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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摆摊,全网爆红通缉[美食](241)

手机屏幕那头的潘彼特:看哭了……

泪水从嘴角流下来……

第71章

景婳将猪脚饭递给潘甜。

潘甜这会已经馋得全身细胞都在叫嚣。

这猪脚饭, 太太太太you人了!

润红的色泽是最能刺激人食欲的颜色。

她匆忙地和师兄挥手说再见:“师兄!再见了!我先吃饭!”

“别!”潘彼特连忙阻止。

他还没看够啊。

他还想看吃播!

然而,潘甜这时候完全没心思和他说话。

她现在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吃猪脚饭!

手机视频通话被潘甜无情按断。

她舀起一大勺饭,最下面是米饭, 最上面的一块脸皮带肉的猪肘子。

一口下去, 嘴里被塞得满满当当。

猪肘皮糯肉嫩, 肥而不腻。

吃的好像不是肉,而是带着肉味的棉花糖, 但又比棉花糖有重量,多了几分油香。

每一口都充满了满满的胶原蛋白。

米饭软糯适口, 吸足了猪脚的汤汁酱汁, 秘制卤汁让米饭变得鲜香四溢,每一粒米饭都蕴含着酱汁的鲜甜。

潘甜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欲罢不能。

最后,一盘饭被她解决得干干净净。

她打了个饱嗝。

潘甜只恨自己肚子太小,不能装下这里所有的猪脚饭。

想吃,好想吃, 奈何胃容量不允许她这么做。

她也不想这样的。

来这边留学, 一开始,她试过自己做, 但厨艺不行,再加上课业繁忙,她就很少自己做。

而且这边的东西和她的华夏胃不搭, 她越吃越少。

潘甜有理由怀疑她的胃口就是这样变小的。

但这一次,她占领了美食高地。

潘甜打电话给朋友们。

“你们今天来DS市场了吗?来了?快快快, 这里有一家很好吃的猪脚饭,咱们同胞做的……”

不一会儿, 一群华夏留学生浩浩荡荡朝这边走来。

潘甜把手摇得跟雨刮器似的。

“这边这边!”

在等待同伴来的这段期间,不少D国人过来买卤肉饭了。看他们的熟练程度,他们昨天就已经买过了。

幸好,因为对于猪脚的感官问题,没有什么人买猪脚饭。

“你们快点,猪脚饭真的真的太好吃了!”

同伴们没质疑,一来是他们对潘甜口味的信任,二来是,有来自祖国的东西吃就已经很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啊!

他们这群留子,对于食物的标准已经降到了能吃就行,放进冰箱冰冻层的东西,一年后,也能放进锅里煮来吃。

吃坏肚子而已,吃不死,不用去医院就没问题,逐渐就能炼成铁打的胃。

如果有同胞会做饭,很好,这位同胞肯定是留学生圈的中心人物。

如果会做饭还脾气好,夸张一点,就可以在圈里言出法随。

当然了,能找到好吃的东西,也行,就好像今天的潘甜。

“老板,我要一份猪脚饭!”

“好感动,闻到了这熟悉的味道。”

“哎,还有卤肉饭啊,那我也来一份。”

景婳做的卤猪脚,光是香味,就让他们陶醉了。

他们像是举行什么奇奇怪怪的华夏仪式一样,站成一圈,深呼吸,眼睛或是死死盯住景婳案板上的猪脚,或是闭上眼睛,脸上露出诡异的享受表情。

“妈呀,我好像置身于美食的仙境。”

“想家了!我的家乡做的猪脚饭就是这味道!”

景婳动作很快,没多一会儿,留子们人手一份猪脚饭。

还没吃,每个人脸上就都是满足。

而吃了第一口之后,众人就再也没空说话了。

老天爷!这肯定是祖国母亲看他们过得太苦,给他们送来的义母!

要是能天天吃上这饭,他们能给老板当义子义女又如何!

软糯入味的猪脚配上油滋滋的米饭,简直是味蕾的狂欢。

充分咀嚼后,美味和油脂的满足感直冲天灵盖,这是源于生命最原始的对食物的渴望,对美味的冲动,激发调动了全身细胞。

原来活着是这样美好。

如同手机充了满格的电,他们浑身充满动力,觉得世界都明亮了,他们能再战五百年!

脆嫩的青菜让整碟猪脚拌饭在色调上有了一个跳跃。

在味道上,也是如此。

吃完几大口肉香浓郁油香突出的猪脚饭,再吃到一条清爽的青菜,那感觉就像是一片森林中窥见一座木屋那样安心。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没吃蔬菜了。

吃了肉之后再吃青菜,能很轻易地品出蔬菜自带的那股清甜,和肉正好相配,解腻的同时,带走口腔里的油脂,为下一口猪肘子做准备。

大家风卷残云般扒拉着吃,像极了八百年没吃过饭。

景婳看得有点惊讶,和潘甜道:“我看他们吃成这样,比电视里流放的罪犯还要夸张。”

潘甜为留子正名:“就是流放啊!”

有时候真的很难说得清,是留学还是流放。

而且流放目的地吃还是美食荒漠。

一个留子飞快吃完一碟子猪脚饭,手里换上另一碟卤肉饭,趁着中途休息插话。

“老板,你知道小说男主为什么去国外,就会从胖子瘦成帅哥了吗?不是逆袭励志,都是饿的,纯饿。”

另一个留子也吃完了一碟猪脚饭,加入话题:“人家小说男主一般都有厨师啊,饿不着他们。我们家庭正常的,才会这样。每次回国像是难民回归正常社会。”

“真实了,上次我回国,家附近的小吃摊都被我扫荡了一遍。楼下的小笼包老板看我吃了一桌子的小笼包,吓得要带我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