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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娇女把糙汉老公撩到吐血(522)

作者: 无尽夏 阅读记录

“恨?那只能说明他们没救了,没救的废物,就该直接抛弃。”

方书玉听到这话,有些诧异的看向她。

明珠眉眼扬了扬:“干嘛这么看着我?”

“当初……我跟你不对付的时候,你不会也是这么想的吧?”

明珠抿唇笑了笑,没说话。

方书玉觉得这沉默,震耳发聩。

就多余问她。

不过既然都问了,还是再多句嘴吧:“如果我没有醒悟过来,你还真能一辈子都不跟我往来?”

“为什么不能?我这么好,你看不上我,是你没眼光,你们全都看不上我,是你们集体没眼光,都是你们的问题,我干嘛非得拿着我光鲜亮丽的小脸,来倒贴你?你屁股上又没贴金子。”

方书玉:……

得,算她……自找没趣。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跟明珠相处久了的缘故,曾经这些对她来说,绝对是疯球的话,此刻她再听来,竟觉得……有点道理。

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小丫头给同化的?

真是太神奇了。

晚上,江铎有事,没能回来吃饭。

明珠以为,他得很晚才能回来,自己洗漱了一番,就先回了房间休息了。

结果这才刚躺下,方书玉就敲门进来,还端来一盆水:“我看江铎每晚都帮你泡泡脚,你先起来,妈帮你泡了脚你再睡。”

明珠愣了一下:“不用了,今晚不泡了。”

“泡一下舒服,”她说话间,已经把盆放到了床边。

被自己家婆婆这么照顾,太别扭了。

她拒绝:“真不用。”

就在她尴尬的要死的时候,房门推开,江铎回来了。

明珠重重的舒了口气:“老公,你回来啦。”

“嗯,回来了,”江铎看了一眼蹲在水盆边的母亲,明白了什么:“妈,你回去吧,我来。”

方书玉轻笑:“怎么都催着我走,没事,你先吃饭去吧,我给珠珠泡一下就行。”

“我吃过回来的,你这样珠珠会不好意思,我来。”

方书玉抬眸看了一眼坐在床上有点别扭的明珠,忍不住笑了起来:“哎呀,我家儿媳原来也会不好意思呀。”

“我也就一张脸皮,人之初,性本善嘛。”

方书玉笑着看向江铎:“行,你自己媳妇,自己伺候吧,我去休息了。”

她离开后,江铎直接来到床边,先试了试水温,才帮明珠把脚放进了水盆里。

“温度还行吗?”

明珠点头:“嗯,你今晚是出任务去了?”

江铎摇头,轻轻撩着水在她脚踝上,“不是,是查到了镯子的事情。”

第471章 珠珠,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明珠一脸惊喜的看向他:“还真能查到呀,快说来听听。”

江铎简短的跟她说了一下今晚的事情。

乔斌循着买镯子那店的老板,找到了上一位卖家。

那位卖家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当铺的老板,手里有不少的好物件。

明珠这镯子虽然不是他手里最好的东西,但却是让那老板印象最深刻的。

因为当时去当镯子的,是个年轻女人,女人气质极好,一看就是过去那个年代养出来的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典当了镯子后,直接用那笔钱,去了隔壁店铺大量的购买粮食。

巧的事,隔壁的店铺也是当铺老板的,当铺老板就是因为接了这一单生意,差点丢了小命。

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这粮食是给谁的,只知道去哪儿交货。

结果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出了差错,遇上了一队八嘎呀路兵,差点抢了他的粮食,要了他的小命。

幸好买粮的姑娘提前带人埋伏着,枪林弹雨下,救了他一命。

他这才知道,原来那位看起来温婉的姑娘,卖了镯子,竟然是换粮送往战区,给前线为国卖命的军人们的。

按理说,那镯子是死当,当铺老板是有权利随意处置的,可在知道女英雄大义,还救了自己一命后,他就将镯子保存了下来,想着若有朝一日,英雄找来,就将镯子归还。

可他一等就等了三十多年,女英雄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家也因为战争原因,风雨飘摇,风光不再。

直到前年,家里实在是入不敷出,没了活路,他没办法了,才将镯子拿出来,去黑市卖掉了。

明珠听到这里,蹙了蹙眉:“卖镯子的,是个女人?”

江铎点头:“那当铺老板并不知道英雄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身份,只知道粮食是要运往前线的,所以暂时我们还没法确定对方的身份。”

明珠看向蹲在自己身前的江铎:“当铺老板是哪里人?”

“原本是星洲人,后来那边太乱,他卖了店,举家搬迁到了京市,你想见见他吗?”

明珠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摇了摇头:“不用了,当镯子的人……应该是我奶奶,我曾经在对奶奶很重要的一个储物盒里,见到过一个捐赠证明,是当时星洲的部队发的。”

原主的记忆里,当时是为了偷奶奶的钱给徐凯,无意间看到的,原主当时只瞥了一眼,没当回事,但记忆里有‘星洲’、‘捐粮’的字样。

江铎其实并不意外,因为他也觉得,能够拿着镯子,理直气壮的去典当行典当的人,只有可能是镯子的主人。

而明珠也说过,当初奶奶在战场上,是遇到过堂叔的。

十有八九真的是堂叔当时就将镯子归还给了奶奶。

可现在问题就来了。

“典当镯子的若是奶奶,那就很难跟你后世的家人牵扯到一起了吧。”