婚了。

他们还住在周家那套房子里,与母亲同住。

房子装修了一下,是倩茹母亲拿出的钱。

苏豫是没有什么积蓄的,苏豫妈妈交给儿子一个存折,里面有两万块。这是她能拿出的全部了。

苏豫起先不肯要,妈妈说:“周家娶媳妇叫媳妇家出钱出力,这个脸我们丢不起。多少是一笔钱,别叫人看轻了我们。”

他们只请了亲近的亲朋,这是苏豫与倩茹共同的意思,统共定了三桌酒席,并没有坐满。

倩茹也没有穿上婚纱站在饭店门口迎宾,宁颜与之芸算是伴娘,帮倩茹化妆,换了两套衣服。纯羊毛的裙子,颜色也不是张扬的鲜红,是香槟色与海蓝色,倩茹说,以后也还可以穿。

苏豫穿的是倩茹买的新西装,那个牌子的西服很适合苏豫这种清瘦的身材,做了头发,看上去成熟一点。磁白的脸,清俊得迫人。

那个时候,有一首歌曾流行一时,女歌手唱:一九九七快点儿到吧。

这首歌传唱了好些年。

在欢喜与悲伤里,起起落落间,水深火热中,一晃,一九九七年居然已经过去了。

到了一九九八年。

作者有话要说:恢复更新。虽然米啥米人看,55555。逃走。

第17章

结婚的那天晚上,周苏豫与何倩茹他们八点多钟就回了家。

一家子亲戚知道他们这一段时间弄房子准备结婚还要上班都挺累的,索性连闹房都免了,各自坐了车回家。

倩茹的弟弟原本想带着几个亲戚家的年青孩子一同去姐姐新房热闹一下子的,也被倩茹妈妈拉走了。

回家的路上,倩茹弟弟悄悄地对妈妈说:“妈,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姐嫁得亏了。”

何妈妈啪地打了一下他的头:“我可告诉你,现在倩倩跟苏豫结了婚,咱们可是一家子了,苏豫虽然比你小两岁,你还得叫他姐夫,不准没大没小的。”

倩茹弟弟笑说;“妈,女婿再好也只抵半个儿子,将来您老人家还得靠着亲儿子。”

舅舅说:“小禾你先沉住气,苏豫那孩子我看好,人聪明又肯干,不会错待了你姐的,他要真敢对不起你姐,那时候你们弟兄几个再跳出去也不迟。”

倩茹与苏豫坐来带着苏豫妈妈一同回了家。

妈妈回了房。

世界突然地凝缩成了一方小小的空间。周苏豫蹲在电视柜跟前弄音响,立刻有低低的乐声流淌出来。

苏豫靠在地柜上笑,突然一步跨到床上来,笑模笑样地凑近倩茹的耳边:“喂,倩茹,你掐我一下。”

“干什么?”

苏豫说:“我觉得好象在做梦似的。来,掐一下。”

倩茹伸手在他胳膊上拧了一下,苏豫歪了头回味一下,又笑:“呀,还真不怎么疼。”

说着扑上来抱住倩茹,也不知怎么把小床头柜上的一只小闹钟扫到了地板上,好响的一声。

两个人都愣住了,苏豫做一个禁声的手势,尖了耳朵去听母亲那边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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