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修仙之崽崽长不大(584)+番外

作者: 蜀江春水 阅读记录

“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我后来不是相信了吗?”

魔莲在知道朱雀不是疯子后,就相信他的话了。毕竟疯子是没有办法指点她功法的,更别说平时把他们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了。

“哼哼,我可是记住了。”

朱雀不可能真生妻子的气,但还是用行动表示他很在意自己不被信任的事。

“师尊,大师兄,吃饭了~”

帝殿的清阳和灵极,收到了玉羽的传讯,立即赶来了西宫。

“两位这是怎么了?”

玉羽让仙娥摆膳,他站在魔莲和朱雀的面前,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

“咳,没事,我们在闹着玩呢!”

魔莲掐了朱雀的手臂一下,朝玉羽笑着说道。

“哦~”

单身狗的玉羽对夫妻情趣不懂,所以也没再追问。

见他没再问下去,夫妻俩才松了口气。面对一个孩子他们实在说不出口,说他们打算再续前缘?还是说等找到孩子后,把仙界最好的一切都给他?

他们没有忘记玉羽是孤儿,这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让玉羽伤感了怎么办啊?

“哈哈哈,朱雀今天你有口福了。”

清阳大笑着走进来。

“确实,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朱雀看着桌上摆着的美食,和仙界仙厨们做的完全不同,味道更胜一筹不说,主要还是对调料的运用。

“分身回到魔界,我吸收完她的记忆后,特别想念的就是这些美食了。”

魔莲虽然已经吃过好几回了,但是每一回看到还是忍不住咽口水。

“前辈喜欢就多吃点。”

玉羽有一些菜是专门做给魔母的,用的是魔界的食材。这也是魔帝让人送来的,用专门的储物空间装着,玉羽要用的时候再拿。

“谢谢小灵羽。”

魔莲看着特意摆在自己面前的食物,和其他人吃得很是不同,里面充满了魔气。

“有点想尝尝你们的食物是什么味道。”

魔莲看着一点也不逊色她面前菜式的仙界食物,有点想吃怎么办?

“不行,这些食物吃了对你没有好处。”

朱雀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全是用高级食材制作的,里面的仙气很强,她吃了会引起仙魔二气冲突的。

“我知道了,说说而已嘛!”

魔莲自然知道自己不能吃了,真只是说说而已。

玉羽和灵极,还有清阳就这么看着他们夫妻对话,突然觉得有些饱了。

“行了,吃饭吧!”

清阳赶紧打断他们夫妻的交流,再看下去他们真不用吃了。

“好。”

魔莲和朱雀相互一视,那份独属于夫妻之间的默契,让在场的三个单身狗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不了不了,以后还是离女子远点吧!

虽然看着很美好,但是他们看看就好了,亲自就不必体验了。

这一顿饭,只有魔莲和朱雀吃得最开心,另外三个都有些食不知味。

好不容易吃完饭,清阳直接把朱雀赶走了。

“喂,你什么意思啊玄武?”

朱雀被清阳亲自赶出帝宫,他气得在天上大骂。

“哼,让你喂我们吃狗粮。”

清阳毫不在意,在帝殿里掏了掏耳朵。被骂几声又不会死,相反再让他看这对夫妻你侬我侬下去,清阳的脾气才会暴躁。

“终于走了。”

玉羽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水说道。

“噗!你们师徒的反应真是一模一样,不愧是亲师徒啊!”

魔莲忍不住笑道。

“那是,我们可是嫡亲的师徒。”

玉羽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一口认下了。

“哈哈,好吧!”

魔莲本来是打趣灵羽的,但是看他半点不受影响的样子,就知道自己想要看好戏的心思落空了。

怪不得在蓝星上世人都说,想要不被人看笑话,就得脸皮厚。因为往往被看笑话的人,都是脸皮薄的。你脸皮厚不在意大家的取笑,众人自然也就无法享受到乐趣,后头也不会再取笑你了。

玉羽的反应就是如此,魔莲说了两句就觉得没意思了,因为不管她说什么灵羽都是同一种表情,无趣极了。

玉羽替魔莲诊脉,见她不再打趣自己,心里也松了口气。

虽然他不在意,但是一直被人打趣也很无语啊!

“怎样?”

魔莲见玉羽不说话,有些紧张地问道。她的医术也不错,按理说给自己诊治也还是可以的。但是当局者迷,魔莲怕自己关心则乱,最后诊治错了。所以平时都是让玉羽来,她并不插手玉羽的治疗。

“目前来说还算平稳,它还处在沉眠之中。”

玉羽收回手,这算是一个好消息吧!

要不是在等魔帝的消息,玉羽已经着手处理这只虫子了。为什么一定要等魔帝的消息?这不是为了后头他好做实验嘛!要是魔帝的猜测是正确的,他做过实验后,对这个虫子的理解会更深一点。

只有真正了解它,才能完全破解它。

不希望大家以后谈虫子色变,所以玉羽暂时得留着它,用它来做实验。

一个月后,魔帝回来了,脸色并不太好看。

“怎么了?”

魔莲看到他的样子,有些紧张地问道,魔界出事了吗?

“阿母,魔界出事了。”

果然,魔帝此话一出,众人都有种来了的感觉。

之前魔帝说去去就回,可对方一去就是一个多月,现在回来还一副沉重的样子,显然魔界的情况并不好。

“确实是魔界的混沌魔虫,和别的魔虫不同,混沌魔虫是以各种灵气、仙气、魔气、死气为食。不管是什么能量,对它来说都如同是喝了琼浆玉液,只会让它的实力变得更强,根本无法阻止它的生长。”

上一篇: 粉色暴雨 下一篇: 附条件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