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主攻单元文(82)
这么好哄的人,按理来说抢到手也好抢,他这么觉得。
游星戈说:“不是,等一下、”
伴奏声把他的声音压住了,他这么说话的时候程际野只能注意到他张张合合的嘴唇,最后脑袋在酒精的作用下什么都听不到了,程际野一手挣过了他的胳膊,在游星戈即将失重跌到沙发上时,另一只手捧住了他的脑袋。
柔软弯曲的发丝从手掌里溢出来,程际野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唉。
游星戈在心里叹了口气。
怎么他的主唱不听他把话说完呢。
真是。
他很干脆地拉过程际野的衣领,按住了对方的脑袋,凭借一股巧力将形势翻转,沙发发出了吱呀一声,灯光炫目旋转,变成了他半压在程际野身上了。
他们继续接吻,年轻人的精力很旺盛的,亲到最后忘了谁是谁。
最后游星戈松开手的时候在他耳边咳嗽了声,细微的喘气:
“其实,呃,我喜欢的人是你。”
【七】
无数个平行宇宙,无论以哪种方式,我们都会相爱。
一直爱,爱到消亡那一刻。
第41章 回国
叮咚——
一声清脆的门铃声。
这是今天下午的第十三位客人。
店员头也没抬, 在收银机上敲了几个键,语气万年不变:“你好,喝点什么?”
清润的声音响起:“一杯无糖拿铁。”
店员下意识抬头一看, 面前这个青年也朝她露出个笑。
青年穿着和时节相宜剪裁得当的黑色双排扣大衣, 个儿高, 有一头被打理得很有层次感的头发,黑色偏灰的眼睛, 给人感觉很深邃, 鼻梁高挺, 长相极为英俊,眼下有一颗小痣, 这么一笑, 那颗小痣也活灵活现地动起来, 像是浓墨重彩的水墨画上画龙点睛的那一笔,顿生潇洒风流之感。
店员要说出口的话卡了一下:“好的。”
李沿安点点头, 隔不远看见坐在窗边等他的人,李星择正在那扬着胳膊招呼他, 年轻的脸上洋溢着笑:“大哥!”
上了大学也没变稳重的家伙。
李沿安在他对面坐下,李星择连忙把面前的咖啡推到他哥面前, 很快想起来李沿安不喝摩卡, 又给拉回来, 嘴上也不忘问候他哥:“大哥今天怎么有空?公司的事情不忙吗?”
“本来是没空的, 想起来今天有点重要的事情。”李沿安不在意, 目光看向窗外。
这是四江大学门口的咖啡馆,在商业街有一整面透明的落地窗, 从这里正好能看到大学门口学生们进进出出的景象,李沿安的目光落在了其中一个发传单的学生身上。
现在是下午, 太阳正烈,那个学生二十左右的年纪,顶着太阳热得不行,擦汗的时候露出张殊丽的脸。
李沿安的目光很快从对方的脸上收回,搅拌了下端上来的咖啡。
李星择在对面念念叨叨:“话说盛子哥要回国了吧?好久没见到盛子哥了,我想死他了。”
李沿安这才露出个笑:“他今晚回来,所以我一会就要走,忙着给人接风洗尘呢。”
想到什么,他拖长声音,带上懒散的味道:“我才是想他,你往后排排吧。”
李星择笑着做了个鬼脸,男大学生嘛,热闹话又多,很快就叽叽喳喳换了个话题,时间过得很快。
不过,在注意到自家大哥的目光落在窗外时,李星择也顺着看过去,惊奇道:“欸?那好像是我们专业的男生。”
李沿安看向那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大学生,挑了挑眉:“他叫什么?”
“方一城。”李星择说。
果然如此。
按理来说,他会在这个阳光很好的午后,透过落地窗的惊鸿一瞥,对这个名叫方一城的男大学生一见钟情,再心生歹意强取豪夺强制爱火葬场一条龙,最后顺利达成挫骨扬灰的结局。
因为他是这本名叫《笼中雀》的晋江文里的炮灰霸总。
十岁出头那一年,他高烧不退,半梦半醒间发现自己长大会变成一个混蛋,而被他包养强制的对象是这本书的主角,名叫方一城,家里穷,上大学时就半工半读,因为长得极好,被霸总李沿安看上和强制,两人纠缠许久,方一城通过他进入了上层圈子,在物欲横流中半推半就,和许多男人产生了关系,最后脱离了李沿安的怀抱,甚至借人之手成功报复了李沿安,搞垮了他的公司,让他身败名裂,死于一个傍晚的巷子里。
他死后,他的好友陈盛黑化当了反派,最后的结局落不得好,而方一城继续辗转于四江城的上流圈子,被捧在很多人的掌心。
十一岁的李沿安被这个故事吓得当晚高烧就退了,醒来后看着陈盛的眼睛,以一种谦虚好学的态度虚弱地问出了他的第一个问题:“男的喜欢男的算什么?”
同样年纪的陈盛思考片刻:“算同性恋。”
于是李沿安当时就在心里暗暗立下了三个誓言:
他绝不当霸总。
绝不做混蛋。
以及最后一条,他绝对不搞同性恋。
陈盛是他兄弟,他不能自己当个好人了,让陈盛做混蛋,所以他还要给陈盛灌输这样的思想,他要和陈盛做一对好人。
现在,十三年过去了,四江大学真的出现一个叫方一城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