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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四福晋只想种田(116)

作者: 蒹葭是草 阅读记录

“猪蹄是哪里来的?”四阿哥在宫里吃饭从来都是“食不言”,到田庄之后,见小丫头她们总是一边吃一边闲聊,便也入乡随俗。

姜舒月斯哈斯哈吃着干锅珊瑚菌,感觉浑身舒爽,灌下一口凉茶才道:“麦收完不休息,轮作大豆,庄子里的劳力太累了,几家凑钱托左庄头进城买猪蹄补身体。我也想吃,就凑了一个份子。”

四阿哥闻言注意力很快从猪蹄转到了大豆上:“麦收完不用养地吗?如此轮作会不会影响下一茬小麦的收成?”

问题越来越专业了,姜舒月放下筷子给他解释:“大豆是直根,扎根比较深,只吸收深层土壤的养分,而小麦扎根相对较浅,吸收浅层土壤的养分,互不干扰。大豆的根瘤供养自身的同时,还能为土壤提供养分。大豆收获之后,枝叶腐烂较快,还田也是一种很好的养分。除此之外,大豆和小麦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作物,病虫害交叉很少。在两茬冬小麦之间轮作大豆,不但能增收,还能起到养地的作用,一举两得。”

四阿哥听着听着也放下了筷子,上下打量姜舒月:“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姜舒月:村里人不识字,还能骗他们是书里写的。印四肯定认字,而且一看就是好学生,要怎么蒙混过去?

早知道不说这么多这么详细了,姜舒月脑筋转得飞快,CPU差点干烧了:“我额娘陪嫁的典籍里有相关记载。”还是书里写的,但对方看不到。

乌拉那拉家先福晋留下的陪嫁,已经由太子派人转交给了乌拉那拉家二房暂时保管,可先福晋娘家都是读书人,怎么会有农学典籍?

但旗人中的读书人,与汉人不太一样,家中没有那么多藏书,买些农学典籍充数做嫁妆也是有的。

四阿哥并没怀疑,还在心里给小丫头打上了一个好学的标签,并且将这个法子记在心里,打算持续关注,看看最后效果如何。

如果真如对方所言,倒是可以说给皇上听听。

毕竟大豆耐旱是共识,而据钦天监测算,今明两年雨水都少,恐怕旱灾会持续。

一旦旱灾持续,粮食欠收,百姓活不下去就要闹。

百姓闹起来,朝廷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赈灾,要么镇压。

无论哪一种都耗费颇多。

在灾年,能让百姓吃上三分饱,不至于饿死,就算有反清复明势力的挑拨,也闹不出多大阵仗。

话题结束,午饭继续,四阿哥啃过猪蹄,又啃玉米。

他在畅春园吃过玉米,不管是煮着吃,磨碎了贴饼子,还是做窝头或者熬粥,都粗糙得难以下咽。

就算是用玉米渣熬粥,吃到嘴里没有香味也就罢了,每喝一口还得抻长脖子才能咽下。

可与猪蹄一起炖过的玉米,又香又糯,自带的甜味和猪蹄的咸香水乳交融,比畅春园御膳房做出来的好吃多了。

四阿哥自以为学到了玉米的新吃法,打算回宫之后自己试着做一回。

吃过午饭,四阿哥让姜舒月带他到后院看看。

站在地头,眼前一片郁郁葱葱,心情都莫名变好了。

姜舒月让立夏拿来小背篓,轻轻背上,转头对四阿哥说:“玉米可以煮着吃了,四公子要不要亲自下地采摘,拿一些回去?”

想起刚刚吃过的猪蹄炖玉米,四阿哥点头,当先走到玉米地不算熟练地掰下一根玉米,扔进姜舒月背着的小背篓。

姜舒月只觉背后一沉,就笑吟吟跟上去,自己并不动手,只看着对方掰。

才掰了几根玉米,小背篓就换到了四阿哥背上。

倒是个知道疼人的,姜舒月对四阿哥的表现非常满意,也对一年之后的契约婚姻有了些憧憬。

掰了二十几根玉米,四阿哥带着姜舒月走出玉米地,瞧见她白皙的手背上有被玉米叶子刮出的红痕,不禁蹙眉。

“以后这种粗活,让下人做。”说完对方,再看自己,堂堂皇子被人忽悠成了农夫,说出去也是够荒唐的。

姜舒月笑着纠正他:“让别人摘,哪有自己采摘好玩。”

后世非常流行采摘,不仅要自己驱车去果园或蔬菜大棚,采摘之后的菜果还要自己花钱买回去。

售价比超市都高。

主要图个新鲜,还有采摘的乐趣。

至于手背上的刮痕,姜舒月压根儿没注意到。穿越前她经常活跃在各种农学基地,凡事喜欢亲力亲为,更严重的伤都受过,这点剐蹭又算什么。

四阿哥定定看了她一眼:“你似乎很喜欢种地。”

这回姜舒月没藏着掖着:“左庄头说我天生会种地,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喜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土地永远不会辜负勤劳肯干的人。”

见四周无人,站在田埂上仰头看他,眼巴巴地:“所以成亲之后,我还能种地吗?”

“你也说了,八字还没一撇呢,害不害臊?”四阿哥耳根发热,撇下她,独自背着玉米朝灶屋走去。

姜舒月:她喜欢种地,光明正大,有什么可害臊的?

屁颠屁颠追上去,又提议:“前院的辣椒、韭菜和番茄大丰收,要不要也去摘点儿?”

不管怎么说,先在婚前把兴趣培养好,婚后才有继续种地的可能。

四阿哥将背篓扔给长命,长命张大嘴巴:主子爷下地干活了?

除了每年的二月二,众皇子跟着皇上扶犁下地,四阿哥很少对农事上心。

长命张着嘴巴接过背篓,听主子爷吩咐:“把玉米装好,带回去,将背篓腾出来,我还要用。”

跟着皇上春耕也还好,天气不算热。这大夏天的,四阿哥额上全是汗,还想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