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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活(963)

女谢双瑶,签约时xx岁,已满足买活军婚龄,身高177、体重75kg;无重大疾病,家族无重大疾病遗传(重大疾病以买活军医院认定为准);现职业:买活军军主;收入:数百万至一千万两一年。无婚史,无子女,无犯罪记录。

男某某某,签约时xx岁……

长辈照料:女方不承担双方长辈任何照料义务,男方须为女方代行双方长辈的照料及关怀。

生育决策:婚后不生育或收养任何子女。女方享有全部生育决策权,男方不享有生育决策权。

健康义务:婚后男女方均需尽最大努力保证身体健康、洁净卫生、身材紧致,如因疾病外原因,失去外形条件,可和意自愿离婚,双方不承担罚金。

洁净义务:男女双方须保证自身和居住环境的整洁。如有违约,愿无条件离婚并承担违约罚金若干两。

夫妻生活:须双方和意,长久不能和谐者可自愿离婚,双方不承担罚金。

2双方就婚姻中各项权利约定如下:

必须条款

工作权:女方享有完全自主的工作权,不受男方干预、建议。男方享有部分自主的工作权,可在女方建议的工作范围内选择,但若女方反对男方不得执意接受工作。(男方必须工作,但限定工作范围,为不产生任何政治影响,不与不特定公众过多交集的工作。)

人身权:双方享有全部人身权,承诺在婚姻中不损害对方身体。

财政权:女方享有完全自主的财政权,所得收入每月或每年支付共同生活账户若干两(为男方亲戚提供的生活费另计),此外完全归自己支配。男方享有对自身收入,及共同生活账户扣除必须开销后存余的完全支配权,男方可自由选择是否将自身收入注入共同生活账户,女方不做任何要求。

张敏英面前摊放了一个本子,看到有什么引起注意的句子,便立刻抄写下来,注明出处——几月几日的周报,第几版,什么文章,出自谁手。她用指甲在腰围这条上掐了一下,以便识别,同时有些疲倦的甩了甩手——作为一个在说亲上遇到困难的买地新式女娘,今天的报纸需要摘抄的地方实在是有些太多了,而且有很多字句,一下把张敏英原本的认识给冲垮了,这会儿她还有点轻微的眩晕,似乎没有完全适应过来,没能找到自己的观点呢。

张敏英今年已经24岁了,出身彬山——她也是和父母一起流亡到彬山的第一批流民,作为父母的长女,差不多四岁时被携带着,和同乡谢家人一起南下找活路,她还有个弟弟,但死在逃荒路上,还被父母流着眼泪连夜烧化了,化作了一抔骨灰,装在瓷瓶里随身带走。

那是张敏英最早的记忆,昏暗的夜晚中,烤肉的焦臭味,还有压抑的哭声。当时她还不知道为什么要连夜烧尸,后来张敏英才渐渐地明白,那是因为如果挖坑埋葬,或许当夜就会被流民挖出来吃掉,本地的村民、山上的动物……在这个残酷的世道里,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就只能化作别人口中的食粮。

这样的经验,让张敏英几乎没有任何障碍地就接受了六姐菩萨的教育,并且发自内心地感激着她,张敏英是在谢六姐的教育之下成长起来的,六七岁之后,逐渐能吃得饱饭,之后的十几年间门,按照谢双瑶的教导和差使,忠心耿耿地按谢双瑶的指示全心全意地锤炼着自己,当然,身为女娘她也得到了很多机会,于是,二十四岁的张敏英就变成了今天的模样:168,67kg,在南方来说,也算是个大个儿女娘了,膀大腰圆,光是站在那里,等闲泼皮都不敢上前放肆的。

她在榕城府衙里也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张敏英不算是彬山女娘中的佼佼者,虽然也入伍过一段时间门,但不像是陆大红——陆大红是彬山系女娘现在成就最高的一个人了,黄小翠、胡三红这些曾经被选□□,率先走出买地的女娘,现在也都有了很好的发展。张敏英因为脑子不如胡三红灵活,力气不如黄小翠大,又不像陆大红那样沉稳会来事,当时遗憾落选,但她毕竟是彬山的女娘,是谢双瑶看着长起来的,只要有一丝才能那就不可能被埋没。

忠贞条款:女方无保持忠贞之义务,但介于买活军对吏目的道德标准,女方自愿保持忠贞,如有违约,女方不对男方做出任何赔偿,但女方受《买活军吏目管理条例》处置,终生不再晋升;男方有保持忠贞之义务,如有违约男方愿无条件离婚并承担违约罚金若干两。

激励条款:男方须对女方产生积极情绪价值,如出色完成工作,女方自愿每年支付奖励金,或以礼物形式呈现。礼物包括但不限于买活军最新科技成果、各种仙器、名贵珠宝等,男方对礼物享有使用权,如离婚须全部退换。

争议条款

如婚姻走向终点,双方友好协商分手,协商不成,可向结婚登记的买活军衙门提出离婚诉讼。如男女双方移籍他处,应在迁移前亲自或委托律师回到衙门进行迁移登记,在新迁移档案到达新住地衙门后,方可发起离婚诉讼。所有婚书一式四份,衙门持有两份,男女双方各持有一份……】

一份婚书,说不上太简洁,但和大多数婚书相比,条款算是比较简单的了——主要是少了长辈赠礼、子女冠姓,还有家庭收入分配这一块,因为没有子女,所以子女的照料也不必约定,若是其余婚书,光是长辈赠礼中,到底多少是给个人,多少是给小家庭,离婚时又该如何分配,这都是有得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