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护我为所欲为【穿书】(302)
曲欢失落道:“姐姐只喜欢小孩子,小时候姐姐会帮我呼呼,现在却不愿意。”
看不见曲欢的眸子,只见他低垂着脑袋,蔫巴巴的样子,他头上若有朵小花,小花都要凋谢了。
秦肖肖不能想起他小时候,一想起便觉自己过分。秦肖肖又摸摸他脑袋,少年乖巧地蹭蹭,秦肖肖却又看见他满身刺目的伤疤,心疼极了。
“因为长大了当然就会不一样了。”秦肖肖哄着他。
曲欢在某些地方天真得可怕,“可是姐姐依然同我在一起,这一点没有变过。”
曲欢会怀疑刘歆雅如何,周围人如何,而秦肖肖一开始就暴露无遗,曲欢不用怀疑她。而且秦肖肖非常包容,对他的众多秘密不会觉得难以接受,对他的许多不好行为生气完会原谅。
曲欢觉得她和这里的人不一样,她的是非观、恩怨观全部都与众不同,曲欢并不讨厌。
他道:“我喜欢与姐姐在一起。”
秦肖肖猝不及防被打了一记直球,开始后悔捂住曲欢的眼睛了,因为曲欢的眼睛最是好看。
没看到会觉得错过很多东西。
而且曲欢他现在,光着半个身子!
啊啊啊啊啊!
还好捂住他眼睛了,不然秦肖肖绝对觉得他在表白啊!!!
他们为什么要在冷成狗的地方说这种话?不嫌闲话冻人么?
秦肖肖哆哆嗦嗦地抖着身,却觉心里暖洋洋的。
她红着脸道:“我也一样。”
山猪与细糠
你有没有觉得,我们有点暧昧?
秦肖肖脑袋里萦绕着这句话,想要问问曲欢。虽然只是简简单单一句“我喜欢同姐姐在一起”,但是小魔物什么时候表达过自己的喜恶啊!秦肖肖觉得这对曲欢来说可太难得了。
这话值得放大一百倍来听。
可是看不见曲欢眼睛,也就不知他是以什么样的情绪说这句话。秦肖肖在短短几分钟里已经是第二次后悔捂住曲欢眼睛。
也许曲欢对她是亲情,并且大概率是亲情。但自秦肖肖在五天里喜欢上初时寡言后来热情的黑衣,她对曲欢的感官再难回到小时候。
秦肖肖喜欢黑衣沉默而强大,喜欢黑衣寡言的陪伴,喜欢黑衣温柔而包容,喜欢黑衣时不时像个小孩子一样做出各种事情逗她开心。
曲欢恢复自己身份后反倒不怎么哄她开心,还总是各种奇葩操作弄得人心梗。但无法辩驳的是,黑衣只是曲欢的一面,曲欢身上有她很喜欢的那种潜质。
而且,最为关键的一点——曲欢他长得好看啊!
什么都敌不过秦肖肖看见曲欢就开心。
即使曲欢装黑衣骗她,即使曲欢无缘无故亲了她,即使曲欢情绪不稳定,狠起来连自己都伤,即使曲欢骗人家小姑娘感情,即使曲欢像神经病一样让她当未婚妻又自己反悔,即使曲欢和好多女孩子不清不楚,即使曲欢掐她脖子……
这些放在别人身上一点都不能接受的事,放在曲欢身上,秦肖肖就觉得——唉,算了。
真是因为颜值毫无底线。
秦肖肖只能悦纳自己,并且努力满足自己的欲望——好想好想小魔物属于自己啊。
秦肖肖望着被捂住眼的曲欢,心里痒乎乎的,她握住曲欢的手,却又发现曲欢的掌心全是指甲留下的伤痕,秦肖肖想十指交握的兴致于是低了,她只是看着那伤痕,闷闷地想这又是怎么弄的。
现在的曲欢形象可怖,从脸到脚血肉模糊没有好皮,大人见他会觉得白日遇鬼,小孩见他会吓得嗷嗷大哭,但秦肖肖就好像全部看不见一样,照例在心中觉得阿欢天下第一好看。
秦肖肖一点点凑近曲欢,她好心疼他,好想亲亲他,却在快要挨上时,终于意识到曲欢脸上全是外翻的血肉,无处下口。
这是一张残破得难以想象的脸,但在比试场时,秦肖肖一眼就认出是曲欢了。她痛心,震惊,愤怒,甚至想提起刀和沈甫拼命,可是她清晰知道自己伤不到人家一根手指头,她的拼命毫无意义。秦肖肖冷静地憎恨着沈甫,憎恨着在场所有欺负曲欢的人,她要以自己的方式去报复。
欺负她可以,但欺负她在意的人不行。
与她的气愤相比,曲欢就好像没事人一样,即使是满身伤痕坐在这儿,他的各种情绪也太淡了,浑身只带着一种生病的人渴望被照顾的温软。
他这时应该是脆弱的,像只将死的蚌壳,随便一掰就能露出里面白软的蚌肉。
秦肖肖想乘人之危,可是不知道如何动手。犹豫之间,曲欢道:“这里凶寒,姐姐先离开吧。”
他们之间沉默得太久了,久到曲欢觉得她可能再撑不住这里的凄寒才开口。
女孩都已经要抖成筛子了,不知道为什么还固执地不肯走。
想赶她走?秦肖肖赌气地偏过头,“可是我想陪着你。”
这里本就是磨炼心性的地方,秦肖肖不信自己只能待那么一会儿。
曲欢轻轻笑了一声,温柔地与她言:“我也想要姐姐陪着我,我好想。”
曲欢的嗓音低沉,语调缓慢,在这寒冷寂静的地方,字字句句响在秦肖肖心腔中一样。
“姐姐,我害怕,好害怕,暮色说我不达天命,终万劫不复,可我不知道我的天命是什么。亡境中看到流笙,我便知道我的天命与她相关,可是我不知如何是好,我恐惧得心神颤栗。”
曲欢声音平静得颤都不颤一下,也不知道是真怕假怕,秦肖肖姑且信他是真怕。
如果蚌壳主动张开两贝,露出内里鲜软的嫩肉,又该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